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教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4、5包)

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教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4、5包)

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教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GN2021-04-15972021-2022学年淮南师范学院教材招标文件定稿版45.docx

招标人:淮南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淮南师范学院委托,现对“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教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GN2021-04-1597

2.项目名称: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教材采购项目

3.项目单位:淮南师范学院

4.项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教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其他

7.项目预算:总码洋约300万元,其中第4包约150万元,第5包约150万元。

8.项目性质:货物类

9.标包划分:全部教材采购分为5包,本次招标第4包、第5包:

第4包:文学与传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5包:计算机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

二、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自身必须具有仓储地(须提供有效的房产证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承诺在我校教材采购招标过程中,在合同履约方面没有不良行为;

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0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淮南市山南新区江淮云1509

五、投标截止时间、地点

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法

1.招标人

招标人:淮南师范学院

地址:淮南市洞山西路

联系人:杜科长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招标集团

联系人:周兵、赵梦琪

电话:****-********、0242、150*****811

七、其它事项说明

1.投标人可对上述所有标包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包进行投标,不限制中标包的数量。

2.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5.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6.公告发布媒介:淮南师范学院信息公开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淮南师范学院

2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4

现场考察

不组织,投标人需要自行考察现场。

5

包别划分

全部教材采购分为5包,本次招标第4包、第5包,投标人应分包编制投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银行电汇 □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第4包人民币贰万元;第5包人民币贰万元;

第4包接收保证金的账户

开 户 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市滨湖新区支行

帐 号:****************3497

第5包接收保证金的账户

开 户 名: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市滨湖新区支行

帐 号:****************3497

按所投标包分别递交

注:此账号为本标包号专用账号,为保证投标保证金准确及时的支付至本标包号专用账号,建议采用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如果采用其他形式支付导致保证金信息不全或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要求

7

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8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日

9

投标文件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密封提交;

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U盘或光盘-加盖公章后完整版投标文件扫描件-PDF版),密封提交。

注:投标文件电子版仅作为存档使用,不作为否决条款,要求与纸质版文件一致。

10

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

1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2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3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t综合评分法

14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1-3名

15

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委托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R由招标人确定

16

履约保证金

(1)金额:中标金额的5%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3)收取单位:淮南师范学院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6)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淮南师范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

账号:****************1

17

中标服务费

按下列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含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不得单列。以中标金额计算,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基数,100-600万元以上下浮20%,50-100万元下浮20%,50万元以下不下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每包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代理机构支付。

18

异议(质疑):

1、受理异议(质疑)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法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质疑):

投标人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其对本文件无异议(质疑),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后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异议(质疑)或投诉。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公告,同时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19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R无 □图纸 □光盘 □

20

重要提示

(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4)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招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5)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21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22

补充说明

关于自评表的编制要求: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依据投标文件格式以及自身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自评表,自评表格在评标时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最终评标结果及综合得分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定义

2.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且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供货(安装)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1招标人:是指依法开展招标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企业单位等。本项目的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监督管理部门:是指与本招标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

3.4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

3.4.2以招标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5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5.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5.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6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招标投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招标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见招标公告。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与本招标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的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7.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原则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对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当通过优质采平台提出。招标人对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以澄清和修改通知的方式予以答复。

8.2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1.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1.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1.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1.3投标人应注意招标人在采购需求中提供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考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满足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来评判。

11.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5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有其他要求的除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4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6招标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投标人请注意:招标失败的,招标代理机构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因特殊原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制作

15.1投标文件份数

15.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1.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热敏纸无效。

15.1.3招标人保留要求中标人提供其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15.2投标文件的封装和标记

15.2.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建议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包别。

15.2.2建议投标人将正本单独封装,电子文档单独封装或与正本封装一起,全部副本一起封装。

15.2.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15.3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公告指定的开标地点。

16.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3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

1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17.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开标

18.1开标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18.2开标时,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优惠,评标时才予以考虑。

