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教材采购招标工作公告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教材采购招标工作公告


为加强和规范我院教材采购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及《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宁工商职院〔2020〕116号)等文件要求,教务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院有关规定,在总结以往教材招标工作的基础上,借鉴区内外同类高职院校教材招标工作经验,计划在2021年5月进行教材采购招标工作。

一、招标单位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标形式

公开邀标

三、招标内容

2021-2023学年高、中职教材及相关服务。

四、教材采购招标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教材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

教材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在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中抽取组成,并在教务处设办公室。

(二)“教材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

在学院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学院教材采购的招标管理与监督工作。其职责是:

1.在学院网站上以通告的形式发布招标信息;

2.组织投标人报名,收集投标书并审核投标人资质证件;

3.起草评标原则和办法;

4.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工作;

5.负责向学院招标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情况。

五、招标要求

(一)合格经销商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无不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行为,未进行过恶意投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书刊经营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已通过工商年审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版发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无销售盗版图书教材等不良记录。

4.投标人具有经营相关教材代理权和良好的服务信誉;有较大的经营规模,具有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二)教材招标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理解并承认履行招标人下列基本要求

(1)提供较大的折扣优惠,能够按招标人供货期要求按期保质保量供货。

(2)免费为任课教师提供教材及配套教参。

(3)投标人中标签订合同后,按照招标人要求组织实施供书;到货后,中标人派专人驻校负责配发、发放教材图书(责任到班到人)。

(4)供货商所供教材图书多退少补,配发教材完毕后达到招标人“零库存”要求。

(5)供货商按所供教材与学生直接核算教材款。

(6)具备提供满足投标人要求的教材目录和新教材信息的能力。

2.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经招标单位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发现,该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投标方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害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

(5)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单位带来伤害;

(6)中标后在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

(7)中标后发生严重违背承诺行为;

(8)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三)报名要求

本竞标邀请通知书自2021年5月20至6月2在本校首页通知公告上发布。

1.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212时。

2.需提交的审验资料:

(1)教材招标供应单位信息表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有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检察院针对本项目无行贿犯罪查询函;

(6)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和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税收);

(7)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固定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扫描件);

(9)出版社委托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法人身份证除外)(审核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供贰份(一份招标人存档、一份由招标人注明“本次教材招标审验有效”供投标人在投标书正本使用)。如未提供原件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使用单位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4.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承认并履行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包括说明、格式、条款、条件及技术要求)。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都应承担其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和签定合同协议书的整个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6.投标书及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单独密封,资格证明文件中不得包含报价内容。

(四)投标文件及要求

投标文件

1.投标书(统一格式),包括:

(1)投标函;

(2)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审验资料Ⅰ(前款1-5项)复印件;

(4)教材报价和质量保证、服务承诺书。

(5)投标书附件

投标书附件由投标方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与正文一致,附于投标书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装订。

2.资格证明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1)资格证明文件一览表(文件目录)。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3)新闻出版局颁发的教材批发(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4)出版社委托代理的委托书(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上述材料装订成册并按顺序编上页码,须加盖公司印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3.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指教材优惠折扣与相关服务承诺。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2)报价方要按投标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折扣、服务承诺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3)每个标段只允许一个折扣,除此外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4)最低折扣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但是重要条件。

4.质量保证、服务承诺书

5.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司印章。

6.投标书与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单独密封,资格证明文件中不得包含报价内容。

六、招标流程

本次评标分二个阶段:第一阶段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第二阶段为标书评审,若评标委员会认定某投标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则该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不进行打分。

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招标的政令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一)资格审查

1.教务处、支部纪检委员会同学校法律顾问对报名的投标人按照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教务处通知经审查确定的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采购投标邀请书》

(2)联系人:冒聪元 联系电话:****-*******

(二)评审标书

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

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书正副本共一式5份。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资格证明文件袋内装资格证明文件5份。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方名称,并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5份,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方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投标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拒绝接收。

2.开标

(1)参加投标的单位在三家以上为有效招标,不足三家为无效,由招标单位重新组织招标。

(2)本招标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具备资格的投标人代表参加,且在开标前通知招标人。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均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3)开标会议由学院教务处主持,并按制定好的开标会议议程进行。

(4)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声明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纪检部门将对整个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6)开标后,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

3.评标

(1)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

(2)评标委员会:由“教材采购招投标工作小组”担任,支部纪检委员全程监控。

(3)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听取投标人报价→判定投标文件→投标人澄清有关问题→比较和评价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评标细则)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价格优惠、销售服务、公司实力、资质和业绩、信誉等因素综合考评。

5.中标

(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报价、服务承诺和优惠条件等做出综合评议,依据得分多少确定中标候选单位,评标委员会综合中标候选人成绩确定每标段中标人。

(2)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把中标通知书授予中标人,在授予中标通知书前,有权变更订货数量和服务内容。

七、合同签署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的中标通知书后,按照中标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均为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当合同内容与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时,以合同文本为准。

拟签订的合同主要条款:

1.教材供应时间。

2.供应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承诺。

3.双方的责任以及违约处罚。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2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材 技术学院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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