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QKZB2021052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钱库镇将军村一事一议河岸砌筑及游步道工程已由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钱库镇将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117 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钱库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25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7日9:30,地点为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3号楼2楼大型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1年5月26日12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1年5月26日17时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钱库镇将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浙江浦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858594567 电 话:0577-68899515
苍南县钱库镇将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苍南县钱库镇招投标中心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