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战地医院旧址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战地医院旧址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菏泽市文物保护中心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战地医院旧址修缮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菏泽市文物保护中心要求,菏泽乐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菏泽市文物保护中心委托拟就菏泽市文物保护中心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战地医院旧址修缮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项目预算:15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战地医院旧址修缮工程,本次修缮设计的工程范围为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战地医院旧址建筑本体,总建筑面积为469.7平方米。本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屋面重做、墙体挖补、墙面抹灰、木构架整修、木装修制安、木构件油饰、地面整修等。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此次保护工作是对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战地医院旧址建筑本体开展保护修缮工程,现阶段首要工作是对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战地医院旧址各文物本体现状出现的问题编制针对性保护修缮措施,遏制文物建筑本体将要出现的进一步破坏,消除文物建筑本体结构存在的威胁,完善其保护管理体系。此次修缮工程仅为解决文物建筑本体安全性问题,远远不足以满足文物保护的需要,其作为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又是菏泽市重要的红色文化资源,对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战地医院旧址进行院落环境整治,结合红色文化教育及红色旅游综合打造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战地医院旧址片区,将是下阶段的工作重点。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细参数见附件。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执行国家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以及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150天 工程地点:华东野战军第八纵队战地医院旧址 保修期: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除保养维护、抢险加固工程以外,不少于五年。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5月20日起,至2021年5月23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5-24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菏泽市文物保护中心地址:菏泽市牡丹区中华东路615号
联系人:闫桂林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菏泽乐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菏泽市牡丹区中山路中山国际1号楼东单元1607室
联系人:赵英联系方式:177*****2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缮 医院 野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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