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召集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下称“中国华融广东分公司”)拥有对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详见下表),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如无特别注明) |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债权本金余额 | 担保人名称 | 抵(质)押物 |
1 |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80,629,000.00 | 保证人:中山市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佛山市力翔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盈源投资有限公司、辛磊、匡红质押人:广东兴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横琴恒合天启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盈源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市盈帆投资有限公司 | 1、中山市敏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濠头村一宗商住25,415.16平方米不动产使用权第一顺位抵押; 2、江门市蓬江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江门市江海区滘北龙湾里地段的两宗商住共计11,557.50平方米不动产使用权第一顺位抵押; 3、中山市敏盛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我司的重组宽限补偿金、逾期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其它应付款按还款协议、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为准,如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我司提出。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投资人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四、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五、其他
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本公司有权自行解除该要约邀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调整。
六、联系方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3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0楼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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