迁安市教育局迁安市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迁安市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教育局迁安市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安市审投资审字【202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迁安市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迁安市第四实验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工程总承包 2、建设地点: 迁安市明珠街北侧、丰盛路东侧、第四实验小学校内东北角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四层教学楼一栋、连廊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6270平方米。 4、计划工期:250日历天(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235日历天); 5、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6、最高限价: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4.29万元;工程费最高限价:审计审定总金额的100%。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总承包含后续相关服务,并配合发包方完成设计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资质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或投标人以施工单位身份参与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资质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或投标人以设计单位身份参与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应出具2019年或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经营状况无亏损(联合体时牵头人提供)。 3.1.4信誉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评标时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4、投标人评标时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5、投标人评标时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联合体各方均满足此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特别提醒: 关于围标、串标行为的规定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任何单位 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向迁安市建筑市场监管科投诉。投诉电话:****-*******,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进入评标阶段 ,由评标委员会利用E招冀成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围标串标甄别系统辅助甄别是否有围串标行为,甄别内容包括: 1、不同投标人是否用同一份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2、系统将根据制作投标文件时记录使用电脑的主板、硬盘、网卡及CPU信息是否完全一致,判断不同投标人是否用同一台电脑编制投标文件; 3、不同投标人是否用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4、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雷同性分析、错误一致性分析、规律性变化分析等。 如发现上述①条款指定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如发现上述②、③中任意条款指定情形,评标委员会应视为串通投标,并如实记录在评标报告中;如发现上述④条款指定情形,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判,在评标报告中提出评审意见,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由行政监督部门进行跟踪核查。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指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③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 设计单位除设计负责人以外还应明确建筑专业(职称证书专业为工民建或土建或建筑)、给排水专业(职称证应为给排水专业)设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2)施工单位除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以外还应明确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专业为工民建或土建或建筑)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注: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投标人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0 08:30至2021-05-2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10 15: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6月 10 日15: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内开始递交,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迁安市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德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迁安市创客广场B座 | 地址: | 迁安市永顺街道办事处全福街36号 | 邮编: | 064400 | 邮编: | 064400 | 联系人: | 于海川 | 联系人: | 蔡雪兵(项目负责人)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hbdt6688@163.com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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