18.3开标过程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投标人应参加开标,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9.组建评标委员会与资格审查

19.1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与本招标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

19.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9.3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3.1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3.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行贿犯罪档案: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19.3.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后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未到开标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审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0.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4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无效

21.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比较与评价

22.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2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估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则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随机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6.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6.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招标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7.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28.中标公告

28.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8.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29.中标通知书

29.1中标公告期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履约保证金

30.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保质保量的提供教材;

B、中标人未能很好的履行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条款及本采购需求 “货物需求”中所列的各项条款。

30.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签订合同

31.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

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31.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招标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32.中标服务费

32.1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3.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招标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4.异议的提出与接收

3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与本招标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的有关规定,依法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34.2异议实行实名制,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招标活动的正常工作秩序。

34.2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过程、中标结果的异议,应在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教材经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核对确认货款,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一个月内全额付款。

2

供货地点

淮南师范学院或其指定地点。

3

供货期限

开学前。

4

免费质保期

一年

二、货物需求

1.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教材采购,总码洋约300万元。全部教材采购分为5包,本次招标第4包、第5包。

第4包:文学与传播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5包:计算机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学院;

2.教材采购、供货、配送和发放要求(投标人必须履行)

2.1、保证我校委托采购的教材能按要求送至我校指定地点、上架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时送货,则按每品种1000元/天赔偿我校损失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2.2、对所购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其他原因不能及时供应的,应在接到订单后7天内回告我校,并说明原因。

2.3、保证不提供盗版教材。否则,一经查实,须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向我校支付该种教材总货款5倍的罚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4、对所提供的教材出现内页残缺、倒页、错页或外观脏旧、残损等问题时,负责免费调换。

2.5、负责我校当期多余教材的退货及不足教材的追补。

2.6、对追补教材订单(品种和数量不限),保证在3天内向我校回告有无该书,以便我校重新选购教材。追补教材须在1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并上架。追补教材的折扣与中标折扣一致。

2.7、每学期订书前一个月无偿提供《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及与自身代理业务相关各大出版社教材征订目录、相关教材的出版信息和内容介绍等系列材料以供查询、征订。

2.8、按我校的格式要求,提供纸质送书清单及电子版(EXCEL),并按需求向我校提供与征订教材相关的统计信息。

2.9、投标单位自身必须具有仓储地(须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或场地租赁合同)。投标单位须定期组织招标单位人员参加全国大型书展或按招标方选定的出版社组织教材选订。

2.10、负责将所送教材按时按量发放到我校师生手中(我校负责通知相关教师及各学生班长到教材库集中领取),并承担因教材发放误差所引起的一切损失。

2.11、负责教材发放后的垃圾清运或者提供垃圾清运费。

2.12、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质量与检验要求

3.1、教材印刷质量要求

3.1.1、本标采购教材印刷质量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3.1.2、印刷技术术语依据GB9851标准。

3.1.3、书刊印刷质量评价和分级方法依据CY2-91标准。

3.2、封面印刷

3.2.1、套印准确,字、图、点、线印迹清楚,不花、不毛、不糊,实地版墨色均匀,无回胶印,背面不脏。

3.3、插图印刷

3.3.1、插印准确,层次分明,轮廓实。

3.3.2、网点清晰饱满,小点不秃,大点光洁不糊,质感好。

3.3.3、墨色均匀厚实,色彩鲜艳有光泽,肤色正,接版准确,色调深浅一致。

3.4、正文印刷

3.4.1、墨色:全书前后墨色一致,浓淡适度。

3.4.2、套印:版面端正,正反套印准确。

3.4.3、文字:文字、标点清晰,笔锋挺秀,无缺笔断划,标题黑实不花,小字不糊不瞎。

3.4.4、其它:书面无脏污、破损,无钉花、野墨。

3.5、装订

3.5.1、开本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套书规格一致,成品裁切方正,无明显刀花,无连接页、折角、破头。

