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对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对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的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关于对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的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1-05-21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

所在地: 东营、日照、泰安、济宁、淄博、枣庄

债权总额:人民币70,342.52万元

债权整体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等17户债权进行处置,截止至2021年4月20日,债权总额70,342.52万元,其中本金47,627.07万元,利息22,715.45万元(嗣后产生的利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一同转让,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数额为准),债权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借款人

贷款方式

本金

利息

所在地

1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

保证

4,000.00

1,010.43

东营

2

东营市源伟工贸有限公司

抵押、保证

12,540.00

4,357.58

东营

3

东营市万兴恒业工贸有限公司

抵押、保证

888.63

1,032.28

东营

4

山东华通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抵押、保证

2,000.00

633.00

东营

5

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

抵押、保证

4,995.74

3,517.63

东营

6

东营恒诚机械有限公司

保证

4,812.74

1,863.17

东营

7

山东万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

1,957.48

1,769.22

日照

8

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

保证

2,411.87

1,025.01

日照

9

山东泰山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保证

3,980.62

1,181.16

泰安

10

山东王府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抵押、保证

1,500.00

473.45

济宁

11

山东天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

1,000.00

859.18

淄博

12

淄博鑫浦机械有限公司

保证

600.00

497.10

淄博

13

淄博鹏丰纺织有限公司

保证

2,950.00

1,880.78

淄博

14

淄博博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保证、设备抵押

1,000.00

1,007.65

淄博

15

淄博金中燕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保证、抵押

500.00

472.27

淄博

16

山东超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保证、设备抵押

500.00

423.28

淄博

17

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1,990.00

712.27

枣庄

合计

47,627.07

22,715.45

分户债权情况:

第一户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

我分公司持有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债权5,010.43万元,其中:本金4,000万元,利息1,010.43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借款人破产债权确认金额为4,000万元,债权金额以司法确认数额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由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8年1月31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36号,企业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法定代表人万永强,注册资本36,222万元,股东为山东信圆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东营市新动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铜材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及售后服务;货物仓储(不含危险品);铁路接触线制造;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与回收;自营、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凭进出口许可证经营)。

该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我分公司债权已经确认,确认金额4,000万元。根据破产清偿方案,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部分全额清偿,20万元以上部分现金清偿率为6.5%,目前尚未进行分配。

三、保证人情况

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系成立于2002年6月3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东营市井冈山路912号,法定代表人孙翠翠,注册资本7000万元,股东为东营市东营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该公司主营国家政策范围内允许的产业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政房屋配套建设、土地开发与整理、资产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以及东营区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石油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四、诉讼执行情况

因借款人已经破产,我分公司就保证人进行诉讼追偿,2020年10月14日,山东省高院作出(2020)鲁民终2250号二审判决书,判定保证人还本付息,案件受理费由保证人承担。该户债权现已进入执行程序。在本案诉讼过程中,我分公司申请对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查封,查封情况如下:

序号

查封法院

产权人

查封资产名称

坐落

抵/质押情况

查封

情况

1

东营中院

东营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东营农村商业银行账户:****************3466,89115.52元

首封

2

农行东营区支行账户:153*****040000664,106540.14元

首封

3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城支行****************42

轮候

4

东国用(2007)第561号土地使用权900平米

东营市井冈山路912号

首封

5

东国用(2007)第625号土地使用权3258平米

首封

6

东国用(2013)第01-1460号土地使用权2201.6平米

首封

7

鲁(2018)东营市不动产权第*******

东营区淄博路95号12幢103号

首封

8

鲁(2018)东营市不动产权第*******

东营区淄博路95号14幢101号

首封

9

鲁(2018)东营不动产权第*******

东营区淄博路95号6幢104号

首封

10

(2019)东营市不动产权第*******

东营区淄博路95号6幢101号

首封

11

持有的胜利油田东胜精攻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95万元股权,占比1.13%

首封

第二户 东营市源伟工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的东营市源伟工贸有限公司债权16,897.58万元,其中本金12,540万元,利息4,357.58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贷款,由山东涌金橡胶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饶县迎宾路南侧的4,150.08平方米办公用房为1600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提供抵押担保,由盛泰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本金8990万元)、山东涌金橡胶有限公司(担保本金10940万元)、东营华通石化有限公司(担保本金1950万元)、王文学、王文华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该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债务人情况

