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轨道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的委托,对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轨道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ZTB
*******)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进行网上公示,在公示期内,针对其是否具有岐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本招标文件的严密性和严肃性。各潜在投标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13年06月28日-2013年07月05日16时前)将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传真至我单位。招标文件见附件。招标代理人: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马 博 电话:0411-
********-****传真:0411-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3层1号项目编号:DDZTB
******* 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轨道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DDZ)中国 大连2013年6月 总目录投 标 邀 请……………………………………………………第1页商务部分(第1章-第3章)……………………………………第4-92页第1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9页第2章合同格式………………………………………………… 第30页第3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65页评分细则………………………………………………………… 第87页技术部分 ………………………………………………………第93页第4章项目需求及技术需求……………………………………… 第94页一、接触网检测作业车………………………………………………第95页二、检修作业带放线平板车……………………………… …………第104页三、轨道平台车 …………………………………………………第108页四、内燃调机 …………………………………………………第113页 投 标 邀 请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的委托,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轨道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就上述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书。1.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1.1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轨道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1.2招标编号:DDZTB2013642.招标内容: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1接触网检测作业车1辆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批2检修作业带放线平板车1辆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批3轨道平台车1辆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批4内燃调机2台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批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地区)独立企业法人资格;3.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合法有效的经销授权。4.交货及完工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并通过预验收(到货、安装、验收等,具体时间根据202延伸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协商确定)。5.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5.1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http://ww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5.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6、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2013年**月**日起北京时间每天8:00至17:30(周日除外)。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沙河口区高尔基路769号)7.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8.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月**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9.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月**日13:30(北京时间)10.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月**日13:30(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1.招标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联系人:王部长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3层1号邮编:116021联系人:马博薛 啸电话:
****-********-8005/8004传真:0411-
********电子邮箱:ddztb@163.com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A座公建3层1号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3077 5632 4632 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轨道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ZTB201364商务部分 分 目 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9投标人须知10一、说明101、资金来源102、定义及其他10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14、投标费用11二、招标文件115、招标文件构成116、招标文件的澄清127、招标文件的修改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8、编制要求139、投标文件构成1310、投标文件格式1411、投标报价1412、投标货币15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5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15、投标保证金1616、投标有效期1717、废标条件181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9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20、投标截止期1921、迟交的投标文件20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五、开标与评标2023、开标2024、评标2125、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4六、授予合同2426、合同授予标准24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528、中标通知书2529、签订合同2630、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2631、中标服务费2732、其他2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ZTB20136422.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3本工程为交钥匙项目。1、本次招标项目包括设备供货、设备施工安装、调试、试验、检验、试运行、验收及文件资料、设计联络、培训、验收、保险(运输保险及强制保险)、运输及保管、售后服务及本合同有关的服务和保修等相关技术服务。2、投标总价除货物价格、以上描述外还应包括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设计联络、培训、技术服务、运输及保管、验收伴随服务和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415.1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人民币。(1)投标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电汇(适用外地投标人);②支票(适用本地投标人);③银行汇票(适用外地投标人);④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⑤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注: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当天投标保证金不接受支票及汇票。其他时间:在开标前一天(2013年06月**日)到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北京时间每天8: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3077 56324632”(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516.1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618.1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套正本,7套副本,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即二层包封)。719.2投标书递交时间及地点:开标当日,在(2013年**月**日北京时间13:00-13:30)之间,到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第**受理区当面递交。标志字样:招标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DDZTB201364投标人名称:“XXXXXXXXXXXXXXXXX”820.1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月**日北京时间13:30开标日期及时间:2013年**月**日北京时间13:30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大连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第**开标室)930.1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签订合同后十五(15)天内。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人民币)。1024.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129.1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五(15)天内。?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资金来源1.1 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定义及其他2.1 招标人: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2.2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东大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 “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非进口产品及相关服务,本次招标只接受非进口产品投标。2.5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6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2.7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见投标邀请。(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如同时投标,招标方只接受最先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2.8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1)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4)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5)提供本企业及所供产品制造企业为中小企业的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6)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企业。中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7)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8)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与小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与微型企业联合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9)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联合体中标的,按中小企业产品报价占联合体报价比例计算。2.9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2〕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7条款所规定的投标人。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货物。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第1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2章 合同格式第3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4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需求开标一览表评分标准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五(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 招标方将根据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要求决定是否召开标前答疑会。如果决定召开标前答疑会,则将提前向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在标前答疑会上,招标方将对投标人提出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问题进行答复。会后将把招标方在标前答疑会上所作的答复整理成会议纪要,并发给所有投标人。