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队医院车辆定点维修选取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某部队医院车辆定点维修选取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车辆定点维修选取维修服务公司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一医院 | ||
行政区域 | 建华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1日11: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程崑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659 | ||
采购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一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程崑158*****65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车辆定点维修选取维修服务公司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71号采购管理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QSJLY-F4004
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选取维修服务公司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特别提示:维修企业报价注意事项
报价方应特别留意询价文件上载明的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报价方须交纳报价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报价无效。
请仔细检查询价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请仔细检查报价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报价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
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
《价格文件》一式三份,须单独装订,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字样,注明“报价方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报价时单独提交。报价方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报价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项目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维修企业发现购买询价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目 录
********6#_Toc********8" ignore="1">第一部分询价邀请书
********6#_Toc********9" ignore="1">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_Toc********0" ignore="1">第三部分报价方须知
********6#_Toc********1" ignore="1">第四部分协议样本
********6#_Toc********2" ignore="1">第五部分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询价邀请书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报价。
拟维修车辆型号 | 常见维修内容 | 技术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地点 | 备注 |
丰田普拉多 猎豹CF2031 帕萨特 吉利博瑞 依维柯 全顺救护车 奔驰救护车 卫生防疫车(猛士) 安凯大客车 宇通大客车 豪沃运输车 欧曼运输车 斯太尔底盘运油车 江铃皮卡 豪沃消防车 东风底盘特种车 陕汽底盘特种车 电站挂车 | 常规保养(机油、机油滤) 空气滤芯 空调滤芯 更换刹车片 更换刹车油 更换防冻液 更换变速箱油、分动箱油、前后桥油 更换转向机助力油 更换火花塞 更换点火线圈 倒胎(四季胎、雪地胎倒用) 更换正时皮带 清洗节气门、喷油嘴 更换空调空气压缩机 补充空调氟利昂(需在备注注明品牌) 更换离合器片 更换离合器压盘 更换分离轴承 更换前减震器总成 更换后减震器总成 更换蓄电池 | 1.参照国家标准、军队标准、行业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标准; 2.涉及更换配件的,尽量使用原厂原件;更换机油统一使用美孚牌; | 签订协议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维修企业的固定维修场所或部队指定维修场所 | 年度维修预算约15万元 |
1.报价方须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含税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选定定点维修企业后,若协议期内服务质量良好,我部可在协议期满后续签至2022年12月31日。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维修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维修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维修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维修企业必须为国家一类维修资质的车辆维修企业,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六)必须在齐齐哈尔市市内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齐全的设施、设备和专业的技术力量。
(七)有完善的财务体系,可开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必须具备上述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和应急维修能力。
(一)询价结束确定维修企业后,在签订《车辆维修保障协议》前,向我部缴纳10000元履约保证金。协议期间,若无违约责任,协议期满10日内,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维修企业;若出现违约情况次数较多至履约保证金全部扣完,则自动终止协议。
(二)开通绿色维修通道,送修受理等待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能定期上门检修保养车辆,为每台车辆建立维修档案(车辆维修前、过程中、维修后拍照留存照片);提供24小时救援、维修服务,车辆在齐齐哈尔市100公里范围内发生故障需要急修的,应及时派员抢修,2小时内到达,并免费提供拖车救援服务。违反以上要求,每次扣除500元履约保证金。
(三)服务过程中,维修企业应严格按照报价文件明确的价格收取常见维修内容的维修服务费;若出现常见维修内容以外的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不得超出同资质企业的市场平均价;若我部发现常见维修内容实际价格与报价不符,或抽查常见维修内容以外的维修项目实际价格连续三次超出市场平均价以上,出现一次则扣除2000元履约保证金。
(四)车辆在修期间,维修企业负有保管责任,除必要的试车外不得擅自动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维修企业承担。
(五)未按约定的时限完成维修任务,逾期交付车辆的,每逾期一天按单车维修费用的10%向我部支付违约金。
(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安全保密有关规定,不得泄露涉密军事信息,不得在车辆维修过程中安装能够获取信息的任何装置。
(七)其他事宜详见《车辆维修保障协议》范本。
(一)发售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5月27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71号采购管理科。
(三)发售方式:维修企业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158*****659
传 真:********791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71号采购管理科
邮政编码:161000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一医院
开户银行:工行齐齐哈尔龙沙支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一医院
采购管理科
