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东坑小学综合楼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惠安县东坑小学综合楼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_______________: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安县东坑小学综合楼二期工程已由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惠发改审[2021]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东坑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惠安县东坑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862万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筑面积2164.32平方米,为独立基础的三层钢筋砼框架结构,檐口高度为11.1米。专业工程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消防水池、室外运动场铺设、室外总体及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栋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164.32平方米,檐口高度为11.1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栋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164.32平方米,层数三层,檐口高度为11.1米,建安造价约人民币 862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1.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1.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注: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根据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及电子注册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19]128 号)和《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编号升级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函〔2020〕1 号)的要求执行,其中:
(1)自2019年12月30 日起,在全省范围启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适用,待二级建造师办理增项、延续等业务后改发电子证书。
(2)自2020年1月1日起,投标人采用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参与投标,取消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通过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作为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3)因原纸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适用,会出现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编号位数不一致的情形。该情形不属于伪造篡改电子注册证书 ,电子注册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可在企业资质许可、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及其它行业管理备案等活动中正常使用。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21日08时00分2021年05月25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2021年06月10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17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①现金形式: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2020〕79号、泉建筑〔2020〕26号以及泉建筑〔2020〕68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6月1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东坑小学

地址:惠安县山霞镇东坑村

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lixier139@163.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仑前村仑前325号

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fjyt_ha@126.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小谢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惠安县住建局建筑业股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惠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惠兴街螺兴大厦二层(中闽百汇隔壁)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楼 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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