该会议纪要将被视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原先所发招标文件中的内容或者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方在标前答疑会上口头答复的内容与该会议纪要中的内容不一致,应以会议纪要中的表述为准。7、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的机构回函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期,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三(3)天前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或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8.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8.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文件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投标函”;(2)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投标报价表”;(3)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主要部件说明一览表”;(4)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规格偏离表”;(5)按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6)按照规定格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8)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内容等;(10)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提高其竞争力的其他书面承诺或文件。9.2 投标人简单地复印或照搬技术规格的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判为无效标。10、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3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提供货物单价、总价和及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对所供应的货物报出厂价,该报价必须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包括质量保证期内需配备的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要支付的一切费用;(2)伴随服务费,应包括设备开通并投入使用所需要一切技术服务费用,该报价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检验、设计联络、培训、配合、保险、运输及保管等费用;(3)投标人应根据产品的技术状况列出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费用;此费用仅供评标参考,不计入投标总价,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年内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价格将不高于其在投标时所报价格。11.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6 招标方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11.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1.8投标人投标前应勘察施工现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及不可预见费用。12、投标货币12.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1)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项目实施能力;(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2)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保修期或使用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3章要求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4)应对用户需求书和合同通用条款有关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进行响应,提出完善的售后服务措施。(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货物合格性文件。14.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1)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4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方满意。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银行汇票;(2)支票;(3)电汇;(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见附件格式,由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5)银行保函(见附件格式。银行保函应自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止的期限内有效)。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人。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29条规定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和按本须知31条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后五(5)天内原额退还。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提供虚假文件骗取中标;(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0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6)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3.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废标条件17.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府采购法》予以废标或依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以下均简称为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8.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为方便开标唱标,开标一览表除纳入投标文件文本外,需单独提供一份供唱标之用。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按19.3条规定进行标记。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即二层包封)。19.3 内外层信封均应: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年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9.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9.3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20、投标截止期20.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期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20.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2.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2.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23.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3.2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将在开标时予以宣布。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3.3 唱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误唱和漏唱内容当场提出更正和补唱。23.4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前款规定的公开宣布的内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开标记录将存档备查。24、评标24.1 评标委员会24.1.1受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4.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4.1.3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意见。24.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24.2.1 评分因素及权重。详见评分标准及细则24.2.2打分方法:各项评分因素的满分均为100分,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分别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以各项因素的汇总得分乘以该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然后累加。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如下:评标总得分=F1×A1F2×A2 ………Fn×An,其中F1、F2 、………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 A2 ……… An=1)。注:后附评分标准表24.3 投标文件的澄清。24.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货物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据此,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投标报价是否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否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4.4 投标文件的初审24.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4.4.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24.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不能对其他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4.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议,或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的;(2)投标人超出经营范围,营业执照过期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认证证书或认证证书过期的;(3)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4)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7)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8)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的;(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投标文件不全,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11)投标货物漏项;(12)弄虚作假企图骗取中标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24.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4.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4.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4.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投标报价构成分析。投标报价应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投标分项报价表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规定和要求。不合理报价或者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4.5.3 投标报价分析的原则是:(1)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11.2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所有内容,否则按漏项处理。若投标货物的某项费用没有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其它费用”如果有的话,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24.6中标人的确定24.6.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4.6.2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和国家有关定标规定,并按下述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经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评标总得分最高;(3)有执行合同的能力。25、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5.1 除本须知第24.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5.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6、合同授予标准26.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投标人。26.2招标方将保留在授予合同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最终审查的权利。最终审查的内容是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中标候选人产品情况、售后服务、履约能力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考查,以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最终审查的方式有:(1)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询问。(2)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接受最终审查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未受理招标方的询问或考查,招标方将有权认为中标候选人不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26.3 如在最终审查阶段发现中标候选人不符合定标原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复会,招标人报告最终审查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重新做出推荐意见。