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小集铁路轨道衡招标公告

唐山小集铁路轨道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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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小集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经理部轨道衡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CTCE4-3-*******T

1.采购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小集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轨道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公开谈判。

2.采购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四物设[2021]22号。

3.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唐山唐曹铁路小集物流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位于唐山市丰南区,专用线线路起自唐曹铁路预留的丰南西站,至瑞丰钢铁西南侧设小集装卸站Ⅰ场(瑞丰场),新建线路长度24.391km。新建东华钢铁支线,新建线路长度2.486km。专用线等级为III级铁路,正线数目为单线,有砟轨道。本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

本标段全线长20.121km,跨唐曹高速特大桥,长7324.68m、郑庄子大桥,长341.3,桥梁总长7665.98m;路基线路总长12455.16m,其中包括框构桥19座、框架涵16座、会让站1座、装卸站2座。

工期:310天

工程造价约为18.6亿元。

3.2采购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4.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4.1 本次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3 响应单位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采购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响应承诺一致。

4.4供应商必须为成立6个月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作为货款结算支付的凭据。参加谈判时必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公司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和近两个季度的企业所得税缴税申请表。

4.5郑重提示:中铁四局已建立供应商考评机制,请各响应单位认真审核本文件,严格按要求报价,严禁恶意竞价、虚假报价等影响公平采购行为的发生,一有发现将被纳入中铁四局供应商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被纳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响应单位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本次谈判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2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响应单位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25日17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并按要求发送报名资料以购买谈判文件,操作流程如下:

6.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00)

6.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响应单位:请在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采购拟投包件进行响应(供应商在线谈判简易操作指南获取: 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6.2.3潜在响应单位在响应后,按规定时间将谈判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谈判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近6个月内的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完税凭证、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谈判组织单位指定邮箱。潜在响应单位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谈判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谈判组织单位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采购项目简称、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响应单位名称须完全一致。

6.2.4 潜在响应单位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6.3谈判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潜在响应单位在2021年5月25日17时00分前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

6.4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本次谈判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谈判方式进行,响应单位在电商平台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PDF格式扫描件,下同)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谈判时间),响应单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时应设置谈判时间自动解锁报价。提醒各响应单位,宜提前两至三天上传响应文件和编辑报价,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而导致响应无效。上传时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电商平台(客服热线********00)。

7.2逾期上传报价及响应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设置谈判自动解锁的将作废标处理;电商平台中总报价与响应文件中总报价不一致的响应单位,视为不通过形式评审。

7.3采购单位不接受未购买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谈判。

8.谈判

8.1谈判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10时00分。

8.2谈判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唐山小集铁路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9.采购单位信息

10.1 谈判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购买标书业务联系人:程冲 谈判保证金联系人:李志伟

电话、传真:159*****933 谈判保证金联系电话:***-********-***

邮 箱:********6@qq.com">********4@qq.com

标书费请汇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0302 04121 9100 0194 7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太阳城支行

谈判保证金请汇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账 号:2700 6758 383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开路支行

特别提醒:标书款与谈判保证金缴纳账号非同一账号,请务必按照规定账号转账,转错账号一概不予退回。

10.2 采购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小集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程冲 联系电话:159*****933 邮箱:********6@qq.com">********4@qq.com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附表1 谈判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物资

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

数量

响应单位资格条件

谈判文件售价(元)

谈判保证金(万元)

1

不断轨单台面动态轨道衡

GDH-01

2

1.营业范围: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与经营资格和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应具备相关生产许可证和对投标产品经省部级以上机构出具的批准文件或报告;

3.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具有2014至2015年或2015至2016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提供2018、2019年度国家认可的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2份,具有接入货运站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软件接口,并提供接入能力证明文件;

5.供货业绩:响应单位具有2018至2020年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采购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响应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18至2020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8至2020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谈判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2018至2020年内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信用证明两份。

7.其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0

1

注:本次采购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附表2

谈 判 申 请 表

采购编号:CTCE4-3-*******T

采购项目名称

中铁四局集团XXX项目物资采购谈判

响应单位名称


响应单位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谈判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1.购买谈判文件方式: 电子版□ 纸质 □

2.申请谈判包件:

3.其它说明:

响应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轨道衡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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