2021年5月20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项目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拟维修车辆型号 | 常见维修内容 | 技术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 地点 | 备注 |
丰田普拉多 猎豹CF2031 帕萨特 吉利博瑞 依维柯 全顺救护车 奔驰救护车 卫生防疫车(猛士) 安凯大客车 宇通大客车 豪沃运输车 欧曼运输车 斯太尔底盘运油车 江铃皮卡 豪沃消防车 东风底盘特种车 陕汽底盘特种车 电站挂车 | 常规保养(机油、机油滤) 空气滤芯 空调滤芯 更换刹车片 更换刹车油 更换防冻液 更换变速箱油、分动箱油、前后桥油 更换转向机助力油 更换火花塞 更换点火线圈 倒胎(四季胎、雪地胎倒用) 更换正时皮带 清洗节气门、喷油嘴 更换空调空气压缩机 补充空调氟利昂(需在备注注明品牌) 更换离合器片 更换离合器压盘 更换分离轴承 更换前减震器总成 更换后减震器总成 更换蓄电池 | 1.参照国家标准、军队标准、行业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标准; 2.涉及更换配件的,尽量使用原厂原件;更换机油统一使用美孚牌; | 签订协议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维修企业的固定维修场所或部队指定维修场所 | 年度维修预算约15万元 |
1.报价方须对所有项目进行报价,报价含税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选定定点维修企业后,若协议期内服务质量良好,我部可在协议期满后续签至2022年12月31日。 |
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地点与方式:协议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服务地点为维修企业固定的维修场所或我部指定的维修场所,维修方式为我部送修或维修企业上门维修。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整车修理为行驶20000公里或者1年;总成修理为行驶5000公里或半年;小修、保养和专项修理为行驶3000公里或100日。
2.保修期:同质量保证期。
3.报价方对提供的维修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报价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配件材料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报价方保证不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第三部分 报价方须知
1.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
2.参与询价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采购项目”系指本询价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询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一医院;
3.“报价方”系指从采购机构按规定获取询价文件,并向采购机构递交报价文件的维修企业;
4.“成交维修企业”系指经过询价评审,确定成交的报价方;
5.“配件材料”系指成交维修企业按询价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6.“服务”系指成交维修企业按询价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询价的有关规定;
2.经采购机构资格审查合格,接受邀请,并有检测维修能力的维修企业;
3.能够承担询价报价及协议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报价方对所提供的配件材料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报价方提供的配件材料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配件材料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军用标准或行业标准。
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7)。
维修费用按每季度结算一次(转账),维修企业应当出具车辆送修单、车辆修竣交接单、正规发票、电脑打印的费用清单(包括工时费、材料费明细项)、维修照片。我部对修理项目和价格审核确认后,即可办理经费结算手续。若上述清单内容不齐全,有权拒付。
不论询价结果如何,报价方均应自行承担与询价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采购机构均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开发布。报价方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报价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报价方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询价文件由询价邀请书、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报价方须知、协议样本、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询价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询价文件与电子介质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询价文件为准。
报价方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的情况下,采购机构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方。
报价方应仔细阅读询价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报价文件。如果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报价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否决。
报价方必须按上述统一格式及顺序向采购机构提供《价格文件》、《报价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采购机构根据规定组建询价小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机构代表组成,分为技术评审组和商务评审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最低价法。技术和商务评审合格的报价视为有效报价,按照报价乘以相应占比系数(附件8)后求和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企业规模优劣顺序排列,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方作为预成交维修企业。询价小组认定为低价恶意竞争的视为无效报价。
技术和商务评审标准,采购机构依据《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和本询价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编制。
表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
说明 | ||||
一、资格性审查 | ||||
1.军选民用车辆承修单位申请表要素填写满足填表要求 | ||||
2.工商营业执照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 ||||
3.组织机构代码证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 ||||
4.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 ||||
5.银行资信证明 | ||||
6.经营资质范围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 ||||
7.业务资质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特许经营许可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等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 ||||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9.报价方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10.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材料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 ||||
二、符合性审查 | ||||
1.报价文件密封完好 | ||||