27、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7.1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8、中标通知书28.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dl.gov.cn)发布中标公告。未中标的投标人可通过上述媒体查询评标结果。招标方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 签订合同29.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个天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该书面合同的附件。29.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9.l条规定执行,取消该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推荐其他合格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30、 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担保30.1 履约保证金30.1.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十五(15)天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招标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30.1.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2)银行汇票、支票或现金。30.1.4 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30.2 预付款担保30.2.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30.2.2 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30.2.3 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两种情况办理: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招标人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2)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招标人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30.2.4 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预付款保函退还卖方。30.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9条或30.1条、30.2条规定执行,招标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意见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采购。31、 中标服务费31.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和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31.2中标人应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三(3)天内将中标服务费一次性付清,并领取中标通知书。31.3本次招标标按货物招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例如投标报价金额为800万元)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计取费率计算式收取金额(万元)100以下1.5%100×1.5%1.5100—5001.1%(500-100)×1.1%4.4500—10000.8%(800-500)×0.8%2.41000—50000.5%合计8.3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2、 其他32.1 未尽事宜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执行。第2章合同格式 分目录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36一、合同文件36二、合同范围和条件36三、供货要求36四、资料要求37五、伴随服务要求37六、合同价格37七、支付条件37八、合同生效与终止37九、合同份数37附件139货物说明一览表39附件239批准的技术规格和要求39附件339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39附件439合同价格一览表39附件540履约保证金保函40附件642预付款银行保函42附件7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44附件8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46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481.定义482.适用性493.适用法律494.合同标的495.原产地496.标准和技术规格497.专利权及保密498.合同价格509.买卖双方责任范围5010.支付条款5111.交货5112.保险5213.包装5214.运输标记5215.设计联络5316.备件信息5317.工厂监造和检验5318.安装施工5419.质量保证5620.索赔5821.卖方履约延误5922.误期赔偿5923.侵权和保密6024.不可抗力6025.税费6026.履约保证金6027.预付款保证金6128.争端的解决6129.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6230.分包与外购6331.安全责任6332.通知633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6434.合同生效与终止6435.其他64 前附表序号内容1买方: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2卖方:系指中标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称为卖方。3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4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5交货及完工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并通过预验收(到货、安装、验收等,具体时间根据202延伸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协商确定)。6交货地点:项目现场。7付款形式:银行支票或汇票或银行划款。8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并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保证金和足额有效的预付款保函后十五(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65%;剩余5%货款自质保期结束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9质量保证期: 36个月,从通过初步验收时计算。?合同封面样本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轨道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购销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买方: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卖方:年月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买方”)为和 (以下简称“卖方”)为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合同文件1.1下列文件将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有关附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条款;4)投标文件;5)批准的图纸;6)招标文件;7)其他构成本合同的文件。1.2一旦上述合同文件之间出现了意思含混或矛盾之处,则应按自上而下的优先顺序进行解释。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供货要求本合同项下卖方所供货物的品种、数量、型号、原产地及交货时间见附件1(货物说明一览表);所供货物的详细技术规格和要求见附件2(批准的技术规格要求)。四、资料要求本合同项下卖方所供的技术资料名称及交付时间见附件3(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五、伴随服务要求本合同项下卖方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及工程实施计划见附件4(伴随服务内容及工程实施计划)。六、合同价格本合同项下针对卖方所完成的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买方应支付的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元(RMB )。其中货物出厂价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元(RMB )。伴随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元(RMB )。此合同总价是不变的总包价格,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数量的变化外,合同价格将不予以调整。具体分项价格见附件5(合同价格一览表)。七、支付条件本合同所购货物的支付条件在“合同条款”第10条中有明确规定。八、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即生效:1、合同已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2、卖方已按规定递交了履约保函。本合同在质保期满并货款两清后终止。九、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10份。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买方: 卖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1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自拟。附件2批准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附件3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格式与第三章的“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的格式相同。附件4合同价格一览表格式与第三章中所附的有关投标报价表的格式相同。 附件5履约保证金保函开具日期:致:(买方名称)(合同名称)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 (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人民币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有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通用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前完全有效,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并办理到货验收手续、全部安装调试经专业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取得证书之日后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附件6预付款银行保函出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根据 “合同条款”中的规定,(卖方名称、地址)(以下简称“卖方”),向买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条款。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通用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到货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解除。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出具保函银行公章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 字 人 签 名 出具保函银行地址出具保函银行电话出具保函银行传真附件7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本项目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一、甲方在服务开始前向乙方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服务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服务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甲方备案。二、甲方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三、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服务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每次按责任违约给予500-5000元的经济处理。四、凡服务场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人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五、乙方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服务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服务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服务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七、乙方进入服务场地后应明确落实服务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服务场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服务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 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定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服务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服务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服务安全。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服务合同的附件,在服务合同签约后生效,与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附件8治安、防火责任协议书为切实搞好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确保施工场的治安稳定和防火安全,现根据大连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双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在与乙方签约工程合同时应将甲方对《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书面交于乙方,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加强指导。