东营市源伟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16日,住所地东营市广饶县陈官镇涌金工业园,法定代表人王文学,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机械加工;钢材、天然橡胶、生铁、炼钢炉料(球团、矿粉、矿石、焦炭)、铜、铝、黄金、汽车配件、燃料油、沥青、渣油、化工产品销售;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不含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人情况

(一)保证人盛泰集团有限公司

盛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1日,住所地东营市广饶县西水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宋文奇,注册资金16327.9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子午线轮胎、橡胶制品、胎圈钢丝;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需经法律法规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现已进入破产程序,我分公司债权已被管理人确认,根据管理人提供的破产方案,破产清偿率为6.4%,分40个月清偿。

(二)保证人东营华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东营华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2月27日,住所地广饶县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常玉亮,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批发(溶剂油禁止储存):无储存:溶剂油;有储存:柴油、汽油。(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储存、调剂、销售:腊油、渣油、道路沥青、燃料油(不含成品油);销售:石油焦、化工产品。(以上各项不含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我分公司债权已经管理人确认,目前尚未出具清偿方案。

(三)保证人山东涌金橡胶有限公司

山东涌金橡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3日,法定代表人王文学,注册资金人民币26000万元,住所地广饶县陈官乡政府驻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子午线轮胎生产销售;橡胶制品、胎圈钢丝销售;经核准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王文学,男,出生日期为1973年8月15日,住所地为广饶县花苑路102号。

保证人王文华,女,出生日期为1977年3月18日,住所地为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69号。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山东涌金橡胶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饶县迎宾路南侧(原广饶县人民法院)的办公用房,面积为4150.08平方米,抵押担保债权为本金16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房产所占用土地一并抵押。

五、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广饶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2日出具(2017)鲁0523民初3513号、(2017)鲁0523民初3514号、(2017)鲁0523民初3515号、(2017)鲁0523民初3516号、(2017)鲁0523民初3517号、(2017)鲁0523民初3518号判决书,判决东营市源伟工贸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借款本息,保证人分别承担相应的连带清偿责任。其中,就山东涌金橡胶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部分,原告就抵押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所担保贷款本息范围内优先受偿。该户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处于终结执行状态。

第三户 东营市万兴恒业工贸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的东营市万兴恒业工贸有限公司债权合计1,920.91万元,其中本金888.63万元,利息1032.28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债权,由借款人名下的10套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由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垦利县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王万军、李爱梅、王万成、朱芳欣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债务人情况

东营市万兴恒业工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0月31日,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Q,住所:东营市垦利区经济开发区经一路以西,广兴路以北,法定代表人:张朋,注册资本:98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汽车制动系统精密零部件铸造加工等,企业现已进入破产程序,我分公司债权已经管理人确认,目前尚有部分款项未分配。

三、担保人情况

(一)保证人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8月15日,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住所:广饶县稻庄镇原西刘桥乡政府驻地,法定代表人:宋祖泉,注册资本:1028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加工销售:碳酸二甲酯(4万吨/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等。

(二)保证人垦利县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垦利县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08月27日,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C,住所:东营市垦利区永安镇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杜全民,注册资本:26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石油醚(39600吨/年)、苯(26170吨/年)、二甲苯(54000吨/年)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二)甲醚、丙烷、乙烯:易燃液体:粗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煤焦油、石脑油、乙醇;腐蚀品:甲醛溶液;有毒品:煤焦沥青;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硝化沥青批发(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重油、渣油、沥青(不含危险品)、燃料油(不含危险品、不含成品油)、天然橡胶、铜材、铝材、钢材、汽车配件销售;自营或代理一般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农业开发技术应用及推广,荒碱地改造,树木种植(不含种苗),新能源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海洋技术的开发推广。

(三)保证人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4月06日,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A,住所:广饶县大王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赵光斌,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制动系统的加工制作销售(不含发动机);销售:橡胶原材料、铜、铜杆、铜制品、黄金、白银。企业现已进入破产程序,我分公司债权已经管理人确认,目前正在破产过程中。

