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气象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气象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气象站设备采购
合同编号:4421-DQGC-SB/C-[2021]第38号(总83号)
招标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方:大庆黄河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气象站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及自然条件
1.1.1 工程概况
由大庆黄河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新建的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基地),该项目区建设场址位于大同区内高台子镇,距离市区约40公里,临近大广高速和东干线,交通便利。2021年建设规模200MW,实证实验不同产品、系统等性能。
项目现场布置3个气象站,分别安装有辐照计、晶硅参考片、光谱仪、紫外辐照计、风速风向等气象设备,主要用于监测项目所在地环境气象参数。设备集中安装于平台上,平台上面配置专用数采柜,设备统一接入数采柜内,由数采柜统一上传至后台中控软件系统。
1.1.2设备布置
(1)气象主站
项目所在地布置气象主站1套,包含水平光谱仪、散射光谱仪、直射光谱仪、一体式气象站(环境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降雨量)、自动太阳跟踪仪(带直射辐照计、散射辐照计)、水平辐照计、倾面辐照计(和固定支架同角度)、晶硅参考片(和固定支架同角度,PERC、N型TOPCon、N型HIT、N型IBC等类型各一个)、紫外辐照计(UVA和UVB各放一个)、天空摄像头、背面辐照计、数采及数采柜等设备。
(2)气象子站
项目所在地布置气象子站2套,包含一体式气象站(环境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降雨量)、自动太阳跟踪仪(带直射辐照计、散射辐照计)、水平辐照计、倾面辐照计(和固定支架同角度)、晶硅参考片(和固定支架同角度,PERC、N型TOPCon、N型HIT、N型IBC等类型各一个)、天空摄像头(只有一套子站配置)、风速风向传感器、雪深传感器和雪水当量传感器、水位传感器、土壤温盐湿剖面测定仪、数采及数采柜等设备。
1.2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气象站设备设备等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元器件的设计、选型、制造、软件设计开发、提供相关图纸资料、试验(包括工厂试验、出厂试验)、包装、设备运输、现场开箱检查,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参加联合调试运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操作和维护人员的培训。投标人应保证设备、文件和技术服务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及内容进行。
1.2.1 控制系统招标主要设备
1.2.1.1 气象主站
(1)气象主站主要水平光谱仪、散射光谱仪、直射光谱仪、一体式气象站(环境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降雨量)、自动太阳跟踪仪(带直射辐照计、散射辐照计)、水平辐照计、倾面辐照计(和固定支架同角度)、晶硅参考片(和固定支架同角度,PERC、N型TOPCon、N型HIT、N型IBC等类型各一个)、紫外辐照计(UVA和UVB各放一个)、天空摄像头、背面辐照计、数采及数采柜等设备。
(2)包含设备所用的所有的测试线,传感器等(测试线、通讯线等全部采用防水型)。
(3)包含设备所用的通讯线,按照要求分别接入到数采装置。
(4)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
1.2.1.2气象子站
(1)气象子站主要包含一体式气象站(环境温度、湿度、风速、风向、大气压、降雨量)、自动太阳跟踪仪(带直射辐照计、散射辐照计)、水平辐照计、倾面辐照计(和固定支架同角度)、晶硅参考片(和固定支架同角度,PERC、N型TOPCon、N型HIT、N型IBC等类型各一个)、天空摄像头(只有一套子站配置)、风速风向传感器、雪深传感器和雪水当量传感器、水位传感器、土壤温盐湿剖面测定仪、数采及数采柜等设备。
(2)包含设备所用的所有的测试线,传感器等(测试线、通讯线等全部采用防水型)。
(3)包含设备所用的通讯线,按照要求分别接入到数采装置。
(4)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
1.2.2 交货时间与地点
(1)交货时间2021年8月10日交货。
(2)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内高台子镇国家光伏、储能实证实验平台(大庆基地)一期工程项目所在地,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电站由大庆黄和光储实证研究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气象设备代理企业。
代理企业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向国内领跑者基地光伏项目提供过不少于1份气象站设备供货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1年5月24日~2021年5月28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1.7.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1年6月15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青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开标室。
1.9 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
1.9.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本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8号假日王朝酒店五楼报名室(1)
联系人:范慧琴
电话:****-*******
电子邮箱:hhnyzbb*******@vip.163.com
邮编:810008
1.10.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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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投标报名申请表(空).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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