2.甲方应将上级公安部门和上级单位对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信息及时向乙方进行传达布置,定期听取乙方在开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况和见,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3.甲方有权对乙方贯彻落实治安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乙方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及相关问题,则有权教育、制止和责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时可按责任违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理(500-1000元人民币/次)。4.乙方的违章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理的是指:(1)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使用掖化气钢瓶或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2)未严格按本公司《施工现场动用明火管理规定》(后附)进行动火作业尚未造成后果的。(3)施工区域内发生聚众斗殴、赌博、收看淫秽录像等影响工地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及集体宿舍内违章男女混居的。(4)违反《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用电,擅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毯、电慰斗等及带有明火的各类电取热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灯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的。5.乙方在其责任区域内发生严重违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对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行使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否决权。同时,还可对乙方进行2000-50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责任违约经济处理。6.甲方对乙方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由甲方开具书面通知单给乙方认可。处理款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7.根据整个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确需增设或外聘警卫值勤人员时,甲方可按“协商、集中”的原则决定实施方案,其费用甲方按实际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单位分担,乙方不得推委。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进入工地后,应及时明确落实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责任人专(兼)职保卫消防干部及治安保卫组织网络,书面报甲方备案。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规范》执行,服从管理,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治安稳定、防火安全,实施全面负责,确保不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灾事故。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级主管单位的领导外,还应主动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对公安机关和甲方布置的“创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积极地贯彻执行,对公安部门和甲方在检查中查获的各类隐患问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整改或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4.一旦工地上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灾事故,乙方应在积极处置、保护现场的同时,立即向公安部门和甲方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造成(包括对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对因违章违法行为所受的责任违约经济处理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等违法行为的,有权向甲方领导或有关机关检举揭发,要求处理。三、其他1.本协议中未涉及到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与国家和本市的有关部门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2.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甲方: 乙方:日期: 日期: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第1.1条所列明的文件(包括任何修改或补充协议)构成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体系。1.2“买方”系指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总指挥部。1.3“卖方”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1.4“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的规定,卖方在正确、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向其支付的所有货款及报酬的金额。1.5“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的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技术资料和(或)其他设施。1.6“技术服务”系指买方最终安装和使用上述设备所必须伴随的供货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相关技术服务(如安装、调试、技术指导、买方人员培训或设计联络、配合工厂监造等)及校准、试验、售后服务等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1.7“接口”系指根据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之间、以及设备与买方或其分包商提供的设备之间的接口说明,并提供与其他专业有关接口所需的必要信息。1.8“调试”系指卖方按合同规定,为使所供货物达到规定的各项技术要求而实施的现场调节、调整和测试,包括完工测试、系统联调。1.9“验收”内容包括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预验收系指对所供货物进行的完工测试、系统联调。竣工验收系指买方组织的竣工验收通过。1.10“项目现场”系指买方指定的将要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地点。1.11“质保期”系指通过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或售票试运营之日起(两者日期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质保期开始日)36个月。1.12“天”系指日历天数。2.适用性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3.适用法律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4.合同标的货物及服务内容: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一项整体工作包括设备的设计、生产、运输、供货、安装、调试、试验、检验、试运行、验收及文件资料、保险(运输保险及强制保险)、售后服务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服务、保修等相关技术服务。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附有电梯系统设计方案、运输方案等相关内容。5.原产地5.1本条所述的“原产地”系指货物的开采、生长或生产地,或者为所供服务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5.2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6.标准和技术规格6.1根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中所列的标准,如果在“技术规格”中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原产地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6.2所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合同协议书”附件2(批准的技术规格要求)的规定相一致。7.专利权及保密7.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软件、技术等)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买卖双方均有义务对任一方提供的非公开发表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加以保密,必须提供给其他单位时,应事先征得另外一方的同意,且在合同中也应规定相应的保密条款。8.合同价格8.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已包括设备、技术资料和安装调试等服务的所有对应价格。8.2本合同总价由以下各部份组成:1)货物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已包括货物运抵现场之前的一切费用、相关税金、风险等;2)伴随服务总价:人民币元(大写:),已包括本合同规定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合同总价是不变的总包价格,除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货物数量的变化外,合同价格将不予以调整。9.买卖双方责任范围9.1 卖方责任范围9.1.1 卖方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提供符合技术规格的货物,并将货物从出厂地运抵项目现场,并对货物的运输、保险等负责。9.1.2 卖方还应提供(但不限于)以下服务:1)货物在项目现场的吊装就位、安装、调试等为货物能开通运营的一切工作;2)与土建工程的配合工作;3)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4)对货物在项目现场给予保护,以起到防火、防水、防尘等作用;5)如中标设备安装过程中土建误差,卖方负责加角钢、工字钢等;(所涉费用由买方承担)6)负责对工程照管责任直至工程交至运营单位;7)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的目标及要求并执行买方有关工程实施的规定(具体详见附件)。9.1.3为安装工程现场项目经理。安装工程现场项目经理应按“项目经理安全承诺书”中的要求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9.2 买方责任9.2.1 施工时临时用电,由承包方负责和工程主体施工单位协商,买方给予临时用电的协调,费用由卖方承担; 9.2.2 外部电力电源;9.2.3 协助到政府监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卖方承担。10.支付条款10.1 本合同的支付币种为人民币。10.2 买方应按以下所规定的付款计划完成货物合同价和伴随服务费的支付。合同签订并提交足额有效的履约保证金和足额有效的预付款保函后十五(1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30%预付款;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合同总额65%;剩余5%货款自质保期结束后四十五(45)天内支付。11.交货11.1 设备的交付11.1.1 本合同中,合同货物的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11.1.2 本合同要求卖方将设备运抵买方指定的地点,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设备运抵买方指定地点并由买方代表签收的日期将被视为交货日期。11.1.3 卖方装运的设备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11.1.4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运装运日期之前七天内或空运装运日期之前三天内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运输工具名称和备妥启待日期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同时,卖方应用快件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伍份,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X宽X高)、单价、总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存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运储细节还应另行注明。11.1.5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的24小时内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和启运日期通知买方。11.1.6 卖方应在交货的同时向买方提交下列单据:1)说明该批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货物清单一式伍份;2)详细装箱单一式伍份;3)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伍份;4)发货提单/铁路收据/货车收据壹份。11.2 技术资料的交付11.2.1 完整的技术资料,应分批交至买方指定地点。11.2.2 买方或买方指定代表签收技术资料的日期将被视为技术资料交付日期。11.2.3 对于未列入合同附件的技术资料,但却是本采购所必需的,一经发现,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11.2.4 买方或买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技术资料有短缺、遗失或损坏,卖方应于七天内补齐。12.保险12.1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制造、购置、运输、存放直至交货至买方指定地点过程进行全面保险,并支付相关费用。12.2本条款第12.1条所述保险的受益人均应为买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全部装运货物;保险种类应为按货物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的“一切险(All Risks)”。12.3卖方应对卖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为进入项目现场的人员、车辆、施工器具和双方商定的其他情况进行保险。12.4如卖方未按12.1、12.2、12.3款所列事项办理保险并保持有效时,买方可办理此类保险并保持其有效,卖方应承担买方在办理此类保险时所支付的保险费用。13.包装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内陆的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14.运输标记14.