(二)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王万军,住所地: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复兴王村205号。

保证人:李爱梅,住所地:山东省广饶县大王镇复兴王村205号。

保证人:王万成,住所地:广饶县大王镇复兴王村73号。

保证人:朱芳欣,住所地:广饶县大王镇复兴王村73号。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东营市万兴恒业工贸有限公司名下10套机器设备,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登记证号为(垦工商)抵登字[2016]0059号。该设备已被纳入破产财产,我公司债权已被管理人确认优先受偿权,可获得部分清偿。

五、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5民初15号调解书,确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18)鲁05执112号,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第四户 山东华通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的山东华通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债权合计2,633万元,其中本金2,000万元,利息633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债权,由借款人名下的3间钢结构厂房提供抵押担保,由杨宝勇、雷新玲(担保本金800万元)、东营弘盛石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债权已经诉讼确权并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华通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4月07日,住所地广饶县陈官工业园88号,法定代表人杨宝勇,注册资金6105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承担化工、石油化工及工业、民用建设项目的生产装置、设备、线路、管道、消防、电气仪表的安装调试;非标设备构件制作、安装;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的防腐、绝热工程;承担冶炼机电设备制安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石油及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生产制造:空冷换热器;销售:钢材、建筑材料、五金工具、机电设备、仪器仪表;普通货运。企业现已进入破产程序,我分公司债权已经管理人确认,我公司债权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经与管理人沟通抵押物已处置,优先权金额初步确认为377.69万元,目前尚未分配。

三、担保人情况

(一)保证人东营弘盛石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东营弘盛石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8月23日,住所地广饶县广饶经济开发区广兴路16号,法定代表人张燕,注册资金4336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调剂销售:道路沥青、改性沥青、蜡油、油浆、燃料油(闪点大于等于80度)、芳烃油、化工产品。经核准的进出口业务。(以上各项不含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杨宝勇,男,出生日期为1969年8月21日,住址山东省广饶县兵圣路190号。

保证人雷新玲,女,出生日期为1971年10月13日,住址山东省广饶县兵圣路190号。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山东华通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名下3间钢结构厂房,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登记证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6)第0306号。该厂房已被纳入破产财产,已被管理人确认优先受偿权,现已完成处置,优先权金额初步确认为377.69万元,目前尚未分配。

五、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2017年9月12日广饶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523民初3449、3452号判决书,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原告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19)鲁0523执2173、2174号,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第五户 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债权8,513.37万元,其中:本金4,995.74万元,利息3517.63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和抵押,由山东翔昶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光聚集团有限公司、郭光聚、崔双会、郭鹏、焦沙沙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红海化工以自有的1103.35台/套/吨机器设备及120亩工业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户债权现已诉讼确权,并已进入执行程序,债权合法有效。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14日,注册地址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王彬,注册资本18000万元,实缴资本18000万元,其中山东美昌商贸有限公司出资15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7.7778%,焦沙沙出资2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2222%。该公司经营范围:溶剂油(3万吨/年)、柴油(36.16万吨/年)、石脑油(5.786万吨/年)、硫氢化钠(2万吨/年)、氢(1.15万吨/年)、液化石油气(0.3万吨/年)、氨溶液(含氨>10%)(468.8万吨/年)(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易燃液体:柴油、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煤油、汽油(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石油气、异丁烯(不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无氧铜杆、铝锭、铝制品、粗铜、电解铜、金银制品、橡胶制品销售;燃料油(闪点≥80℃)、重油、道路沥青、混合芳烃、重芳烃、蜡油、渣油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经营的除外)。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翔昶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2月28日,注册地址广饶县花官乡花官村,法定代表人孙天真,注册资本6694万元,实缴资本6694万元,其中孙天真出资539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5796%;于桂芳出资1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9.4204%。该公司经营范围道路货运经营;销售:黄金、铜、橡胶、化工产品(燃料油、蜡油、渣油、油浆、重油、道路沥青、润滑油、基础油)、钢材、屋顶建材;仓储服务,受托从事保管服务、受托资产托管。(以上各项不含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经核准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及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山东光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广饶县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可金,注册资本8000万元,实缴资本8000万元,其中出资7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8.75%;张康康出资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25%。 该公司经营范围肉鸭、肉鸡屠宰、冷藏、销售;饲料加工销售;经核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建材、化工产品销售。机器设备租赁。(以上各项不含易制毒、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三)自然人保证人:

