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青海大数据物资招标公告挂网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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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本次采购物资用于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项目位于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台村,环城西路以东、工业三路以南,于2020年10月25日开工,计划2021年11月竣工。所需加气块、多孔砖、标准砖、方木、模板、干挂石材、石材台阶等材料,本次为首次采购。 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物资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施工所需加气块、多孔砖、标准砖、方木、模板、干挂石材、石材台阶等材料集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45号)。 2.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物资为加气块、多孔砖、标准砖、方木、模板、干挂石材、石材台阶等材料。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也可)。 3.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供货需要的生产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 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提供2019年至今由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3.5.供货业绩和供应保障能力要求:具有同类产品近三年(2019年至今)在国家铁路、高速公路、市政等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条,并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 3.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8)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16时至 2021年 5月26日 16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参加投标者前往中铁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会议室(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环城西路工业三路交叉口)凭借标书汇款单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16时。 4.2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一包一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此费用汇入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见本公告9,可以对多个包件费用合并汇款),要求在汇款单上写明汇款用途为标书款并备注招标编号和所投包件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通过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获取招标信息,同时只接受项目部现场实地纸质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将密封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2副1电子版)以及编制好的全套签字盖章的书面投标资料(正本)投标文件,持授权委托人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在项目部现场实地递交。 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公告附件2)加盖公章,然后将盖章的PDF版、可编辑的word版《投标申请表》及标书费汇款单扫描版发送至邮箱********4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5日10时。 逾期未及时递交密封完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开标 6.1时间:2021年6月5日10时(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中铁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会议室(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环城西路工业三路交叉口)。 6.3本次招标在项目部会议室现场实地进行开标。各投标人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eeb.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 地址:共和县恰卜恰镇西台村,环城西路以东、工业三路以南 联系人:陈振领 电话:186*****650 邮箱:********48@qq.com 8.2招标组织人:中铁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大数据产业园二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部 (1)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联系人:陈振领 电话:186*****650 邮箱:********48@qq.com 8.3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户名称:中铁电气化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广场支行 备注: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广场支行”必须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中“( 非转汇行)”的括弧字符必须使用全角字符;付款单位从农行汇出要选择“跨行”交易,且开户行类别里要选择“ 其他银行”,不能选择“中国农行业务银行”;我行归属地为“郑州”。 9.附件 附件1:招标采购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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