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许昌卷烟厂保安服务、安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XCJYC-AF-2021-002)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许昌卷烟厂保安服务、安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招标公告(XCJYC-AF-2021-0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本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许昌卷烟厂保安服务、安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CJYC-AF-2021-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一标段: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预计需要保安150人,负责许昌卷烟厂新老厂区出入口、库区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守护服务及治安、消防应急等任务。 二标段:安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设备维护、终端维护、资产统计、日常巡检、故障处理、卫生清洁、性能测试、线路检测、变更调试。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一标段;002 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一标段;002 二标段: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3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2一标段:提供依法缴纳近三个月(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份)人员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 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省份选择“全部”;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9日08时00分00秒---2021年05月26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补充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1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其他补充内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1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广发大厦12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许昌卷烟厂保安服务、安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
2.1 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许昌卷烟厂保安服务、安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XCJYC-AF-2021-00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2021年许昌卷烟厂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二标段:2021年许昌卷烟厂安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预计需要保安150人,负责许昌卷烟厂新老厂区出入口、库区等重点部位的巡逻、守护服务及治安、消防应急等任务。
二标段:安防系统维保采购项目:设备维护、终端维护、资产统计、日常巡检、故障处理、卫生清洁、性能测试、线路检测、变更调试。
2.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限:
一标段: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标段:2021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16日。
2.7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标准且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3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2一标段:提供依法缴纳近三个月(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份)人员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
3.3 信誉要求:
3.3.1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以上提供承诺书,格式后附);
3.3.2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 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结果,包括企业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省份选择“全部”;
3.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在“天眼查”中打印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5月19日至 2021年05月26日(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4.3 文件费用:招标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具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一标段投标人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依法缴纳近三个月(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份)人员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出具的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一);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见格式二)。
(4)“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记录的查询结果;
(5)“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和“天眼查”企业架构图。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年06月11日上午10时0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19号(与中州大道交叉口往西50米)广发大厦12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 址:许昌市中原电气谷明礼街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程先生
电子邮件:********@qq.com
2021年05月19日
承诺书格式一: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单位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中标后不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承诺书格式二:
无不良行为记录声明书
致: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我单位无“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主要是指控股人员)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所述情形,中标后没有转包代工行为,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投标资格条件,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有以上不良行为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声明人:(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址:许昌市中原电气谷明礼街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程先生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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