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20日作出的建设招标公告
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20日作出的建设招标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漳州开发区招商大厦三楼环保局(363122)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审批决定全文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文件评分 |
1 | 漳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纸制品及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漳招管环字〔2021〕15号 | 2021年5月13日 | 详见附件 | 福建闽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4 |
2 | 漳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四区临时污水处理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漳招管环字〔2021〕16号 | 2021年5月13日 | 详见附件 | 厦门益家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71 |
3 | 漳州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特种集装箱生产线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漳招管环字〔2021〕18号 | 2021年5月20日 | 详见附件 | 厦门益家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9 |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环境保护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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