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档案馆境外征集档案资料翻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大连市档案馆境外征集档案资料翻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大连市档案馆境外征集档案资料翻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2021/5/21 | ||||||||||||||||||||||||||||||||||||||||||||||||||||||||||||||||||||||||||||||||||||||||||||||||||||||||||||||||||||||||||||||||||||||||||||||||||||||||||||||||||||||||||||||||||||||||||||||||||||||||||||||||||||||||||||||||||||||||||||||||||||||||||||||||||||||||||||||||||||||||||||||||||||||||||||||||||||||||||||||||||||||||||||||||||||||||||||||||||||||||||||||||||||||||||||||||||||||||||||||||||||||||||||||||||||||||||||||||||||||||||||||||||||||||||||||||||||||||||||||||||
大连市档案馆境外征集档案资料翻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TLYQ2021-0522) 招 标 人:大连市档案馆 招标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0二一年五月 大连市档案馆境外征集档案资料翻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 王 卓 编 制 人: 王 卓 审 核 人: 目 录 招标公告…………………………………………………………………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3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28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7 附件1开标一览表…………………………………………………………60 附件2 评标方法……………………………………………………………61 附件3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65 招标公告 大连市档案馆境外征集档案资料翻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大连市万岁街13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TLYQ2021-0522 项目名称:大连市档案馆境外征集档案资料翻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31.7万元 最高限价:31.7万元 采购需求:大连市档案馆境外征集档案资料翻译服务单位一家(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完成所有翻译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市万岁街135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6月1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档案馆 地址:中山区中南路49号 联系方式:0411-82886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卓、吕顺朋 电 话:0411-84651708、8435010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档案馆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大连市档案馆境外征集档案资料翻译服务单位一家。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完成所有翻译工作。 (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将对译文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不少于整篇译文的三分之一,发现问题,返回重译。在全部译文审查合格后,招标人一次性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全部价款。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1.截至开标前一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微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5. 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本项目属于商务服务业。 (五)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六)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1.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的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并符合条件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七)关于质疑的说明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得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重复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原件书面送达招标代理人,如采用邮寄的方式寄送质疑函以招标代理人签收函件时间为准。 (2)联系人及电话:王卓、84651708。 (3)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2.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签署的质疑函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3.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94号令)执行。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办法 附件3 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2)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3.资格证明文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项目实施方案; 6.其他; 7.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 8.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 以上1-8(6、7除外,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除外)为投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须提供相关资料。以上材料(6、7除外,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除外)缺少任意一项,投标文件无效。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服务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 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逐条填报的需求响应表及偏离表。 (八)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九)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 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封”字样,并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仅对自己单位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投标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导致投标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 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三)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拒收。 (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代理人将在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 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 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 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由大连市档案馆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五)投标文件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1)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有漏项; (5)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发生重大偏离; (6)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报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 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在评标现场要求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串标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评标原则及方法: 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 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 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 9.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前三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招标人审查。 (九)定标 中标的标准 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 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3.保证服务质量、保证服务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六、授予合同 (一)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书 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三)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如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 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 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招标代理人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 3.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万元 (10000-5000)万元×0.25%=12.5万元 (100000-10000)万元×0.05%=45万元 合计收费=1.5十4.4+4+20+12.5+45=87.4(万元) 4.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服务招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 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境外征集档案资料的翻译和校对,双方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大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报价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 合同范围 (一)乙方必须为甲方配有相关知识组成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日、俄语的翻译服务。 (二)甲方提出翻译需求时,乙方要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符合标准的翻译文件,双方应能够就文件及时进行沟通。 (三)翻译公司如未能按时交付全部翻译资料,则每推迟一天,向我方支付一定的违约赔偿;如因翻译公司未能履行合同或翻译有误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我方有权向翻译公司索取因此造成损失的经济赔偿(以本次翻译费用的全额为限)。 三、付款方式:合同期满后,甲方将对译文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不少于整篇译文的三分之一,发现问题,返回重译。在全部译文审查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价款。 四、合同金额 (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日语资料:元 /1000字(¥:元/1000字) 人民币。 古俄语印刷体资料:元 /1000字(¥:元/1000字) 人民币。 古俄语手写体资料:元 /1000字(¥:元/1000字) 人民币。 五、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服务目的: 下列具体的服务内容,为必备的维保服务项目。由于服务的技术性所决定,不能对此次招标服务的详尽内容一一列举,具体事宜,应服从招标人的解释说明。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二)、服务方式: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逾期付款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进行翻译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 2 种方法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旅顺口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服务内容和分项价格表 2.