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发货标记 4)收货人编号 5)目的地 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用kg表示) 8)尺寸(长x宽x高用cm表示)14.2 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两吨或两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15.设计联络为使合同顺利履行,卖方有责任和义务主动与买方指定的设计院进行设计联络。涉及重大问题时,卖方还应邀请买方参与并提供工作便利。设计联络会议的结果应由卖方以会议纪要制成书面文件交与买方。16.备件信息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和通知(这些备件是由卖方制造或分销的):16.1买方从卖方处选购的备件信息,其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义务;16.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事先将欲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16.3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提出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图纸和技术规格。17.工厂监造和检验17.1 工厂监造17.1.1 买方根据需要可委托有监造资质的监理单位对货物进行工程监造和出厂前的检验,了解与货物有关的所有加工和组装工作以及组装、检验、试验和包装情况并签字。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提供主要配套设备、材料供应商清单(名录、地址和电话等)。卖方有配合监造和检验的义务。17.1.2 不论监造人员或买方是否参与监造和出厂检验,或者监造人员或买方参加了监造和出厂检验并签署了监造和检验报告,均不能被视为卖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卖方对设备质量应承担的责任。17.2 工厂检验和测试17.2.1 在交货前,卖方对所有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和试验,出厂前必须进行整机总装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和总装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最后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17.2.2 买方视需要派有关人员赴卖方工厂对货物进行检验,卖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工作便利和食宿交通。17.2.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免费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18.安装施工18.1 安装施工卖方按合同规定,依据安装施工进度表进驻工地和施工,卖方在安装施工过程中,须按照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国家和大连市有关建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规程与规范的规定,本合同的构成文件(包括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施工及质量检查,以确保工程质量。18.2 安装施工及质量1)设备安装竣工后,由卖方组织竣工验收,帮助买方报请政府有关监测主管部门,根据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及国家安全规范验收。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卖方须随时接受买方代表及其委派监理人员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验收规范等进行检查并按其要求返工、修改。因卖方原因达不到标准、规范要求则卖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标准,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仲裁条款解决。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2)卖方应提供买方一份这些检验结果的证明报告。如果买方的检验人员未能出席检验,或双方同意其不参加,卖方可在没有买方检验人员出席的情况下进行检验,并提供给买方一份检验结果的证明报告。3)如果有部分材料或工程不能通过检验,卖方应修正或替换这些材料或部分工程,重新进行测试和/或检验。18.3 竣工验收与工程保修18.3.1 竣工日期为卖方满足下列条件时的日期:1)已完成本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工作内容;2)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验收;3)场地已清理好,通过买方组织的竣工验收,或待试运营之日起向买方办理移交手续;4)在工程施工中卖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环境目标要求执行,若不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自行承担,并且买方将一次性对卖方进行10万元/次罚款。18.3.2 操作指示及记录图纸在安装工程移交前,卖方须为所有安装工程编写完整的中文版操作及维修手册。在手册的详情获得同意后,卖方须向买方提交叁套装订妥当的维修操作手册,并须在工程竣工日期前提交。1)维修及指导手册应包括:A. 封面填有:?项目名称?文件名称?受托方的名称及地址B. 内页设有类似封面的资料外,还包括正常时间及紧急联络电话等:?目录页?安装说明?主要设备及配件的明细资料?系统操作程序操作指示?维修及错误探索指示,包括日常维修细则?所推荐之备用零件及润滑剂?附有制造商名称、地址?制造商指引,包括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目录其他一切在技术规范内提及所需资料应根据辽宁省建设档案建档及归档的要求编制。2)手册应以A4尺寸的纸张编印,各部分须适当地分隔及容易辨认,每页须有连续性页数及总页数须包括在目录页内。经批准的手册以活页图及硬面订装形式。3)竣工图纸可以被摺成及存于已经批准的手册内(如适用)。4)竣工图纸应包括整个系统的分布图解,其中包括上述所列之主要设备及机械的参考名号。5)两份临时手册,连同暂定竣工图纸,应在竣工前至少一个月提交,使买方能对安装工程得以熟悉。临时手册的格式应在与最终发放的手册相同,但对于一些只能在竣工或测试后才能落实的资料,亦需暂时填上。6)卖方须按照保修计划和操作手册定期检查设备的质量和功能运行情况,现场或设备附近必须备有一份检查清单和指导使用手册。每次的验收和检查必须记录在保修手册上。18.4 交付使用1)以买卖双方签署完工验收合同证书或试运营之日起(两者日期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计算)交付使用,此前由卖方负责产品保护。若前述约定日期晚于中标设备自当地政府技监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则质保期的起算日期以中标设备安装完毕并经政府技监部门验收合格之日满3个月之日起计算。2)卖方将对八位买方有关人员在质保期内提供必要的设备相关使用的操作培训。18.5 免费保修、保养设备安装验收合格、试运营之日起,即开始进入为期36个月的免费保修、保养,在此期间,除整机以及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以外,卖方免费提供所有零部件;卖方所实施的36个月的免费保修、保养内容与所提供的有偿保养合同内容一致。18.6 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卖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进行验收。买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开始进行验收,卖方应对买方的验收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借用可能需要的专用仪器。18.7 买卖双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合格证书。18.8 买方应为卖方人员因工作原因出入工地各部门提供方便,卖方人员在工地时也应遵守现行的有关规章制度。18.9 本条款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质量保证义务及其他义务。19.质量保证19.1 标准19.1.1货物应符合“用户需求书”中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该标准必须是有关机关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19.1.2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19.2 检验与验收19.2.1 验收要求19.2.1.1由卖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货物,在生产过程中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买方可根据需要随时派人到卖方工厂检查生产技术情况或派专人驻厂监造和抽检产品的质量,卖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一切因检验和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支付。买方人员检查和验收均不减轻卖方对货物及服务质量的全部责任。19.2.1.2 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合同项下货物的检验、试验和验收程序如下:(1)货物出厂前检查;(2)到货验收;(3)预验收;(4)最终验收。检验试验根据“用户需求书”(或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任何情况下,某一步骤检验和试验的结果均不能免除卖方于后续试验、检验和验收程序中的合同责任。19.2.1.3 除合同规定由买方负担检验试验费用的情形外,进行上述检验试验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承担。19.2.2 货物出厂前检查货物出厂前检查按“用户需求书”执行。卖方对所有试验的结果、步骤、数据等须有原始记录,这些记录必要时由双方代表签字。19.2.3到货验收19.2.3.1货物运到现场后,卖方应及时通知买方并尽快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和质量。19.2.3.2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1份。对损坏、短缺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货物,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或替换相应的货物,但费用由卖方自负。19.2.4预验收预验收即货物达到使用标准时的验收,由买方组织,卖方参加。如卖方所供的货物按“用户需求书”及国家有关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则预验收通过。19.2.5 最终验收最终验收指卖方履行完质保期的责任和义务后,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进行的验收。19.3 保修19.3.1 在货物预验收后的36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承担正常维保的材料、消耗品费用,并对货物由于制造工艺或原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负责。19.3.2 如发现上述问题,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19.3.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10日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和部件。19.3.4 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没有按19.3.3款要求办理,买方有权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19.3.5 上述19.2款所述的各项检验,无论未发现问题还是已按索赔要求对货物予以更换或修理,均不能被视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解除。19.4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预验收起36个月。20.索赔20.1买方有权根据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20.2在本条款第1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货物缺陷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了索赔,则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用规格、质量和性能符合合同要求的新零件、新部件和(或)新设备来更换和(或)修补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由此而导致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因此而蒙受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同时,卖方应按本条款第19条的规定,相应延长更换和(或)修补件的质量保证期;(2)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同时承担由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费用。20.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的二十八(28)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的二十八(28)天内或在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本条款第20.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使买方满意,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20.4除以下卖方的三种责任外,在任何情况下,卖方的责任都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百(100%):(1)在与人员伤亡有关的任何卖方责任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2)合同第7条规定的卖方责任;(3)由于卖方原因导致卖方设备出现故障而需更换部件时卖方的责任;(4)由于卖方故意、重大过失、民事侵权造成的索赔。21.履约延误21.1卖方应按照“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列明的交货期进行交货并提供后续的伴随服务。21.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或提供服务,则将受到以下制裁:(1)没收履约保证金;(2)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2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了可能妨碍按时交货或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原因、可能拖延的时间及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的通知后,应尽快对所述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2.误期赔偿22.1 如果不是由于买方原因或买方未要求推迟交货,而卖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买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卖方收取违约金:迟交1-4周,每周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迟交5-8周,每周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0%;迟交9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不满1周按1周计算。