保证人郭光聚、崔双会、郭鹏、焦沙沙均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8年6月28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5民初4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2019年11月4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鲁05执18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案件执行。

第六户 东营恒诚机械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东营恒诚机械有限公司债权6,675.91万元,其中:本金4,812.74万元,利息1,863.17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由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东营市东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最高本金余额3000万元)、东营浩博管业有限公司(最高本金余额990万元)、曹洪光、王秀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户债权现已诉讼确权,并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债务人情况

东营恒诚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05日,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M,住所:东营市垦利区经济开发区东首,法定代表人:曹洪光,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各种不锈钢、耐热钢、碳钢、合金钢、高锰钢、高温合金铸件制造销售,机械加工销售;金属材料、五金建材、机电设备、石油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电缆销售;自营或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该企业现已进入执行程序,根据破产清偿方案,我分公司2021年尚有110余万元破产受偿款待分配。

三、保证人情况

(一)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4月03日,企业名称: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X,住所:东营市东营港港北一路北、港西二路西,法定代表人:贾相国,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石脑油(31.32万吨/年)、柴油(130.4万吨/年)、汽油(89.5万吨/年)、液化石油气(16.49万吨/年)、燃料油(80.01万吨/年)、干气(18.19万吨/年)、硫磺(1.67万吨/年)、丙烯(7.15万吨/年)、丙烷(3.98万吨/年)、民用液化气(5.56万吨/年)、丁烯(10万吨/年)、MTBE(3.34万吨/年)、轻芳烃(10.97万吨/年)、苯(5万吨/年)、甲苯(5万吨/年)、二甲苯(15万吨/年)、石油醚(15万吨/年)、异辛烷(11.53万吨/年)、硫酸(0.81万吨/年)生产销售(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渣油、蜡油、油浆、重交沥青、石油焦、重芳烃生产销售,金银制品、润滑油、重油销售,商品和技术进出口。该企业目前尚在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存续。

(二)东营市东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04月07日,注册号****************5X,住所: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口镇,法定代表人:袁保云,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石脑油生产(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针状石油焦、蜡油、燃料油、渣油、沥青、油浆、重质催化料生产销售(不含危险品);自营或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的进出口业务。

(三)东营浩博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8月08日,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6,住所:垦利区开发区,法定代表人:李爱香,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金属管件喷绘、机电设备(不含专营专控产品)制造销售;机电、化工技术开发、研制、转让;油田器材设备维修;高低压阀门制造维修;不锈钢、碳钢铸件制造销售;金属材料、五金建材、石油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电缆销售。

(四)自然人保证人:

曹洪光,住东营市东营区沂河路206号。

王秀梅,住东营市东营区沂河路206号。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8年6月26日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5民初17号判决书,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处于终本状态。我分公司在执行过程中轮候查封了债务人名下的部分资产。

第七户 山东万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山东万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债权3,741.82万元,其中:本金1,971.11万元,利息1,770.71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由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日照岚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李凤海、乔征晔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万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1年9月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疏港大道268号,法定代表人李凤海,注册资本5100万元,实缴资本5100万元,由李凤海出资4100万元,持股80.3922%,临沂聚丰典当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持股19.6078%。该公司主营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石料加工,五金、建材、钢材、电子产品、矿产品、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混凝土搅拌销售,工程机械销售、租赁,水泥预制构件制造销售,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上述经营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成立于1995年4月3日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办驻地,法定代表人张爱华,注册资本10366.6万美元,由香港GAINER ENTERPRISES LIMITED出资5650万美元,持股比例54.5020%,山东佰顺实业有限公司出资4716.6万美元,持股比例45.4980%。该公司主营水产加工品(冻鱼糜制品)的生产、速冻食品(速冻调制食品)的生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仅限食用植物油及相关产品、淀粉、葡萄酒)的批发(以上范围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并按照许可证核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饲料销售;农产品、土畜产品的采购及批发(国家限制外商投资的产品除外);塑料、金属(铁、铜)、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等国家专项许可产品)、煤炭、橡胶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大豆、木浆、纸浆的进口和批发业务;境外矿产投资;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国家专项许可产品)。企业已经入破产程序,现已清偿完毕。