2.报价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
3.报价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 ||||
4.报价文件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5.报价保证金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
6.其他(采购机构结合实际编写) | ||||
综 合 评 定 | ||||
说明:1.合格打“√”, 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3.采购机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调整审查内容。 |
询价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报价方解释澄清出场顺序,按照递交报价文件的倒序进行。报价方澄清材料确认,报价方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报价方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全权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效力。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询价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者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不得改变询价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评审。
(6)价格评审。待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拆封价格文件交询价小组评审。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按前款(六)投标报价有关要求认定;不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商务评委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价格文件进行评审。
1)询价日期和地点;
2)获取询价文件及参加报价的维修企业名单;
3)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方法;
5)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
6)推荐预成交候选维修企业建议及理由。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58*****659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71号
邮 编:161000
采购机构或者相关人员与维修企业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维修企业之间或者采购机构与维修企业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成交的;
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质疑的采购项目和项目编号;
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提起质疑的日期。
未按规定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的;
质疑提出超过质疑限期的;
书面质疑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
提出的质疑事项已经明确答复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条件。
质疑处理机构在作出书面答复之前,可以采取现场解答的方式向质疑人通报初步处理结果。维修企业认可处理结果的,可在出具书面申请后撤回质疑或者放弃质疑,质疑处理机构不再进行书面答复。
无具体的质疑事项,或者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质疑内容涉及评审工作细节、其他维修企业报价资料等保密事项且无法提供信息的合法来源的;
质疑已经处理并明确答复后,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起质疑且未提供新的有效证据的。
质疑处理机构应当对维修企业无效质疑情况记录并存档备查。
1.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根据询价小组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排名第一的报价方为询价项目成交维修企业。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照本须知“质疑与投诉”规定的程序处理。
排名第一的预成交维修企业有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剔除出库),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等违法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机构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其他预成交维修企业为成交维修企业,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2.采购机构有权根据采购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调整成交数量。
(一)成交维修企业在采购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协议草案,协议草案经批准后签订正式协议。未经采购机构同意逾期不签订协议的,将取消维修企业成交资格。
(二)询价文件、成交维修企业的报价文件、补充报价文件、澄清承诺、说明、补正和《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三)所签订的协议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维修企业报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四)成交维修企业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或委托加工。
(五)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维修企业,起始时间自有关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处罚起始时间之前,经有关机关批准签订的正式采购协议,可以继续执行。自处罚起始之日起,采购机构发给相关维修企业的成交通知书及签订的协议草案自动失效。
本询价文件由采购机构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协议样本
军选民用车辆维修保障协议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监制
军选民用车辆维修保障协议
委托方(甲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电 话:传 真:
电子信箱: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有效期限:
说 明
一、本协议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监制的军选民用车辆维修保障协议。
二、本协议所指“委托方(甲方)”为军队送修单位,“受托方(乙方)”为军选民用车辆承修单位。
三、本协议各项条款内容由当事双方商定后如实填写,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当在该条款的空白处划“/”表示不需填写;含选择“□”的条款,在选择项“□”处划“√”表示选择该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和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维修保障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军选民用车辆维修保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车辆送修、接修
1.甲方车辆送乙方维修时,必须由甲方业务部门开具《车辆送修通知单》。
2.乙方接修甲方车辆以《车辆送修通知单》为准,对于不能出具《车辆送修通知单》的甲方车辆,乙方有权拒绝接修。
3.乙方接修没有《车辆送修通知单》的甲方车辆,视为乙方单方行为,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第二条 维修类别与项目
1.乙方承担甲方车辆维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和应急维修。维修项目以《车辆送修通知单》和双方认可的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结果为准。