3.5.2、书脊平整,无空脊、起泡、明显皱纹,书脊字居中,封面齐色,边框要色正。

3.5.3、全书页码折正,书面平服,无皱纹、凸肚,钉距匀称,坚实牢固,易翻不脱页无缺页、重页、倒装。

3.5.4、其它:书目整洁,无脏污、破页、野胶。

3.6、包装要求

3.6.1、供货方应提供教材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教材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

3.6.2、包装应采取防潮,防腐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教材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各种长途运输。

3.6.3、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验收单,包装(箱)外应附有清晰、牢固的发货单。

4、投标报价要求

4.1、各投标单位报价为折扣报价,以百分制表示,保留两位小数,例如:76.05%

备注:折扣定义:即商品购销中的让利,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以明示并如实入帐的方式给予对方的价格优惠(折扣就是打几折,如打8折,就是80%)

4.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3、教材报价是指包含教材及随书附件(光盘、软件等)的成本费、运输装卸搬运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履行质保期义务、合理的利润及所有税费的总和。

4.4、投标文件只允许唯一的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估法)

一、总则

(一)评审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中的标准办法,对所有合格投标文件进行相同程序和标准的评估、比较,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基于投标文件本身。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委从专家库随机抽取相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单数。

(三)评标委员会职责

为本项目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不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向外界泄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发现投标人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本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监督代表报告并加以制止;若发生投标人的质疑或投诉,及时提供论证材料;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二、评审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在资质、报价、代理权限、服务承诺、获奖情况、主要业绩等方面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综合评定出各投标人的排名顺序。

(二)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资格评审标准

1

供应商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资格证书

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

场地要求

投标人自身必须具有仓储地(须提供有效的房产证复印件或场地租赁复印件,原件备查)

5

履约行为承诺

承诺在我校教材采购招标过程中,在合同履约方面没有不良行为。

6

授权委托书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7

质保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8

投标保证金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按要求提供原件备查。以上评审有任何一项未通过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2、综合评分(满分100分)

指标

评分因素

得分点

报价部分(40分)

报价得分

(40分)

1.本次招标最低限价折扣率为60%,最高限价折扣率为80%,高于60%低于80%(含60%和80%)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2.以全部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得标准分40分,以此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每低1个百分点加0.5分,加至40分为止。(满分4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技术部分(23分)

投标文件整体制作(2分)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规范程度,以及对招标文件内容逐条响应的整体性,文件条目、页码、内容清晰可辨度进行综合评分,优秀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

代理权限

(5分)

投标人提供以下出版社有效期内的出版社代理经销合同或授权书:

高等教育、人民教育、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外语教学与研究、上海外语教育、机械工业、电子工业、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大学、科学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人民邮电、上海交通大学、人民美术、人民音乐出版社

具有与以上出版社的代理销售合同或授权书(原件备查),每提供1家得0.5分,满分5分。

获奖情况

(16分)

1.投标人每提供1家出版社优秀经销商荣誉的得0.5分,满分11分。

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或者颁奖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近3年(2018年-2020年)每获得一个省级国家税务局的纳税人信用等级A级的得1分,满分3分。

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3.2020年(以发证或获奖时间为准)获得过《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委员会颁发的“全国优秀教材经销商”称号的得2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网站截图,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部分(37分)

类似业绩

(12分)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承担过本科高校教材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满分12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签订的购货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并且提供客户联系人和电话)。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所学校同一学年春秋季不重复计算,不同年份同一所高校可以重复计算。原件备查)

服务承诺及方式(10分)

除招标文件中需履行的服务承诺以外,另有对我校有利的服务承诺,根据承诺可行性、有利程度判断有效性,每个有效承诺加0.5分,满分10分。

服务质量反馈

(10)

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具有合作高等院校出具的达到“优秀或满意”水平的评价意见数量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得1分,(同一所学校同一学年春秋季不重复计算)满分10分。

