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混改选聘税务顾问招标公告
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混改选聘税务顾问招标公告
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燃气混改选聘税务顾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RQJT********0007)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采购条件
本燃气混改选聘税务顾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0000元,采购人为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方式为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为做好拟纳入燃气类股权资产混改中29家企业(涉及净资产约31.89亿元)的税收筹划工作,充分防范在燃气混改审计评估、合同签订和股权交割等各环节的税务风险,拟专项选聘税务咨询机构参与燃气混改工作,税务咨询机构主要负责制定税收筹划方案,辅导方案的实施,向税务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做好与税务机关的协调沟通;负责混改中各类协议的税务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全过程参与燃气混改工作,提供税务咨询服务,出具税务咨询报告。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RQJT********0007-01)燃气混改选聘税务顾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RQJT********0007-01)燃气混改选聘税务顾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商业信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涉税服务相关政策规定,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执业规范,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或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5.服务团队的主要成员应当有税务师执业资格。6.诚信投标承诺。7.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8.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单位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9.供应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 gsxt. gov. 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10.供应商及该单位法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的失信惩戒名单中,不得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 court. gov. cn/shixi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项目与网站注册
4.1.1 凡首次在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简称:平台)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地址:https://www.tjjngc.com.cn/tj-jy-qyglht/index.html#/Register),按照平台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供应商可从平台查看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手册(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www.tjjngc.com.cn/xxgl/helpmenu?xinXiGuanLiType=21)。若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1.2 供应商可在平台首页查看本项目采购公告并点击“我要投标”,也可登录电子投标系统后在“交易信息”的“采购公告”中查看本项目公告并参与项目。
4.2 采购文件获取
4.2.1 采购文件购买时间:供应商请于2021-05-20 08:00至2021-05-26 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格式为***.ZBJ)及其它采购资料。
4.2.2 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6-01 09:30。
5.2 网上递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成功上传,以平台反馈的《投标文件递交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
5.3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6.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06-01 09:30(说明: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
6.2 响应文件开启:
6.2.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登陆电子投标系统,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在磋商时间后,按照网上开标会出现的提示,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对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大厅地址:http://www.tjjngc.com.cn/KPBXT/Publish/znkb/#/home)
6.2.2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天津能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中关于网上投标操作步骤中关于网上开标的相关内容。
6.2.3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七、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自行监督。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和平区马场道142号增1号
联系人:吴鸿建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物华道10号
联系人:夏小俊
邮箱:xxj********7@163.com
招标
|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