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2021年度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保险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麻城市2021年度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依据湖北省麻城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麻财采计﹝2021﹞039号函要求,湖北聚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麻城市民政局的委托,对其麻城市2021年度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保险服务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麻城市2021年度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1.24万元,
本次采购分三个标包;其中A包:麻中南片区3191人 B包:麻北片区2917人 C包:麻东片区2859人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三个标包,但只允许中取1个标包,按顺序开A、B、C标包。投标人被推荐为A标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将自动放弃被推荐为B、C标包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以此类推。采购需求: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住院护理险(详见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格有效(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该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同等有效。
2、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同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机构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均取消报价资格。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不接受备选方案。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鲜章)。
7、供应商按要求提供和签订事前信用承诺书(见本文件附件十二)。
三、本项目须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策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政府采购活动须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优采政策。
2)本次采购活动是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参与本次采购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相同的扣除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响应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磋商,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计算方法:最终价格=响应投标报价×97%,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6)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7)供应商对所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8)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依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7 日17时
地点:供应商请自行登陆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方式:各供应商请自行登陆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在“右上角点击注册按钮,选择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上传资料均为jpg格式扫描件,按要求注册成功后系统提示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备案;联系电话:****-*******,各投标企业(供应商)对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于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即可下载采购文件等相关资料,未在系统中报名的投标无效。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2日9时(北京时间)
地点:麻城市金桥大道81号(市政府斜对面原麻城市城乡规划局8楼805-1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6月2日9时(北京时间)
地点:麻城市金桥大道81号(市政府斜对面原麻城市城乡规划局8楼805-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7日17时)。八、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否则采购人将拒收其磋商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递交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理人递交文件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不接受联合体和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无相应资质的分公司磋商。
4、本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及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麻城市民政局
地址: 麻城市
联系方式: 任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聚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金桥大道95号
联系方式: 黄女士136*****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36*****199
2021年5月20日
特别提示:不需要提交保证金的项目(采用保函或保证金为0的项目),请各投标人(供应商)在下载文件时,务必在保证金栏点击已缴纳。没有在保证金栏点击已缴纳的投标人(供应商)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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