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20-JQ12-W1005(4))

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2020-JQ12-W1005(4))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太湖医院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4)

二、项目编号:2020-JQ12-W1005(4)

三、货物名称、数量: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预算金额

1

皮肤分析系统/皮肤镜

/

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10万元

2

幽门螺杆菌测试仪(碳14呼气试验)

/

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5万元

3

电动妇科手术床

/

详见招标文件

2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10万元

4

内窥镜送水装置

/

详见招标文件

2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7万元

5

牙科综合治疗台

/

详见招标文件

3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9万元

6

输尿管硬镜6/7.5

/

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8万元

7

输尿管硬镜8/9.8

/

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8万元

8

动态脑电图仪

/

详见招标文件

1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招标人指定地点

9万元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投分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含有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等全部费用。
3.报价方可根据经营范围和自身情况,选择上述包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报价方须对所选包内所有货物进行报价,并按包分别编制报价文件(即:参与几个包投标,制作几套报价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五)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为代理商需同时提供:(1)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2)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若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所投货物为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材料)。

(六)医疗器械项目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及注册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8日,每天 9:0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由第三方缴纳社保的,需提供员工劳动合同以及委托缴纳社保的协议)、最近连续6个月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3)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

(3)报价方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4)报价方经营范围。

(5)报价方须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相应设备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若为代理商需同时提供:1)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2)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若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所投货物为非医疗器械,需提供相关材料)。

(6)医疗器械项目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CFDA认证)及注册检验报告(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注:1)以上文件如是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以上资格证书已过期,除提供证书复印件之外,还应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以上各材料须按照以上要求顺序合并在一份PDF格式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89@qq.com电子邮箱,封面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邮件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命名。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5.2售价:500元/包(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发售地点: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号龙山大厦1807);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06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1年 06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静

联系电话:****-********

十、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555号龙山大厦1807

联系人: 吴工 夏工

电 话:181*****510

电子邮件:********89@qq.com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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