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宁河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2013-06-26 14:10:36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3]4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市级补助资金、县财政匹配资金和乡镇及受益群众筹资,招标人为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旨在解决宁河县11个行政村2.59万村民和32所学校1.15万名师生饮用水不安全问题。
2.1.2本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7月29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县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合同编号:NHYSAQSG/HT-2013-01,主要内容为铺设供水管道、建设泵房、新建厂房、打低氟井、维修水源井、新建井房以及配套设备购置及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08~2012)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3年7月2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前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通过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tsjj.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不能通过上述(1)中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可拨打***-********进行咨询。
4.2购买招标文件
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后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类似工程合同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以上资料另备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3年7月3日~2013年7月9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要素厅(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3年7月10日9时在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7号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政编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puze2008@126.com
联 系 人:王艳艳
电 话:***-********转8053
传 真:***-********
发布日期:2013年6月26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戴智
电话:********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监察组、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市监察局派驻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察组
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刘学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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