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辅助器具招标公告

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辅助器具招标公告

东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本级)东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辅助器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位于东明县,主要内容为东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辅助器具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东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辅助器具采购;项目预算:约55万元;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采购人要求;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 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文件要求执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指定时间及地点;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按照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验收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 9.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5月24日起,至2021年5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5-28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东明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本级)地址:东明县曙光路东段
联系人:刘主任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五楼
联系人:田经理联系方式:****-******* 180*****9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辅助器具 机关 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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