(二)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1年9月7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疏港大道369号,法定代表人李凤海,注册资本16000万元,由山东万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16000万元,持股比例10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三)日照岚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0年8月18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小河口村,法定代表人王均宝,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资本200万元,由王均宝认缴出资额3000万元,持股比例100%。该公司主营土石方工程、普通机械设备租赁、钢结构安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

(四)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经过诉讼程序,法院未判决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五)李凤海、乔征晔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诉讼执行情况

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2018年2月2日日照市岚山区法院作出(2018)鲁1103民初477号判决书,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日照岚凯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李凤海、乔征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户债权已进入执行程序。在本案诉讼过程中,我分公司债权申请对主从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查封,查封情况如下:

  1. 查封山东万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市岚山区丰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1500万元;日照市岚山区华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1500万元;日照万方物流有限公司股权70万元;山东万方板业有限公司股权2100万元;日照市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112.3763万元。

2、查封李凤海持有的日照万方物流有限公司股权50万元。

第八户 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债权3,436.88万元,其中:本金2,411.87万元,利息1,025.01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借款人破产债权确认金额2,585.31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由日照阿掖山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日照福来瑞进出口有限公司、张志禹、王均英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现已诉讼确权,并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二、债务人情况

日照铸福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8日,注册地址日照市岚山区铸福工业园(碑廓镇342省道以北),法定代表人武玉亮,注册资本52000万元,实缴资本5596万元,日照金浩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黑色金属铸造;钢、铁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铸造用造型材料销售;金属密封件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企业现已进入破产程序,按照破产清偿方案,我分公司尚有70余万元破产款项未受偿。

三、保证人情况

(一)日照阿掖山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31日,注册地址日照市岚山安东卫街道办事处驻地,法定代表人苏同山,注册资本29800万元,其中山东阿掖山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8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4.2953%,韩国大光商社出资1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047%。该公司经营范围速冻肉制品的生产;食用植物油(仅限于散装食品)批发;化工产品(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国家专项许可产品除外)、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矿产品、农产品、土特产品、金属(铜、铝、锌)的国内采购及进出口批发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现已进入破产程序,尚在破产过程中。

(二)日照福来瑞进出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17日,注册地址日照市东港区连云港路锦华海岸临港商业街105幢1单元104室,法定代表人苏伟,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苏伟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解芹华出资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该公司经营范围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建材(危险化学品除外)、矿产品、服装鞋帽、纺织品、工艺品、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机电产品(九座以下乘用车除外)、焦炭、机械设备、农产品(不含食品)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自然人保证人张志禹、王均英,住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圣岚路居委1号。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7年6月10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0103民初6951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第九户 山东泰山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山东泰山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债权5,161.78万元,其中:本金3,980.62万元,利息1,181.16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由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能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泰山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现已诉讼确权,并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泰山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6日,注册地址济南市莱芜区牛泉镇八里沟村,法定代表人张红云,注册资本13000万元,实缴资本13000万元,其中山东汶河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548.4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9883%;深圳市深能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出资3863.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7163%;港岛(香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资3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深圳市创想源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出资1338.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2954%。该公司经营范围煤矸石发电(仅限分支机构),煤炭批发经营,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销售,型煤的加工销售。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30日,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4号,法定代表人袁敦华,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出资1300元,占注册资本的26%,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出资1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袁敦华出资12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6%,其余均为自然人出资。该公司经营范围批发(无仓储):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不含剧毒品,成品油,第一类易制毒和第二类监控化学品);卷烟、雪茄烟零售(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农用机械、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饲料、钢材、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铁矿石、磷矿石、摄像、监控器材销售;房屋、厨房设备、办公家具租赁;进出口业务;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化肥、农膜销售;煤炭销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目前尚在破产过程中。

