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环境监测数据处理平台-声环境系统整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环境监测数据处理平台-声环境系统整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环境监测数据处理平台-声环境系统整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MGZ2021-FS128(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1]01841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内蒙古环境监测数据处理平台-声环境系统整合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为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能力及声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声环境管理体系,对内蒙古自治区省市区级声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数据、自动监测数据、声功能功能区划数据及监测点位数据进行收集入库与整合,同时实现相应的系统功能,主要包括常规监测数据管理、自动监测数据管理、功能区划动态调整、数据查询分析及评价等功能,最终完成内蒙古环境监测数据处理平台--声环境系统整合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方式: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五、开启时间:2021年5月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提供2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联系方式:****-*******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郝永萍
电 话:*******、****-*******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1年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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