合同货物迟交,违约金额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卖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对工程施工有重大影响的货物如迟交超过2个月时,卖方向买方支付的违约金总额可超过合同总价的5%,与此同时,买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22.2 由于卖方技术服务的延迟、疏忽或错误,在执行合同中造成延误,每延误工期1周,卖方将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0.5%的违约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且卖方还需支付由于技术服务错误或违约造成买方直接损失的费用。22.3 卖方对于根据合同22.1、22.2款承担的违约金总额不论单项或多项累计将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23.侵权和保密2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以及在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一项或部分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权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有关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及停止使用合同货物或接受服务的损害。23.2买方有权将卖方所提供的一切与本合同货物有关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2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资料为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包括全部复印件)交还给买方。24.不可抗力24.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24.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另一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25.税费25.1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应由卖方交纳的与本合同有关的税费,由卖方承担。26.履约保证金 26.1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十五(15)天内,送交买方一份由买方认可的一家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支票或现金。26.2履约保函的金额应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26.3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卖方26.4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均应由卖方负担。26.5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27.预付款保证金27.1卖方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十五(15)天内,向买方提交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担保。27.2 预付款担保用于偿还买方因卖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所蒙受的损失。27.3 预付款担保应采用人民币,按下述两种情况办理:1)预付款银行保函:由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没有重大偏离的其他格式;2)放弃预付款: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十(10)天内主动提出放弃预付款,并向招标人提交放弃预付款的书面声明。在此情况下,预付款将合并到下一付款期一同支付。27.4 在卖方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预付款保函退还卖方。28.争端的解决28.1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的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均可提请仲裁。28.2仲裁应由大连仲裁委员会并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28.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8.4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仲裁费用(不包括律师费用)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8.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29.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29.1 合同的变更29.1.1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后方能生效。29.1.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的无法正常执行时,卖方和买方可以向对方提出终止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解决。29.2 合同终止29.2.1当合同双方完成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终止。29.2.2若双方同意,合同可以在任何条件下终止。29.2.3 如果买方发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后,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能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货物;(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3)卖方在本合同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包括卖方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招投标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擅自改变货物规格型号、关键部件配套厂家、降低质量等。29.2.4买方根据29.2.3款的规定,发出违约通知书后,有权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采取其认为最合适的措施完成被中止了的工程。卖方应承担买方为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或为完成中止工程而实际发生的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9.2.5如果买方严重违背合同规定,而这种违约没有任何条款允许时,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的部分和全部。但卖方应在终止合同前1个月书面通知买方。如买方未能在这个期限内采取合理的措施加以弥补,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补偿因其违约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损失。但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9.2.6如果卖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清偿能力,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30.分包与外购30.1卖方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进行分包(包括主要部件的外购)。卖方需分包的内容、比例应征得买方同意,否则不得分包。30.2 卖方对所有外购部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31.安全责任31.1 本合同项下在制造、运抵指定地点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卖方自行负责。31.2 本合同项下在安装、调试、考核、验收过程中,如买方人员完全按照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或说明书操作,所引起或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均由卖方负责。32.通知32.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通知须随后补发挂号信函确认。32.2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为生效日期,两个日期中以较晚的一个为准。3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33.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买方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合同、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范围。33.2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本条款第36.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33.3除合同本身外,本条款第33.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的所有权人是买方。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和资料(包括全部副本)还给买方。34.合同生效与终止34.1 本合同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即生效:(1)合同已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公章;(2)卖方已按规定递交了履约保函。34.2本合同在质保期满并货款两清后终止。非因卖方原因质保期满后货款未能两清的,合同项下的中标设备所有权归卖方所有。35.其他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10份。当合同副本与正本之间存有差异时,以合同正本为准 ?第3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分目录一. 投标函格式67二. 开标一览表68三. 投标报价表格式69表一.投标分项报价表69表二.伴随服务费分项报价表70表三.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报价表71表四.供业主选购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一览表72四. 主要部件说明一览表73五. 技术规格偏离表74附:技术参数明细表75六. 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76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77八.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78九.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79十. 其他相关附件格式84 一. 投标函格式致: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表(3)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5)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元;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方保证遵守DDZTB201364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31条关于中标服务费的规定。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 开 标 一 览 表招标项目: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招标编号:DDZTB201364 年 月 日序号设备名称投标总价(人民币/万元)交货及完工时间备注12..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符,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三. 投标报价表格式表一.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78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及原产地数量出厂价单价(含税)伴随服务费总价投标价(5×6 7)总价说明:第6栏包括要求供货范围内的主机和附件,出厂装箱清单所列易损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并包括各种税费等。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表二.伴随服务费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服务项目数量伴随服务费单价伴随服务费总价1. 调试2. 检验3. 设计联络费4. 培训费5. 保险费6.运输费(含存储费)7. 装卸费8.其他合计备注: 培训费中发生异地培训(食、宿、往返车票)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表三.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报价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小计=4*5合计说明:1、备品配件及专用工具仪器报价费用按设备总价的5%单独报价计入总报价内,高于投标报价5%或低于投标报价5%视为将无效投标。2、投标人自行配备设备安装、维修和质保期服务所使用的备品备件、专用配套工器具。应放置在合适的箱内,以满足业主今后使用和维护设备的需要。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表四.供业主选购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123456序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小计=4*5合计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1. 投标人根据投标产品的技术状况列出质保期后三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并承诺在质保期后三年内提供表中所列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单价不大于表中所列的单价。2. 该价格不进入投标总价,仅供评标时考虑。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四. 主要部件说明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系统及部件名称型号和规格生产厂家原产地主要参数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五.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规格投标人响应规格偏离说明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技术参数明细表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六.