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进口产品公示编号: importedProduct***************

三、采购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能力建设项目-自治区本级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四、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一
标的名称:液体闪烁计数器
预算金额(元):*******
数量:1
单位: 台(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二
标的名称:固体径迹测量系统
预算金额(元):*******
数量:1
单位: 台(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三
标的名称:工频电磁监测仪
预算金额(元):250000
数量:1
单位: 台(套)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六、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进口产品产地、品牌(一家及以上):

序号品牌/厂家产地
1TASL英国
2PE美国
3ALOKA日本
4HIDEX芬兰
5Politrack意大利
6ThermoFisher美国
7Coliy德国
8Wavecontrol西班牙
9Narda德国

七、申请理由: 因进口产品具有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灵敏度高,故障率低等特点,而国产产品在仪器性能及操作等方面达不到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要求,故申请采购进口设备。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家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胡丹正高级工程师生态环境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廖燕庆正高级工程师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潘纯珍高级工程师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张蕊雪高级工程师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王绍林高级工程师中国原子能研究院


专业人员对进口产品技术性能先进性、采购必要性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九、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

联系人: 刁春娜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乌鲁木齐市北艺公园街355号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包文泉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地址: 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口产品 允许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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