服务方案 3.乙方采购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管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本合同仅作为甲乙双方拟订合同时的参考样本。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及其他方面要求 一、招标项目内容 根据已征集的档案资料页数、字数以及按照以往翻译资料的进度和各项费用支付情况进行统计,目前需要翻译的外文档案资料字数145万字,具体明细如下: 日语资料字数约为111万字; 古俄语资料字数约34万字,其中印刷体资料17万字,手写体资料17万字。 ※注: 1、技术需求中所有资料字数为概数,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各投标单位根据资料的大概字数报出每种语言的每千字报价。(报价风险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各投标单位根据每种语言的概数及每千字报价,计算出本项目的投标总价。 二、招标项目完成时限 2021年12月25日前完成所有翻译校对工作。招标人将对译文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不少于整篇译文的三分之一,发现问题,返回重译,重译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 三、招标项目参数需求 (一)俄语 1、古俄语的识别要准确。征集的俄语档案资料大多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古俄语档案资料,其语法及单词的拼写方式与现代俄语有着很大的区别,投标人需雇佣研究过古俄语的人进行古俄语的翻译,并且必须保证准确性。 2、俄语地图需译为中俄对照版本。要求翻译工作人员会使用Photoshop软件,在原图俄语地名的旁边加注汉语译文,最终提交给招标人的译图为中俄对照版本。 3、具体翻译人员必须熟知大连近代史。所译文字要与史事、史实相符,语句通畅。特别是地名、人名要准确、前后要统一。 (1)文件或地图中出现的地名要与现在的地名保持一致,如遇到当时的名称与现在名称不符的情况,也要求翻译进行查证,最终确定该地名为现在的何地,比如:俄语中有两个地名译成中文为“貔子窝”和“鹌鹑山”,现在的大连根本没有这两个地方,经过反复考证得知,“貔子窝”即现在的皮口,“鹌鹑山”为当时俄国人对白玉山的称呼。 (2)人名的翻译:如果是非常著名的人物,要与公开出版发行的出版物或者约定俗成的译法保持一致,比如斯大林、赫鲁晓夫等,如果不是著名人物,没有约定俗成的译法,要对照《俄汉大辞典》附录8“俄语汉语译音表”进行翻译,保证此人在所有文件中的名字译文保持一致。如果在采购人之前翻译的资料中出现过的人物,名字的译文要与此前资料中的译文保持一致。 (二)日语 1、古日语的识别要准确。征集的日语档案资料许多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40年代的古日语档案资料,其语法及书写方式与现代日语有着很大的区别,投标人需雇佣研究过古日语的人进行古日语的翻译,并且必须保证准确性。 2、日语地图需译为中日对照版本。要求翻译工作人员会使用Photoshop软件,在原图日语地名的旁边加注汉语译文,最终提交给采购人的译图为中日对照版本。 3、具体翻译人员必须熟知大连近代史。所译文字要与史事、史实相符,语句通畅。特别是地名、人名要准确、前后要统一。 (1)文件或地图中出现的地名要与现在的地名保持一致,如遇到当时的名称与现在名称不符的情况,也要求翻译进行查证,最终确定该地名为现在的何地。使用罗马字母书写的日文地名也需要翻译,如“Higashi Koyen Dori”译为“东公园町(鲁迅路)”。 (2)人名的翻译:如果是非常著名的人物,要与公开出版发行的出版物或者约定俗成的译法保持一致,比如后藤新平、别宫秀夫、小村寿太郎等,如果不是著名人物,没有约定俗成的译法,要保证此人在所有文件中的名字译文保持一致。如果在采购人之前翻译的资料中出现过的人物,名字的译文要与此前资料中的译文保持一致。 (3)使用日文片假名书写的外来语人名、地名、船名及其他专有名词,应翻译成中文后括号标注其原文。如“カ一ヂフ”应译为“卡迪夫(Cardiff)”。 四、档案资料翻译的格式要求 翻译公司翻译的资料必须符合市档案局归档文件格式要求。包含字体、字号、字间距、行间距、封面、专有名词的注释等。 五、档案资料的保密要求 考虑到翻译实施过程中资料传递和存储载体的安全性,中标单位不能通过网络传输档案资料,存储档案资料应使用专用的电脑或U盘、移动硬盘等介质,严禁连接互联网,翻译工作全部结束后,存储介质需经专门处理方可连接互联网;中标翻译公司必须与大连市档案局签订保密协议。一旦发生泄密事件,经安全、保密部门查证,泄密源为中标公司的,中标公司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翻译后的延续性要求 中标公司要确保承担翻译工作的人员的稳定性,以利于修改、校对。如在日后档案资料的提供利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该公司必须无偿解决问题。 备注: 1、本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所列货物的技术、功能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在技术与功能等方面应等同于或高于上述技术、功能要求。 2、本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部分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报价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招标项目名称、包号)(招标编号),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文件。 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决定投标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 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 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报价为人民币金额数,(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3. 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招标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 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服务期: 。 6. 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中标结果无效,给其他投标人及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7.我方投标文件、你方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若招标文件存在要求,而投标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作为投标人合同义务的组成部分。 8. 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二、投标报价表
注: 1. 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二)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
说明: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 2、本表用于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 3、填入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三、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政府 (项目名称、包号) (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辽宁省内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10000元以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中央或其他省市的较大数额罚款数额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说明:如有偏离需投标人详细填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注:(1)本表中填写的规格、参数、功能等内容应与实际投标服务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投标人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其 他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 (2)地 址:传 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 址: (6)营业注册执照号: (7)其他说明: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日期: 投标人名称: (公章) (二)保密方案 (格式自拟) (三)翻译质量保障方案 (格式自拟) (四)人员配置 (格式自拟) (五)后续服务保障 (格式自拟) (六) 履约保证金保函(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格式) (中标后如以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以此格式开具) : 本保函是我行(〈银行全称〉)为(以下简称卖方)根据贵处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投标结果,将与 (以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即合同总金额的10%。 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20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无条件地支付给买方。 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 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 (盖章) (公章) 开具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职 务: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日 期: (七)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 预付款银行保函 开具日期: 致:(招标人名称) 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向贵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 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 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预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预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 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公 章: 地 址: 邮 编: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电 话: 传 真: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z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XXXXX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招标人名称)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十)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 七、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 附件1: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名称:大连市档案馆境外征集档案资料翻译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LYQ2021-0522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附件2: 评 标 方 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1、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投标人投标产品是中小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3、投标人投标产品是监狱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4、监狱企业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监狱企业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5、投标人投标产品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享受的价格扣除比例取小微企业扣除率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除率中的较大值。 7、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3%。 (一)基本评分标准
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 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1)投标价低的; (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 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 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保密要求 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 附件3: 资格性审查表
注:1、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至少两人。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由评委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审查。 2、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3、《资格性审查表》是资格性评审的依据,不得对《资格性审查表》以外的内容进行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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