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制合唱比赛服装的采购公告
关于定制合唱比赛服装的采购公告
根据需要,现为我委参加洛阳市直机关“河洛儿女心向党”合唱比赛人员定制服装,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定制合唱比赛服装
项目基本情况:为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市直机关举行“河洛儿女心向党”大型合唱比赛,我委计划定制合唱比赛服装,拟采购97套,其中男装57套,女装40套。女装标准:一件衬衫、一条短裙,男装标准:一条西裤、一件衬衫、一个领结。
定制服装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个体量身定做的条件,根据个人体态、比赛需要等细节因素提供贴心专业的量身订做服务。
2.衬衣面料:手感细腻、体感舒适,吸汗舒服透气,视觉立体高档大气,有多种颜色可选择。
3.西裤/裙子面料:手感柔软垂感强,不起毛不反光,横拉弹力充足适合各类体型。
4.所使用的服装材料需对人体无毒无害,确保人身安全。
5.定制周期:确定采购主体之日起10日内完成。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交付产品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二、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证件需具有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之内容;
3.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三个月缴税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人须提交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一)报价函;
(二)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五)其他履约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装订成A4册子,加盖公章,一式五份,并用档案袋密封。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有意向单位请于2021年5月22日18时前提交报价文件。
五、报价材料评审及合同签订
1.对报价材料的评审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2.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最终成交人的确定将以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为依据,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次序,排名第一的报价人被确定为成交人(以上均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排名顺序);
3.评审成交单位在规定的日期内,与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洽谈签订合同,逾期或未办理则取消资格。
六、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公告公示发出后,有意向的单位可以提出咨询,有质疑的单位可以提出质疑,具体以函的形式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需要邮寄的,应提前通知以下联系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咨询、质疑权利。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16号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党委(105室)
邮政编码:471023 电话:0379-63937270
联系人:康女士 高女士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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