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台江大桥工程(三明市)

福建省三明市台江大桥工程(三明市)

招标公告
1. 三明市台江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 市建安[2007]018号的_福建省三明市台江大桥工程,经三明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为: 钢拱塔斜拉桥1座,跨径为50m+60m+2×110m+60m+50m;桥梁总长538米,其中引道83米。建安工程概算约145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三明市三元区台江片区 ;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符合施工要求;
2.4. 计划总工期: 24 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 省优质工程,力争创部优工程。
2.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07年10月19 日至 2007年 10月25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 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 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二层 )。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商务标电子文本)每份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及地勘资料另售。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或交通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持有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的独立法人企业。
4.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一级或公路一级或桥梁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须经年检合格)或相应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五年内承担过一座斜拉桥,且五年内累计施工过1500T以上桥梁钢结构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担任过1座或1座以上斜拉桥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4.5.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综合评标法  评标。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捌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07 年11月 16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 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时投标单位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造价师(投标报价盖章的所有造价员或造价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带证书原件备查。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三明市台江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金穗大厦11层 ,邮编:365001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刘建欣
招标代理人:三明市建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208号六层,邮编: 3650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张明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省三明市建设银行新泉分理处
开户名称: 三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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