(二)山东能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9日,注册地址济南市莱芜区盘龙河大街001号,法定代表人王涛,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山东泰山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91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8.28%;彭大恒出资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4%;霍保刚出资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36%;吕慎利出资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32%;张灿杰出资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32%;朱效明出资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32%。该公司经营范围防爆电器、高低压开关柜、自动控制系统、潜水泵、照明灯具、煤矿井下用塑料假顶带、编织网、钢筋网、钢带、金属锚杆、树脂锚固剂、柱鞋、矿用支护用品、给料机、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产销;矿用产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安全与技术培训;电机、风机维修;矿用产品及电子元器件、钢材、水泥、铁矿石、铁精粉、生铁、铁合金、有色金属(贵重金属除外)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材、装饰材料、工程机械、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泰安市泰山阳光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11日,注册地址泰安市青春创业园(泰肥路南),法定代表人王希民,注册资本4000万元,由莱芜翱翔阳光工贸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该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物业管理;建筑工程、建筑安装、园林绿化;建材、五金、铝合金制品的销售。(以上项目需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6年12月23日该户债权进入执行程序,2017年4月17日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我分公司在诉讼过程中首封了泰安市泰山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泰安市岱岳区阳光和墅小区的多套房产,其中复式住宅房屋1套,面积201.61平方米,配套商业3套(均1-2层),面积517.28平方米,住宅9套,面积1113.76平方米;轮候查封了山东能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编号莱芜市国用(2012)第0810号土地使用权及证号为*******-****421号的房产。

第十户 山东王府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山东王府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1,973.45万元,其中:本金1,500.00万元,利息473.45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和抵押,由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房地产作为抵押,由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宁国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作华、张卓民、胡克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现已诉讼确权,并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王府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4日,注册地址曲阜市陵城镇济宁师专北,法定代表人张作华,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张作华出资79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9.60%;胡克春出资2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40%。该公司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加工纸制造销售;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保证人情况

(一)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4日,注册地址济宁市洸和路22号新闻大厦办公楼10层,法定代表人胡克春,注册资本10009万元,其中张卓民出资900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0090%,张锋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910%。该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营销策划,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景观设计、施工,酒店及度假村的委托管理(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济宁国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9日,注册地址济宁市洸河路22号,法定代表人张金家,注册资本3100万元,其中济宁牡丹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6.7742%;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258%。该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路桥工程、市政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土木建筑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以上均凭资质证书经营);钢材、建材(不含木材)的销售;建筑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自然人保证人张作华、张卓民、胡克春均为山东富邦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富邦盛世公司名下位于曲阜市孔子大道456号(富邦新都)大门商业楼,抵押面积3624.97平方米,分摊土地抵押面积644.32平方米。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并已经诉讼确权。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7年5月18日曲阜市人民法院作出(2016)鲁0881民初333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十一户 山东天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山东天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债权1,859.18 万元,其中:本金1,000.00万元,利息859.18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由淄博海洲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在最高额2000万元范围内为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自然人姬文龙、孙兆艳、姬保修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尚未诉讼。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天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注册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白塔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姬文龙,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姬文龙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姬保修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核准范围内的农药的复配、加工、销售(凭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经营);货物进出口;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准产品的生产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淄博海洲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注册地址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西阿村,法定代表人周建华,注册资本23800万元,其中周建华出资13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14%,孙芳出资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82%,周强出资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4%,货币出资,工商登记未显示该企业存在出资不到位的情形。该公司经营范围铁粉末、铜粉末加工、销售;机械零配件、汽车配件加工、销售(以上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自然人保证人姬文龙、孙兆艳、姬保修,其中姬文龙与姬保修系借款人的股东,孙兆艳为姬文龙的妻子,主体资格存续。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尚未诉讼,我分公司对债务人进行了连续公告催收。

第十二户 淄博鑫浦机械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淄博鑫浦机械有限公司债权1,097.10万元,其中:本金600.00万元,利息497.10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由山东在天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燕、郭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现已诉讼确权,并已进入执行程序,债权合法有效。

