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临床检验试剂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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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PharmNet.com.cn 2021-05-14 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号:
宁津第一人民医院5月14日讯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临床检验试剂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10Z********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临床检验试剂采购
预算金额:2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供货期
单价最高限价
(元/测试)
1
同型半胱氨酸测定试剂盒
2年
52.38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所投产品投标报价超过对应单价最高限价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所列预算金额为采购人参照以往一年采购量的参考值,采购的具体数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采购为准。
4)本项目采购产品经主管部门同意,武汉排名前十医院,可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21〕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1〕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以金额或服务期先到者为准,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3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如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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