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公示

公  示

  现对衡水市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期间发现生态环境问题(7)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

  一、整改问题

  武邑县26家养殖场均未安装视频监控。

  二、整改目标

  26家规模养殖场全部安装视频监控

  三、整改时限

  按照《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方案》要求,需在5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实际在4月30日完成整改和核查验收工作。

  四、整改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三是强化指导和服务力度。

  五、整改情况

  落实《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环水体[2019]49号)要求,推动畜禽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记录粪污处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防止粪污偷排偷运。26家养殖场已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已完成整改和验收工作。

如有异议,请联系武邑县农业农村局(武邑县宁武路34号),联系电话:0318-*******

                武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0日

公 示

现对衡水市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期间发现生态环境问题(7)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

一、整改问题

畜牧业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全市408家规模化养殖场、33515家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不力,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与生产规模不相适应问题较为普遍,畜禽养殖污染环境信访案件高发频发,占环境信访案件总量27.4%。

二、整改目标

强化对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户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和服务,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环境信访案件高发频发现象。

三、整改时限

按照《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期间发现问题整改及验收销号工作方案》要求,需在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实际在4月30日完成整改和核查验收工作。

四、整改措施

一是农业农村局按照《畜牧法》要求,加大畜牧业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做好畜禽养殖工作。积极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指导责任,加大畜禽规模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工作力度,实行分级管理、提档升级,不断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确保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保持在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在85%以上。二是生态环境局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现象,有效降低畜禽养殖污染环境信访案件。三是各乡镇区政府按照《河北省水污染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组织开展对所辖村庄畜禽养殖散养密集区产生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做好畜禽养殖散养密集区的畜禽粪便污水进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等相关工作 ,从根本上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信访事件的发生。

五、整改情况

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意见》,农业农村局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局强化监督管理,26家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率保持在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9.05%。规模以下养殖户做到对畜禽粪污日产日清,及时清运,做好消毒,消除异味。已完成整改和验收。

如有异议,请联系武邑县农业农村局(武邑县宁武路34号),联系电话:0318-*******

                武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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