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禹谟镇古城墙及碉楼文物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沙县禹谟镇古城墙及碉楼文物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沙县禹谟镇古城墙及碉楼文物修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1-522401-E50-D02-4202

项目概况

金沙县禹谟镇古城墙及碉楼文物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3ZC2021D311

项目名称:金沙县禹谟镇古城墙及碉楼文物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元

最高限价(如有):¥*******.15 元

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 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供应商信用信息:对“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3项;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应体现查询网址、版权信息等内容,并承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1.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1日08:30时至2021年5月27日17:30时(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获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获取。

方式: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事项。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6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2021年6月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于当日09:20时前解密投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报价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报价保证金必须从报价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1年6月1日9:00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2.报价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报价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响应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3.报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

4. 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 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针对同一环节一次性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书面提出。

5.敬告:(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和谈判操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谈判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谈判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谈判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沙县禹谟镇人民政府

地址:毕节市金沙县禹谟镇

联系方式:150*****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甲秀北路8号恒大帝景项目二组团13号楼37层1号

联系方式:175*****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

电    话:175*****088


附件:禹谟古城墙清单.pdf
附件:禹谟古城墙及碉楼文物修缮项目(定稿)2021.5.20.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物修缮 古城墙 金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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