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木高级中学铺设塑胶操场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析木高级中学铺设塑胶操场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海城市析木高级中学铺设塑胶操场工程建设项目
[ 招标单位:海城市析木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海城诚宇]
招标代码:********109050 建筑工程|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海城市析木高级中学铺设塑胶操场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海城市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发(2013)9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城市接文镇人民政府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塑胶操场面积13950m2,修排水沟610米及场地维修平整。
2.2建设地点:海城市析木镇
2.3建设规模:13950m2
2.4计划工期:2013年7月30日-2013年9月30日
2.5招标范围:塑胶跑道铺设工程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需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及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需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三级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7日至2013年7月1日,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为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2日,投标人在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通过CA认证锁登陆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13:30时,地点海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海城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1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开标前递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城市析木高级中学
地址:海城市析木镇
邮编: 114200
联系人:徐涛
电话:138*****176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招标代理机构:海城诚宇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城市中街北路13-S3号
邮编:114200
联系人:王和清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chengyu.hc@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海城支行
账号:********4062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海城经济开发区兴海大街234号
电话:****-*******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城市开发区分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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