技术资料说明一览表序号技术资料名称份数编制(开发)单位交付时间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注明: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或经公安部门备案的法定代表人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八、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序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名称数量单位数量单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合计合计123…总计说明:1、本表仅为小微企业产品非联合体投标人填报;2、本表用于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详见投标人须知2.8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填入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的,评标时不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扣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年月日九.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目录:9-1投标人资格声明9-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9-3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情况9-4投标产品及主要部件通过相关部门检验并具有合格的检验报告情况填写须知1)投标人对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问题和/或信息都必须填写。2)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招标方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4)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5)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 9-1 投标人资格声明投标人资格声明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为响应你方 年 月日的(项目编号)投标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投标,提供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名称),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1)我方的资格声明,各有1份正本,副本。(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3)下述签字人知道,招标人可能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格材料,我方愿意配合你方,向有关机构和单位(如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企业等)查证和获得有关资料。投标人(公章)受权签署本资格文件名称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字体)地址传真签字邮编电话 9-2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施工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4.技术标中要求的各种设备的认证证书、检验报告等5.投标人及所选用材料设备业绩证明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文件、彩页、检测报告等。备注(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 9-3 投标人近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序号项目名称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简述合同金额业主方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对表中所列的主要项目应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9-4 投标产品主要部件通过相关部门检验并具有合格的检验报告 十、其他相关附件格式附件1(一)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担保公司)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投标人除提供本“中小企业声明函”外,还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县级及以上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本年度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否则不能享受报价产品的价格扣除。评 分 细 则 评分细则一、评分细则表一总打分标准表序号评分因素权重1投标报价40%2货物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程度30%3货物的性能和品质20%4售后服务保障6%5近三年类似业绩2%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7投标产品主要部件检验报告1%表二投标报价分值表(满分100分)评价名称权重分值说明投标报价40%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40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表三货物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程度(满分100分)评价名称权重分值说明货物技术指标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程度30%100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产品的技术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符合程度,确定投标设备的技术规格满足情况。(1)优秀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100-9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的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有很小部分技术规格、参数有偏离之处,偏离率很小,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89-70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的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参数部分偏离招标文件,其偏离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的要求得69-40分。表四货物的性能和品质(满分100分)评价名称权重分值说明货物的性能和品质20%10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货物的整体档次、性能、质量、制造工艺水平、配置、各系统的智能化程度、技术先进性、运行稳定性、可靠性、关键部件品质和产地等进行综合评定。(1) 明显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00-80分;(2) 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79-60分;(3)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59-40分。表五 售后服务保障(满分100分)评价名称权重分值说明售后服务保障6%10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售后服务保障中维修保养计划及质保期后售后服务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评定。(1)优秀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十分周全,对招标人十分有利得100-8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较为周全,对招标人有利得79-60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基本可以满足招标人要求得59-40分。表七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满分100分)评价名称权重分值说明类似项目业绩2%100(1)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0分,满分100分;(2)没有类似项目业绩得0分。表八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评价名称权重分值说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100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得满分,没有得0分。表九 投标产品主要部件检验报告评价名称权重分值说明检验报告1%100具有投标产品主要部件检验报告得满分,没有得0分。加分因素说明节能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强制采购产品除外)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50×K2(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2。环保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中用K3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价格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50×K3(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3。备注:(1)证明资料应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只有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投标人投标产品是小微企业制造的,其产品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其中:小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投标报价计算。根据政策规定,享受政策的中小企业,首先投标人自身必须属于小微企业,提供的是自身制造的产品或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同时提交相关证明。否则不能享受报价产品的价格扣除。 二、评分说明1、投标人综合得分说明:分别计算出各评委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委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价格因素平均得分与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值之和即为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总得分。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售后服务保障得分高的。3、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4、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5、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三、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介绍投标产品相关性能和品质情况。投标人必须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事求是地陈述。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有关说明以上所有证件均须以原件或副本原件为证明支持(投标文件中放入复印件),但不保证查看所有投标人的所有原件。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ZTB201364技术部分 第4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需求项目需求一览表项目名称: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施工作业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ZTB201364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质保期交货期交货地点1接触网检测作业车1辆36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并通过预验收。招标方指定地点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批2检修作业带放线平板车1辆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批3轨道平台车1辆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批4内燃调机2台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批注:投标人所投整机产品应为非进口产品,如所投整机产品为进口产品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一、接触网检测作业车1. 概述1.1本车主要用于接触网上部设施的架线、安装、维修及日常检查、保养,并可安装接触网检测装置,为接触网检修提供依据。1.2本车主要由车体、车架、走行部、升降回转平台、紧线柱装置和全液压伸缩臂式随车起重机等组成,在作业平台上部和下部均可控制平台的升降、回转。1.3本车采用电喷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不小于210kW,并采用原装进口变速箱,采用液力机械传动方式,最高行驶速度80km/h,具有良好的运行稳定性和平稳性,操作方式灵活、维护方便。发动机排放符合非公路系统美国EPAⅢ或欧洲STAGEIⅢ,满足城市环保要求。1.4.车上需安装小型柴油发电机组和冷暖两用空调器,以改善司乘环境。2.技术参数2.1适用环境环境温度:-40℃~ 45℃海拔高度:≤3000m 相对湿度:≤95%最高风速:≤25m/s 车辆适用场合:室外作业,适应中雷区并应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适应夜间作业。2.2车辆规格轨距:1435mm车轮直径:840mm轴列式:1A-A1轴距:2400mm (商定)轴重:14t转向架中心距7400mm (商定)传动方式 液力-机械传动 液力传动发动机功率 ≥210kW通过最小曲线半径:80m(10km/h)最高运行速度:80km/h制动方式:空气制动及停车手制动空气制动机:JZ-7制动机钩缓装置:13B号车钩及缓冲器车钩中心距轨面高度:880mm±10mm整备重量:约36t单机制动距离: ≤400m(平直道,80km/h初速)爬坡能力:35‰外形尺寸(长×宽×高): 14385mm±10mm×2600mm±10mm×3760mm±10mm限界:符合GB146.1机车车辆限界的要求和大连城市轨道交通限界的要求。3. 主要结构3.1 动力和传动系统动力和传动系统主要由发动机、液力机械变速器、传动轴、车轴齿轮箱等组成。发动机、变速箱、和辅助系统全部安装在司机室和平台立柱间的机器间或吊挂于底架下部,维修方便,司机室内噪音较小。变速箱取力口应具有电磁离合器,可通过电开关控制作业装置液压油泵的工作。变速箱应具有拖行润滑泵,在车辆被拖行时保证变速箱的润滑。变速箱应具有手动换挡和自动换挡功能。3.2 制动系统空气制动系统采用机车空气制动机,其由自动制动阀、单独制动阀、中继阀、分配阀、作用阀、制动缸、总风缸、油水分离器等组成,制动缸具有自动保压性能,能实现机车的单独制动和缓解。设手制动装置,用于停车制动,保证在35‰坡道停车而不会下滑。3.3 走行部本车采用两台两轴焊接式转向架,构架中、纵梁采用钢板拼焊成箱型结构,刚度大,强度高。安装新型机车轴箱轴承,采用人字橡胶弹簧弹性悬挂或轴箱拉杆 圆柱弹簧弹性悬挂。车轮采用整体辗钢轮,采用LM型踏面。车轴采用LZ50车轴专用钢。3.4 主车架和车体主车架采用型钢焊接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车体骨架采用矩形钢管焊接结构,内填隔音、隔热、阻燃材料,地板采用多层密封结构,车顶采用玻璃钢涂敷,内壁喷涂防震隔热阻尼浆。整车具有良好的隔热、隔音、阻燃及防腐性能。