二、债务人情况

淄博鑫浦机械有限公司(现为淄博通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注册地址淄川区龙泉镇龙二村村委东,法定代表人董燕,注册资本700万元,其中董燕出资5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郭超出资1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该公司经营范围机械零部件加工、制作、销售,防护器材、五金交电、印刷机械、金属材料、阀门、管道配件、轴承、压缩机及配件、纺机配件、化工产品及原材料(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不含储存)、家用电器、机电设备、通用机械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

三、保证人情况

山东在天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为山东在天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注册地址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西张村,法定代表人许在京,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自然人许在天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该公司经营范围铝及铝合金丝生产技术的研发及技术转让;电机、铜丝、铝丝、模具、水泵加工(不含铸造和冶炼)销售;化工及塑料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电机配件、钢材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证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自然人保证人董燕、郭超均为债务人的股东。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4年11月25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淄商初字第285号判决书,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十三户 淄博鹏丰纺织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淄博鹏丰纺织有限公司债权4,830.78万元,其中:本金2,950.00万元,利息1,880.78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由淄博瑞康纺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户债权已经诉讼确权,主从债务人均已进入破产程序,现已破产终结。

二、债务人情况

淄博鹏丰纺织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2年12月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周村区机场路9号,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姜明,股东为淄博兰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纺纱、色织布、印染布、白棉布、毛兰布、无纺布、针织品、巾被、床上用品、服装、服饰、鞋帽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已破产终结。

三、保证人情况

淄博瑞康纺织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12年12月的有限公司,位于周村区陈桥路577号,注册资本5740万元,法定代表人宋兆滨,股东为淄博兰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纺纱、色织布、印染布、无纺布、针织品、巾被、床上用品、服装、服饰、鞋帽生产、销售;皮棉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现已破产终结。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4年04月06日周村区法院作出(2014)周商初字第109号判决,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从债务人均已进入破产程序,现已破产终结。

第十四户 淄博博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淄博博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债权2,007.65万元,其中:本金1,000.00万元,利息1,007.65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设备抵押,淄博国梁建陶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李建春、袁丽丽、高生宝、李艳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第三人淄博市淄川金梁建陶有限公司以设备提供1200万元最高额抵押。该户债权现已诉讼确权,债权合法有效,对抵押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债权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债务人情况

淄博博川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6年3月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淄川区杨寨工业园,注册资本3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建永。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包装制品加工销售等该公司股东袁丽丽出资占92%、高生宝出资占8%。

三、保证人情况

(一)保证人淄博国梁建陶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2年7月的有限公司,位于淄川区杨寨镇梁家村,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建国。该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建筑陶瓷生产销售,该公司由高生宝出资950万元,李建国出资50万元。

(二)自然人保证人:李建春,男,汉族,1972年1月6日出生,住淄川区杨寨镇梁家村3组36号;袁丽丽,女,汉族,1973年11月27日出生,住住淄川区杨寨镇梁家村3组36号;高生宝,男,汉族,1975年4月17日出生,住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2组221号;李艳艳,女,汉族,1975年4月19日出生,住淄川区双杨镇杨寨村2组221号。

四、抵押物情况

淄博市淄川金梁建陶有限公司以所有的窑炉、干燥塔、球磨机等机械设备抵押,在淄川工商局办理了抵押手续,抵押证号为川工商抵登字第0020号,抵押合法有效,已经诉讼确权。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4年11月25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3)淄商初字第183号判决书,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对抵押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第十五户 淄博金中燕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淄博金中燕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债权972.27万元,其中:本金500.00万元,利息472.27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淄博乾坤置业有限公司、郭斯峰、张衍宏、袁义兰、张华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由淄博乾坤置业有限公司以自有房地产提供抵押。该户债权现已诉讼确权,债权合法有效,我分公司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债权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债务人情况

淄博金中燕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系成立于2008年2月的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淄博市张店区中埠镇中埠村村西2公里,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肖炜。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煤炭销售(许可证有限期至2013年12月21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球团、焦炭、生铁、有色金属、建筑材料销售(以上经营范围需审批或许可经营的凭审批手续或许可证经营),该公司股东邹鹏出资占45%、肖炜出资占55%。