注:提供评价意见复印件。

售后服务能力

(5分)

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秀得5分;良好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注:1)以上条款及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所有业绩合同、获奖、证书等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按要求提供备查,未按要求提供的,属于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属于综合评分的,该项不予计分。

2)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获奖、荣誉均以证书/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合同若无法明确体现合同内容、金额等信息的,则需自行补充可靠的相关证据,该证据必须充分有效说明。

3、中标原则

(1)每包以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推荐位第一中标候人。

(2)若同一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单位得分相同,按招标文件要求原则选定中标候选人。

(3)因任何原因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校签订教材订购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则递进得分次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4)其他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五章采购合同

甲方(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需求,为确保教材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就甲方采购乙方教材,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A、招标人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报价单、服务承诺等)

C、中标通知及中标包包含教材类型列表

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若高于或优于招标文件中对服务承诺的要求,则按投标文件执行。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教材种类及数量

乙方为甲方提供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 (第包)教材,甲方向乙方提供教材征订单。具体种类及数量按甲方实际使用情况计算。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由乙方所提供的、甲方收到并验收合格且符合实际需求量的全部教材的总实洋为总码洋的%(两课教材类按100%)。

5、付款条件

教材经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核对确认货款,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一个月内全额付款。

6、交货时间与地点

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指定地点交货。

7、其他需乙方承担的义务

1)负责把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教材发放到学生手中,若乙方委托甲方发放需按照全部教材总码洋的0.1%向甲方支付劳务费。

2)负责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教材发放后的垃圾清运,若委托甲方清运的,需向甲方支付垃圾清运费200元/次。

3)承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与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

8、违约责任

详见上述合同文件的相关规定。

9、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如乙方在履约过程中无任何不良记录,甲乙双方货款结清后合同终止。甲方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异议或纠纷在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乙方:见证方: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正/副本】

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教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2021-04-1597)

【第包】

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页码范围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情况综合简介

投标函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授权书

投标响应表

投标保证金

供货及服务方案

相关授权或承诺

投标业绩承诺函

十一

投标人自评表

十二

用户评价意见

十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淮南师范学院2021年秋季及2022年春季教材采购项目

投标人全称

投标范围

第 包

折扣

百分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他

投标人公章:

备注:

1.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

2.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5">二、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三、投标函

致:淮南师范学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货物(包括安装调试等工作)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2.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及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且承诺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有效。

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9.我方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10.若我方中标后,我方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方式(期限)供货及严格履行售后服务,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严格履行教材采购、供货、配送和发放要求,在贵校教材采购招标过程中,在合同履约方面没有不良行为。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公司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公司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我公司承诺:合同签订前,若我公司具有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贵方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或者不授予合同,所有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同时,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投标人公章:

日期:

五、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日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六、投标响应表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投标人保证:除投标响应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七、投标保证金

(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八、供货及服务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九、相关授权或承诺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投标人公章:

日期:年月日


十、投标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序号

项目名称

供货范围

合同总金额

业主单位

及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

备注:表中所列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在本表后。


十一、投标人自评表

投标人自评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得分

评分说明

详见评标办法,以评标办法附表为准

投标单位自评得分

自评分依据所在投标文件的具体位置

1

投标文件整体制作

2

2

代理权限

5

3

获奖情况

16

4

类似业绩

12

5

服务承诺及方式

10

6

服务质量反馈

10

7

售后服务能力

5

说明:投标单位在投标时依据自身投标文件内容填写“投标人自评表”,此表格在评标时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最终得分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如投标人在投标时未提供或未填写“投标人自评表”,则默认为投标单位无条件认可评标委员会对其综合得分分值的评定,标后不接受任何关于评分有误的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公章:

十二、用户评价意见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须加盖评价单位公章)

十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招标公告、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仓储证明、产品彩页、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图片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材 春季 学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