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依法履行部门职能
(一)落实领导班子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按期向市依法治市委员会报送了法治政府建设季度和年度报告。
(二)坚持学法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年提交市委党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安排学习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学法计划,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和集中培训落实学法任务,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实现普法学法由“动态督学”向“常态学法”转变。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托环保大讲堂、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培训等各种业务培训,推进全员学法述法,将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和各业务科室干部职工纳入全员学法述法对象,组织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为100%。今年以来,先后举办了3期260人次的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培训班,系统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和6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规。通过执法业务培训,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干部法治理念,提升了执法业务工作能力。
(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等工作,不断疏导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堵点难点。在文件制定过程中,对涉及市场行为的规定文件实施公平性审查。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处罚惩治为辅,积极为全市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同时,为缓解企业环保设施运营压力,我局对符合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条件的工业企业,组织争取环保补助资金。制定出台了《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方案》和《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0年本)》等文件,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程序取消了“固体废物跨市州转移和市内转移备案”等3项政务服务事项,并将环境影响相对小的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审批权下放至县区,方便群众办事,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精简30%的年度目标。同时,持续推进“五个一”改革目标,“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实现“一网通办”、“申请入河排污口设置”等3项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另外,制定《定西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服务效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政务服务效能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了全市“12.4”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保护日在陇西县巩昌镇古莱坞影视城举行了主题为“美丽中国 生态甘肃——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幸福美好新定西”的“6?5”环境日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进行了“守护蓝天,绿色出”生态环境志愿者骑行体验活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中小学生主题曲传唱活动、生态环境科普教育现场观摩调研等丰富多彩的环保主题活动,利用主题展版,并散发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手册以及相关环保知识宣传折页,宣传环保法规,普及环保知识,为建设生态定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先后报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定西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定西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定西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定西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制度。按照政府安排,对标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及规定,按期对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清查,并报送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三)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在行政处罚、建设项目审批、重大资金分配、项目申报等重大事项上,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集体决策制度,通过党组会、局务会等形式研究决定,决定事项全部予以公示,接受监督。同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市齐致(兰州)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提供法律咨询,对涉及专业性的问题邀请专家“把脉会诊”,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四)深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建设。为加快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和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制定印发了《2020年定西市企业环境信用和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并对照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年报等名录,对全市工业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摸底,今年纳入50家企业开展评价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配合省厅完成了21家重点排污单位的环境信用评价,并完成了其他企业的环境信用和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评价工作,已对评价结果进行了公示,并向发改、财政、市场监管、银行业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进行了抄报,落实联合奖惩,督促和引导企业改善环境管理绩效。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保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高压态势。通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保护了群众的环境健康权益。2020年,共查办各类环境违法案件62件,全部向社会公开,配套办法执行案件9件,其中查封扣押1件,限产停产5件,移送公安机关拘留3起。
(二)完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不断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信息互通、执法联动。与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转发了《甘肃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并与公安、交通、安监、法制办、气象等15个部门联合召开全市环境执法和应急管理联动会议,加强环境执法合作。
(三)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了《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清单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全面落实《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在官方网站设立了执法公示模块,按照信息公开管理的规定,实行全面公示和动态管理与更新。行政执法过程全部在“移动执法系统”内完成,实现执法过程“留痕”管理,执法文书“电子化”。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制定了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界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范围。同时,分利用政府“信用中国”综合信息平台,完成了双公示数据录入工作,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并积极落实了“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实现执法人员、执法主体、权责清单等基础信息以及年度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两法衔接案件等的常态化录入。
(四)加强常态化监管。制定了《2020年定西市污染源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格落实“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并利用“协同监管平台”,全市共筛选确定重点监管企业27家,一般监管企业397家,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一般排污单位463家次,重点排污单位77家次。同时,畅通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渠道,开通“12369”环保热线和微信举报平台、公开举报电话。截至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628件,其中来访8件10人、来信48件、网络142件、来电(含12369热线)332件(含省厅转办5件、其他部门转办7件)、全国12369环保举报联网管理平台98件。上述信访案件已办结626件,2件正在办理,办结率为99.8%。
四、强化监督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一)加强内部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门户网站和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对相关政策、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事项、项目审批情况、权力清单和重大决策等信息进行全方位公开,接受公众参与监督。制定印发了《定西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加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监督工作。今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政务信息8456条,其中在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789条,政务微信1464条,官方微博3826条,今日头条2377条 。生态环境局案件审查委员会对行政处罚程序、罚款金额裁量、配套措施等进行审核,确保实施的行政处罚合法合规。
(二)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日常信访办理工作,将群众信访投诉作为精准发现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的重要渠道,制定了《定西市生态环境信访办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照“立转、立查、立办”总体要求,持续加强日常监管中各类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的核查整改,实行限期办结制和公开公示制,及时通过电视台、网络、报纸等媒体公开办理结果并答复信访人,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突出问题和合理诉求。同时,及时报送“两会”等重要时期的来访和重要敏感信访信息,不断规范“登记受理、调查核实、现场处理、反馈答复、结案归档”信访办理程序,健全工作制度。
五、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计划
通过努力,市生态环境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尚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还跟不上新形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的要求;二是在学法用法上,尤其在依法行政上,创新手段不多,方法单一;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信息公开数量多、任务重、不够精细、主动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主动公开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全面等问题。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和期盼,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积极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学习型、法制型和服务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机关。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8日
标签: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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