2.乙方接修甲方车辆应当进行维修前检验,以便确定具体维修项目和方法,检验后要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和维修报价单,双方确认签字后才能展开作业。
3.乙方维修甲方车辆过程中如发现有新增的维修项目或需要延迟竣工交车日期,应当及时向甲方说明,经甲方业务部门同意并协商维修材料和工时费收费标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新增项目甲方不予承认。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车辆维修转包。
第三条 维修配件材料
1.乙方维修甲方车辆应当使用原厂正品配件材料,无原厂正品配件材料而必须使用副厂或者修复件时,应当事先说明,并如实填写材料清单,标明出处、标价,并保证质量。
2.乙方在维修中更换下的配件、总成等,应当交由甲方处理。
第四条 维修价格
1.乙方维修甲方车辆工时定额标准执行:
□汽车制造企业标准,□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双方约定的标准, □省(市)物价主管部门制定
2.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价格(元/工时)和配件材料价格计算维修费用。
3.车辆维修价格乙方应当进行单车核算。在车辆修竣后,乙方打印单车维修结算单,由甲方接车人员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据此在车辆修竣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五条 车辆交接
1.甲方车辆到乙方送修时,双方应当填写车辆交接清单,办理车辆入厂交接手续,同时甲方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
2.甲方车辆在修期间乙方负有保管责任,车辆及其附件如有丢失损坏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3.甲方车辆在修期间,乙方除必要的试车外不得擅自动用,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车辆修竣后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接车,车辆修竣出厂双方应当履行出厂交接手续,同时乙方将相关维修资料和物品一并交给甲方。
第六条 技术、质量标准
1.乙方承修甲方车辆执行的技术标准为:
□国家标准、□军队标准、□行业标准、□汽车制造企业标准
2.乙方对甲方车辆应当优先安排维修,车辆在修时间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总成修理不超过5天。需疑难零配件的特殊车辆维修或事故出险车辆维修,应视筹措配件难易程度或车辆损伤程度,由双方协调维修工期。
3.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车辆出厂时,乙方应当签发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4.乙方承修甲方车辆实行质量担保,修竣车辆的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项执行:
(1)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整车或总成修理为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为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为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2)甲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整车修理为行驶20000公里或者1年;总成修理为行驶5000公里或者半年,小修、保养和专项修理为行驶3000公里或者100日。
(3)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整车修理为行驶公里或者日;总成修理为行驶公里或者日,小修、保养和专项修理为行驶公里或者日。
5.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双方进行车辆出厂交接当日起算。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第七条 应急保障
1.乙方承诺对甲方车辆实行应急救援服务、上门维修服务和24小时服务。
2.在省市行政区域或公里范围内,甲方车辆发生故障需急修的,乙方应及时派员抢修,小时内到达,并免费提供拖车救援服务。
3.乙方应当建立军车维修应急保障组,制定应急保障方案。甲方提出应急保障需求时,乙方应急保障组必须立即出动。
4.乙方对甲方实施应急保障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单独核算。
第八条 安全保密
1.乙方承修甲方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安全保密有关规定,对涉密军事信息不询问、不议论、不散布,对涉密信息载体应当登记注册、集中管理、统一处理,杜绝失、泄密现象发生。
2.乙方应对参与军选民用车辆维修的人员进行审查,确保政治合格。
3.乙方不得在甲方车辆维修过程中安装能够获取信息的任何装置。
4.甲方有权对乙方军选民用车辆维修的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维修费结算
1.乙方维修甲方车辆所产生的维修费,甲方按每 □ 月、□ 季度、□ 半年、□ 年 结算一次。
2.乙方应当出具车辆送修通知单、车辆修竣交接单、正规发票,并附上电脑打印的费用清单,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分项明细,由甲方装备保障部门牵头组织对修理项目和价格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经费结算手续。乙方出具上述单据、发票及结算清单不齐全,甲方有权拒付。
3.结算车辆维修费,乙方按总价款的%给予甲方优惠。
付款方式:□ 公务卡 □ 现金 □ 转账 □ 其他。
第十条 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协议在双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将军选民用车辆维修任务转包给非军车承修单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限完成军车维修任务,逾期交付车辆的,按每逾期一天元或单车维修标准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逾期交付车辆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损失。
3.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致使甲方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乙方负全责,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4.乙方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泄露军事秘密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动用甲方在修车辆的,甲方有权拒付该车维修费用,乙方按 □ 元/公里 □元/次 赔偿损失;造成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6.乙方存在弄虚作假、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问题,甲方有权拒付相应维修费用。
7.甲方送修车辆为整车修理、总成修理维修类别时,在质保期间应按照乙方提出的使用保养要求进行使用和保养车辆,否则因使用不当或未按要求进行保养而导致的车辆损坏,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履约义务
送修单位和承修单位应妥善保存军车维修档案资料,对军车送修通知单、修前诊断检验单、维修报价单、修竣交接单、费用清单等维修档案资料至少保存5年,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军队车辆主管部门和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得设置障碍。
第十三条 变更解除
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协议。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
1.将军选民用车辆维修任务转包给非军车承修单位;
2.维修质量差,车辆修竣出厂合格率不能达到规定要求;
3.违反规定受有关部门处罚,停业整顿;
4.在维修项目、收费价格上弄虚作假;
5.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有失、泄密现象;
6.军选民用车辆承修单位资质审验不合格;
7.擅自动用在修车辆,造成严重后果;
