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拟就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试剂耗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试剂耗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标的说明:
1包:上转发光免疫分析仪等专用试剂
2包:全自动免疫分析仪等专用试剂
3包:基因杂交信号扩大仪等专用试剂
4包:尿液分析仪专用试剂
5包:生物芯片阅读仪等专用试剂
6包:酶标仪专用试剂
7包:酶标分析仪专用试剂
8包:呼气试验测试仪等专用试剂
9包: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专用试剂
10包:血液分析仪、血流变分析仪等专用试剂
11包:生化分析仪专用试剂
12包:全自动荧光免疫分析仪、微生物自动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等专用试剂
13包: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专用试剂
14包:糖化分析仪专用试剂
15包:幽门螺杆菌测试仪专用试剂
16包:自动尿液分析仪等专用试剂
17包:全自动血气分析仪专用试剂
18包:电化学发光全自动免疫分析仪等专用试剂
19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专用试剂
20包:全自动血沉仪、全自动血流变测试仪专用试剂
21包:干式免疫荧光分析仪专用试剂
22包: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专用试剂
23包:血气分析仪专用试剂
24包:全自动便潜血分析仪等专用试剂
25包:化学发光免疫分析系统专用试剂
26包:血型分析仪专用试剂
三、拟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受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其所需的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试剂耗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根据相关规定,2021年5月19日北京时间13:30整,我公司组建了由大连市公共资源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的论证小组。对此次需单一来源采购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试剂耗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进行现场讨论,并出具论证意见。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采购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包:北京德善康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区天通中苑二区43号楼B单元307)
2包:大连酉瑞商贸有限公司(大连庄河市栗子房镇林坨村(政府第二办公大楼317室))
3包:抚顺力嘉荣和医用设备经贸有限公司(抚顺市抚顺经济开发区沈抚路69号1-35#楼C406房间)
4包:吉林省广森商贸有限公司(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明溪路1759号吉林省光电子产业孵化器众创空间C201-25号)
5包:大连修和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高新园区科海街3号B座428)
6包:浙江维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新青年广场1幢2206室)
7包:勤德(辽宁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圣林园24-1号)
8包:深圳市中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R1-B栋6楼)
9包:沈阳骏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2号)
10包:大连乙乐贸易有限公司(沙河口区新生路绿欧花园24号楼)
11包:大连振搏医疗用品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长春街42-2号)
12包:象鑫医用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朱枫公路9135号4幢0635室)
13包:上海思豪医疗器械商行(上海市宝山区月罗路559号W-2510室)
14包:沈阳惠宁生物化学应用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西滨河路62号)
15包:桐城市墨烁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桐城市青草镇朝阳路3号)
16包:大连瑞博琳商贸有限公司(辽宁省庄河市三环大街666号)
17包:大连维德唯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机场街道虹彩东路60号)
18包:长春恒瑞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典石广场2号楼909室)
19包:大连瑞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滨河街86B号2单元14层2号)
20包:大连瀚德商贸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安路66号608室)
21包:大连博朗迪商贸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哲林街33号)
22包:大连迈德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富民路306-1号)
23包:大连盛康达科技有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屹馨街75-15号)
24包:大连思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马栏南街32号-5一楼)
25包:国药器械辽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铜山路7号6门)
26包:佳瑞德科技(大连)有限公司(大连市花园口经济区迎春街6-1号楼A-506-1号)
五、公示期限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16:00止。
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媛媛,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层J座)。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次采购为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试剂耗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各位专家充分了解本项目的需求及特殊情况,建议本次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专用试剂耗材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原因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及《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小组成员:
大连市中心医院 刘 佳
大连医科大学 尹 兵
大连市友谊友谊 胡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