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8)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28)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在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白城市第三饮用水源地整改工作不到位,围栏圈定的一级保护区范围不符合省政府的批复要求,部分保护区域小于“以水井为半径30米范围。”问题。按照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已完成整改任务,现按要求进行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白城市第三饮用水源地整改工作不到位,围栏圈定的一级保护区范围不符合省政府的批复要求,部分保护区域小于“以水井为半径30米范围”。
二、整改目标
2018年底前,完成围栏圈定的保护区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2019年6月底前,完善水源地保护污染防治工程建设;2019年9月底前,完成白城市第三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区划调整和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市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1.2018年10月底前,聘请省环保专家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地区划范围和区划调整给出专家意见、图纸和方案。根据专家意见,完成围栏圈定的保护区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2.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水源地区划技术报告和水源地保护环评报告报批,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
3.2019年1-4月,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一源一档”管理台账,细化明确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市环保局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每季度公开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4.2019年5-8月,完善水源地保护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5.2019年9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验收,并做好销号工作,建立市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整改效果
在推进水源地整改和规范化建设上,聘请了省环保专家,进行实地踏查、给予技术指导,在此基础上依据整改意见把好质量关,根据专家意见完成了第三水源地“以水井为半径30米范围”围栏圈定,同步实施了水源地保护区绿化补植,界标和警示牌设立、水源水质监测与监控系统等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完成了水源地区划技术报告和水源地保护环评报告报批,完善了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应急预案并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根据《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步完善了水源地保护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完成了16座水源深井泵房建设和房间主体、污水管线、水泵安装、电器控制、围墙大门、道路硬化,室内装修等全部工程。逐个对水源井进行机组试验、管道清洗工作,现全部水源井具备供水能力。整改任务已完成。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5月20日—5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7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住建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住建局城建科反映
联系电话:0436-3240478。
白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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