三、保证人情况

郭斯峰,男,汉族,住张店区中埠镇黄金村351号。张衍宏,女,汉族,1965年6月6日出生,住张店区中埠镇黄金村351号。袁义兰,女,汉族,1956年8月9日出生,住张店区中埠镇黄金村423号。张华,男,汉族,1955年5月2日出生,住张店区中埠镇黄金村423号。

四、抵押物情况

淄博乾坤置业有限公司以自有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为主债务人提供抵押。抵押物位于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7300号5号楼,为周村齐鲁CX汽车文化广场主楼三层商业房,共8套商业房产1706.15平方米(5号楼的3029、3051、3045、3050、3052、3059、3060、3063号房产)及相对应的689.65平方米土地。抵押已经诉讼确权,抵押合法有效,并首轮查封了抵押房地产。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4年5月15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淄商初字第94号判决书,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对抵押房地产有优先受偿权。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第十六户 山东超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山东超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债权923.28万元,其中:本金500.00万元,利息423.28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抵押、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借款人自有的机器设备。王立美、徐晓燕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户债权现已诉讼确权,债权合法有效,我分公司对抵押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债权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债务人情况

山东超宇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注册地址临淄区齐鲁化学工业园纬四路与青田路路口东500米路北,法定代表人王立美,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自然人王立美出资64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7%,徐晓燕出资35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3%,货币出资,工商登记未显示该企业出资不到位的情形存在。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精密零部件、冲压模具、塑胶模具、机械用工具加工、销售,焊接,精密模锻,机械加工,设备维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要取得许可后经营)。企业登记状态为吊销。

三、保证人情况

该债权项目的保证人均为自然人,其中王立美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晓燕为王立美配偶。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所有的慢走丝线切割机、立体加工中心等12套机器设备,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法有效,已经诉讼确权。

五、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4年4月18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4)淄商初字第78号民事判决,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对抵押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处于终本状态。

我分公司在执行过程中首封了抵押设备;轮候查封了王立美位于临淄区国家生活区8号楼3单元1层西户142.34平方米房产;首封了徐晓燕位于临淄区方正凤凰城三期住宅楼49号楼217.83平方米房产。

第十七户 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一、债权情况

我分公司持有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债权972.27万元,其中:本金1,900.00万元,利息712.27万元(利息计算至2021年4月20日),贷款方式为保证,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机床厂、王彬、梁首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户债权现已诉讼确权,债权合法有效,债权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二、债务人情况

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滕州市鲁南锻压机床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9600万元,地址为滕州市经济开发区腾飞路566号。企业主营金属切削机械、采煤机、选煤机、洗煤机、工业机器人及配件生产、制造、销售(以上不含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产品,需审批的凭有效批准文件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木质包装箱生产、销售;机械数控系统开发、销售。2016年2月法定代表人由王彬变更为王春明。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

三、保证人情况

(一)愚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注册资金为10705.8822万元人民币,地址为滕州市鲁班大道南路1288号。企业法定代表人周金允。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中小型挖掘机、路面破碎机、农用轮式小型装载机、机械化农业及园艺机具、营林及木竹采伐机械、畜牧机械、渔业机械、农林牧渔机械配件;批发零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建材、橡胶制品;建筑用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销售,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

(二)滕州机床厂成立于1989年4月28日,注册资金5600万元,未实缴,地址为滕州市机械制造工业园大地路北侧,法定代表人任超。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械制造及本企业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在业。

(三)王彬、梁首滨为自然人保证人,主体资格存续。

四、诉讼情况

该户债权业经诉讼确权,2017年8月15日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2017)鲁0103民初1957号、198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借款人还本付息,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现已进入执行程序。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该资产包多数债权已诉讼确权,可进一步进行执行追偿。该资产包中存在待分配破产受偿款项、土地房产抵押、首封股权住宅等优质资产、部分债务人存在一定还款能力等情况,资产包变现前景较好。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拍卖、要约邀请竞价、交易所挂牌或其他处置方式;组包、单户或单户部分处置均可。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需提供我分公司认可的担保措施)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薛杰

联系电话:0531-82079789

邮政编码:250001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林婷婷

联系电话:0531-82079768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1年5月21日


标签: 处置 债权 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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