8.其他严重影响军队声誉的问题。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接受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技术监督部门的协调,或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当事双方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十七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1:报价一览表
附件2:报价函
附件3: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4:保密承诺书
附件5: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附件6: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8:报价占比系数一览表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维修企业全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金额单位: 元
车型 | 维修项目 | 材料价格 | 工时费用 | 合计价格 | 备注 |
丰田普拉多 猎豹CF2031 帕萨特 吉利博瑞 依维柯 全顺救护车 奔驰救护车 卫生防疫车(猛士) 安凯大客车 宇通大客车 豪沃运输车 欧曼运输车 斯太尔底盘运油车 江铃皮卡 豪沃消防车 东风底盘特种车 陕汽底盘特种车 电站挂车 | 常规保养(机油、机油滤) | 美孚牌机油 | |||
空气滤芯 | |||||
空调滤芯 | |||||
更换刹车片 | |||||
更换刹车油 | |||||
更换防冻液 | |||||
更换变速箱油、分动箱油、前后桥油 | |||||
更换转向机助力油 | |||||
更换火花塞 | |||||
更换点火线圈 | |||||
倒胎(四季胎、雪地胎倒用) | |||||
更换正时皮带 | |||||
清洗节气门、喷油嘴 | |||||
更换空调空气压缩机 | |||||
补充空调氟利昂(需在备注注明品牌) | |||||
更换离合器片 | |||||
更换离合器压盘 | |||||
更换分离轴承 | |||||
更换前减震器总成 | |||||
更换后减震器总成 | |||||
更换蓄电池 |
报价方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注:上述车型,每种车型分别填写1张报价一览表
附件2
报价函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活动,并对(包号或货物名称)进行报价。
按照询价文件规定递交报价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其中,《价格文件》3份单独密封提交。
我方已完全理解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执行询价文件的全部条款。
本报价文件有效期自询价开始之日起180日内有效。
我方在参与询价前已仔细研究了询价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同意询价文件的相关条款。
我方声明报价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谈判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我方承诺自愿遵守、执行军队采购管理法规制度及政策规定。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传真:
地址: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维修企业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售后服务承诺
(报价方对照商务评审表中售后服务评审项自行编制。)
报价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4
保密承诺书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编号2021-JQSJLY-F4004项目采购活动,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公司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四、询价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五、未经采购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
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国家和军队规定作出的相关处罚。
维修企业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附件5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 | 出资方式 | 出资金额 (万元)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备注 |
我方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填报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等与实际不符,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注:1.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报价方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的全部填写。
报价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报价方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报价方全称:(盖章)
年月日
附件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机构名称):
(报价方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报价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
职务:电话:
传真:邮编:
通讯地址:
附件8
报价占比系数一览表
车辆品名 | 占比系数 | 车辆品名 | 占比系数 |
丰田普拉多 | 3% | 猛士防疫车 | 3% |
猎豹CF2031 | 12% | 安凯大客车 | 3% |
帕萨特 | 5% | 宇通大客车 | 5% |
吉利博瑞 | 3% | 豪沃运输车 | 9% |
依维柯 | 6% | 欧曼运输车 | 12% |
福特全顺救护车 | 9% | 斯太尔运输车 | 3% |
奔驰救护车 | 3% | 江铃皮卡 | 3% |
豪沃消防车 | 3% | 东风底盘特种车 | 6% |
陕汽底盘特种车 | 6% | 电站挂车 | 6%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协议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选定定点维修企业后,若协议期内服务质量良好,我部可在协议期满后续签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维修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维修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维修企业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五)维修企业必须为国家一类维修资质的车辆维修企业,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六)必须在齐齐哈尔市市内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齐全的设施、设备和专业的技术力量。(七)有完善的财务体系,可开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八)必须具备上述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和应急维修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71号采购管理科
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2021年6月3日10时00分前(以收件时间计)将报价文件密封(贴加盖公章封条)后,指定专人送至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71号。(电话咨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71号采购管理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六一医院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邮政路71号
联系方式:程崑158*****65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崑
电 话: 158*****659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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