采用推拉式双层玻璃侧窗并设有纱窗,前后挡风玻璃为安全玻璃,前后挡风均设有刮雨器,视野开阔。司机室后端设有一车门,通向后端作业区。车门四周安装有密封胶条,密封效果良好且可靠耐用。3.5 司机室内前后端都布置有操纵台,主司机位布置在操纵台右侧,副司机位布置在左侧。司机位均设有可调整前后、高低位置及靠背倾斜角度的真皮司机椅;车内还布置有客车卧铺翻板座椅(4把)、转椅、工控机柜、工作台、仪表台等。司机室内设有灭火器材,安装位置能方便司机取用.安装检测装置时,司机室外顶部安装海洋王探照灯、摄像装置、检测用受电弓等.3.6电气系统本车采用直流24V负极搭铁的单线制供电系统,电气系统主要由电源、照明系统、监视仪表及报警系统、行车控制系统、作业控制系统、通信设施及交流系统等组成。3.6.1 电源本车电源由两只铅酸起动型蓄电池及充电发电机组成。蓄电池主要供发动机起动时用电及发动机熄火时的应急照明用电。充电发电机主要用于向蓄电池充电和向整车直流负载供电。3.6.2 照明系统车体两端各设头灯(2×200W)、三只下大灯(3×100W)及信号灯(50W)用于行车照明。司机室内设六盏LED照明灯,机器间内和车架下部设检修灯,用于对发动机、传动箱、车轴齿轮箱等设备进行检查和检修时使用;操纵台上各仪表还设有仪表灯,夜间和隧道内打开仪表灯,可保证500mm外司机能清楚地观察到仪表的指示值;作业平台上设有四组LED泛光照明灯和两盏200W探照灯供施工作业时使用;两盏200W探照灯也可供车顶中部的摄像机摄像时使用。整车照明装置满足夜间和在隧道内操纵车辆和行车的需要。3.6.3 监视仪表及报警系统设有仪表显示系统显示发动机转速、水温、机油压力、变矩器油温、油压、液压油油压等参数,并对水温高、机油压力低等进行报警显示。3.6.4 行车控制系统行车控制系统包含发动机起动、调速、停机的控制系统及传动箱的换档、换向控制装置。本车换挡换向控制采用PLC控制模块,有自动换档和手动换档两种模式,操纵轻便。发动机的操作通过司机台的电子油门控制。3.6.5 作业控制系统作业控制系统包括作业油泵取力控制、升降回转作业平台的控制、紧线柱的控制等。油泵取力器操纵采用电控方式。3.6.6 交流系统交流系统包括交流柴油发电机组,额定功率8kVA,设有配电装置、车内交流电源插座(含AC220V/1kW插座一个)、车端外接交流电源插座箱、作业平台上的交流电源插座等,通过交流电源插座可为本车安装的空调器、作业平台上使用的电动工具、现场施工等提供交流电源,同时也可通过外接电源插座将外部的电源引入车内,供室内交流负载使用。3.6.7选装冷暖两用藏天花式空调器一台,额定制冷量5000W,制热量6000W。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安装其它型号的空调器3.7 液压升降回转作业平台本车安装有全液压回转升降平台,其立柱为箱型结构,采用液压油缸,油缸检修应方便并具有较高承载力。立柱侧面设上下平台的梯子。平台地板为花纹钢板。作业平台四周安装有栏杆,栏杆下部设围板,可防止物件坠落。平台栏杆上设照明灯和探照灯,满足作业照明需要。设有两套控制装置,一套设于平台上部,一套设于平台下部。两套装置通过转换装置转换并互锁,均可控制平台的升降回转。液压升降回转平台主要技术指标:3.7.1平台外形尺寸(长×宽) 4700mm×1750mm3.7.2最大起升高度(平台地板面距轨面) ≥5000mm3.7.3远端回转中心距离3915mm3.7.4平台回转中心最大承载1000kg3.7.5平台最远端最大承载300kg3.7.6平台回转角度 ±120°3.7.7导线支撑装置长度≥1220mm3.7.8导线拨线范围 ±600mm3.7.9栏杆高度 800mm(可折叠)3.7.10作业平台设与下部人员有线通话联络设备一套。3.7.11设接地装置1套。3.8 紧线柱接触网架线作业车安装紧线柱。紧线柱采用箱型结构,油缸为双作用单级缸。整套装置主要由支撑臂、顶升油缸、液压马达、减速箱、卷扬装置等组成。其主要技术参数如下:支撑臂最大高度(距轨面) 5150mm最大紧线张力 30kN3.9随机起重机本车安装有全液压肴式随车起重机,由起升卷扬机构、变幅机构、吊臂伸缩机构、回转机构等组成,操纵灵活,微动性能好,工作可靠,主要用于向作业平台吊送各种工具和器材等。其技术参数如下:3.9.1型式 全液压伸缩臂式3.9.2最大起重力矩 4t?m3.9.3最大起重量2000kg3.9.4最大起升高度(距轨面)9700mm3.9.5最大工作幅度 8200mm3.9.6最大工作幅度时起重量250kg3.9.7 起重臂最大仰角76°3.9.8 回转范围360°全回转3.10.接触网检测装置3.10.1检测装置采用高速激光通信技术和计算机监控技术,能在接触网带电或不带电状况下,对接触线高度、拉出值、接触线高度差、接触线水平距离、网压、弓网接触压力、硬点(冲击)、线岔始触点高度、距离、跨距、速度等技术参数进行检测,并能动态显示、存储打印和事后处理数据。3.10.2检测装置由检测受电弓、传感器、测速传感器、UPS电源、显示器、摄像机、光盘录像机、信号处理装置、光信号传输系统及隔离变压器等主要设备组成。能在接触网带电或不带电情况下检测接触网各项技术参数,在计算机显示器上动态显示测试结果。3.10.3该全数字式接触网检测装置应能使接触网工区方便地对接触网参数进行测试,将数据按线路、站区和杆号的顺序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并能利用配套软件,得到多种数据报表,进行数据分析。3.10.4在车顶安装一个焦距和角度可远程调节的高清晰摄像机(600线以上),将检测受电弓与接触导线接触的视频画面传入驾驶室内的计算机系统,以便于实时监视弓网工况;这些图像存储于专门的光盘录像机上。3.10.5线路的原始数据作为数据库文件存储在计算机硬盘内,而每次检测结果能以多种文件形式存储、刻录和打印。文件名称与站区名称及测试日期相对应。根据文件可输出各项参数的连续曲线和各种报表。3.10.6提供UPS电源功率不小于1000W,有交直流两路输入,能自动切换,保证在工作状况下检测系统不间断工作。3.10.7该接触网检测装置的检测参数应满足下表要求: 参数名称测量范围分辨率测量误差备注1接触线高度3900-5500mm2mm±10mm2拉出值±400mm2mm±10mm动态3网压0~2000V10V≤1%4弓网压力0~200N1N2N5弓网冲击点-100g~ 200g1g2g6接触线水平距离1~60mm10mm7接触线高度差(双线悬挂)1~40mm5mm8线岔始出高度根据用户要求9速度0~120km/h70脉冲/m1km/h10走行距离1~999km1m1%11跨距0~99m1m1m3.10.8接触网作业车检测设备要求预留数据扩张接口。3.10.9需提供与设备配套的2台便携式数据处理设备,系统要求CPU不低于T7200、主频2.0GHz的商务机。4.安全保护措施4.1平台上升、回转均应设防水型限位行程开关。4.2操纵装置应设紧急开关,在平台升降回转失控情况下,可以迅速切断主油路使平台停止动作。4.3设应急手动泵,当主液压油路出现故障时,可使作业机构迅速回复到行车状态。4.4设机械式手动平台回转装置,在平台回转机构液压系统出现故障时,可手动将平台复位。4.5立柱升降液压回路应设截止阀,在立柱液压系统出现故障时能通过打开此截止阀使立柱依靠自重下降而迅速复位。4.6电磁阀应设手动机构,在电控部分出现故障时可用手动进行操纵。4.7应配备四组抓轨器、四个铁鞋,在风速超过15m/s时,使用抓轨器进行作业。5. 油漆及套色标准套色底盘为黑色,车棚、平台及立柱、随车吊为明黄,其中随车币吊钩滑轮侧板涂黑黄相间的斜条纹,条纹与水平面的夹角为45°。6.包装、运输和储存包装、运输和储存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并分别列出。7. 质量保证及技术服务7.1车辆质量保证期应为车辆交付用户签字验收之日起36个月或30万千米(以先到为准)。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车辆的故障及损坏,投标方应对其进行免费维护或更换相应零部件。7.2产品交付后,在用户首次使用时,厂方应到达用户作业现场,指导试验操作。7.3卖方将根据买方要求,提供一次技术服务,时间为10天。7.4在质保期内若设备出现故障,厂方在接到用户通知后,72小时内应到达用户地点进行维修服务。7.5供货商提供保证质量的承诺书。8.设计联络与技术培训8.1在设备制造之前,买方和厂方应对制造图进行确认,未经买方确认,不得投入生产。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进行设计联络,包括信息交流、制定详细试验项目,讨论测试标准及测试方法,签署有关文件等。8.2车辆生产过程中间阶段,卖方应通知买方派技术人员到厂监造,并为其提供住宿及工作便利。8.3在车辆交付买方后,厂方将为买方提供系统的技术培训,使买方有关人员掌握车辆的使用、维护及故障处理方法。8.4技术培训分别在制造厂及用户现场进行。工厂为14天/人(异地培训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用户现场培训时间14天/人。8.5 卖方的设计及设计联络费用及相关的会议费用、技术培训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9.检查、试验、验收9.1设备制造及验收标准:按照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条件进行检查、试验和验收。9.2 投标方应向需方提供全部供货清单(含相关合格证),作为用户检查验收的依据。9.3投标方应邀请需方进行走行、制动、牵引特性、液压升降回转平台性能、随车吊起重、接触网检测装置及作业装置的紧急复位、车体淋雨、噪声的全面试验,应有完整的试验报告。9.4投标方还应提供外购设备的试验数据及报告。9.5设备到达现场后,投标方还需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招标书要求。9.6如果有其他试验标准及方法,由投标方提供,买方确认。10.随机提供的技术文件10.1接触网检测作业车使用保养说明书:4套10.2发动机使用保养说明书及零件图册:4套10.3变速箱使用说明书:1套10.4车辆合格证:1套10.5随车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清单:1套10.6车轴探伤报告 1套10.7外购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 1套10.8 培训文件 14份10.9 程序软件及说明(软件光盘) 2套11.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11.1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列出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型号、规格及数量。11.2 投标方在投标书中推荐二年用量的易损件清单,其单价和总价单独列出,不列入投标设备的总价,不进入评估。11.3配备必需的随车工具、备品、易损件,另配置液压复轨器一套。列入投标设备的总价内进入评估。11.4随车配备便携式远距离红外测温 YHCW-8、接触网几何参数速测仪XCY-IV、导线磨耗遥测仪YDMC-3(120)各1套。列入投标设备的总价内进入评估。11.5提供一套备用的检测受电弓;提供受电弓上易损的传感器及变送设备、备用的测速传感器各1套。列入投标设备的总价内进入评估。12.交货期及其他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并通过预验收。地点:铁山车辆段或指定地点。13. 投标者在投标文件中应完成内容13.1主要技术性能及指标对照差异表13.2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企业标准复印件,并说明与GB、TB等标准的差异。二、检修作业带放线平板车1.概述检修作业带放线平板车主要用于地铁、轻轨线路导线和承力索的架设,其作用主要是放置线盘并产生一定的放线张力。该车主要由轨道平车、放线装置、固定作业平台等组成,二个放线装置通过螺栓安装在平车上,每个放线装置均能进行独立的张力放线和卸荷。能满足120km/h速度下平稳可靠运行的要求,满足地铁及轻轨接触网及承力索放线的要求。2.工作条件及技术参数2.1 工作条件2.1.1 环境温度 -40℃~45℃2.1.2 海拔 ≤1500m2.1.3 相对湿度 ≤90%2.1.4 风力 ≤22m/s2.1.5设备使用场合 室外作业2.1.6限界 符合地铁车辆限界限界要求。2.2整车技术参数2.2.1外形尺寸(长×宽×高) 13938±10mm×2600±10mm×3600mm±10mm2.2.2车辆定距9000mm2.2.3地板面距轨面高1084mm2.2.4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空车)880mm2.2.5转向架固定轴距1750mm2.2.6车轮直径840mm 2.2.7轴数4轴2.2.8最大放线张力10kN2.2.9线盘数量2盘2.2.10转向架型号 转K22.2.11最大运行速度 120km/h2.2.12通过最小曲线半径 90m2.2.13制动方式 空气制动及停车手制动2.2.14整备重量约 约20t 2.2.15平车载重 30t2.2.16钩缓 13B号车钩及缓冲器2.2.16放线架放置线盘最大尺寸 2500×1000mm3.整车主要部件及系统该车主要由轨道平车、固定作业平台、放线装置、电气系统等组成。3.1轨道平车轨道平车底架采用型钢和钢板组焊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由中梁、侧梁、枕梁、横端梁、小横梁、纵向辅助梁及支架座、花纹地板等组焊而成。转向架采用转K2型。车辆四周设有栏杆。空气制动采用120型空气制动阀、254mm的整体旋压密封式制动缸,装有空重车调节装置;并配有NSW型手制动机。前后采用13号下作用车钩,车下设有工具柜和蓄电池箱,整车具有良好的运行稳定性和平稳性。3.2固定作业平台平车上布置有固定作业平台,通过螺栓与轨道平车底架连接。固定作业平台为全钢焊接结构,由型材和钢板组焊而成。平台上设有固定栏杆,并铺设有花纹钢板,平台两端设有滚筒,防止放线时电缆和承力索的磨损。平台地板面距轨面为2500mm。栏杆上设有照明灯8盏,能够满足夜间作业的要求。3.3放线装置放线装置包括放线架、线盘轴、制动器、液压系统。放线架用来支撑放线盘、采用型钢焊接结构,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与平车中梁和横梁采用螺栓连接方式固定。每个放线架上有一个75mm轴径的线盘轴,并配有一套55mm轴径的线盘轴,最大可放置直径为2500mm的线盘。每个放线架上安装有制动器一套,由手动泵产生压力油,通过制动油缸来制动线盘轴,从而使导线产生张力,每个放线架上均设一套独立的液压系统,同时液压系统中设有蓄能器保压。3.4电气系统电气系统采用直流24V负极搭铁单线制,供电电源可由本车蓄电池供给,也可通过车辆两端外接电源插座(24V)由其他车辆上的电源引入、供车上使用。3.5安全应急系统为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本车设计严格按照机车车辆的各种标准和规范进行,并设有多项安全措施。3.5.1平车上部设置有1100mm的高护栏,前后均设有上车踏梯。3.5.2易伤人的倒角全部倒角或倒钝。3.5.3平车底架和休息室主结构采用钢材,整车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3.5.4电器符合TB/T 3034-2002《机车车辆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其限值》要求。4.检查、验收与试验4.1投标方应提供全部供货清单,作为需方检查验收的依据。4.2 投标方应向需方提供车辆制造的相关标准。4.3投标方应邀需方共同进行走行、起吊、制动、作业机构等全面试验,并提供完整的试验报告。4.4投标方还应提供外购设备的试验数据及报告。4.5设备运达现场后,投标方还需对设备按进行全面检查,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招标书要求。4.6如果有其他的试验标准及方法,由投标方提供,买方确认。5.包装、运输和储存包装、运输和储存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并分别列出。6.质量保证及技术服务6.1车辆自交货之日起的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保证使用寿命为30万千米。在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及损坏,投标方应免费维护或更换。6.2产品交付后,在买方首次使用时,卖方到达买方试验现场,指导试验操作。6.3卖方将根据买方要求,提供一次技术服务,时间为10天。6.4在保证期内若出现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2小时内到达买方地点进行维修服务。6.5供货商应提供保证质量的承诺书。7.技术资料7.1使用保养说明书4份7.2随车工具、易损件、随车备品清单1份7.3车轴探伤报告1份7.4产品合格证1份7.5外购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1份7.6 培训文件 14份8.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8.1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型号、规格及数量。8.2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推荐二年用量的易损件清单,其单价和总价单独列出,不包括在基本报价表中。8.3 配备必需的随车工具、备品、易损件本价格列入投标设备的基本价格内进入评估。9.设计联络及培训9.1在设备制造之前,买方和厂方应对制造图进行确认,未经买方确认,不得投入生产。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进行设计联络,包括信息交流、制定详细试验项目,讨论测试标准及测试方法,签署有关文件等。9.2车辆生产过程中间阶段,卖方应通知买方派技术人员到厂监造,并为其提供住宿及工作便利。9.3 在车辆交付买方后,厂方将为买方提供系统的技术培训,使买方有关人员掌握车辆的使用、维护及故障处理方法。9.4 技术培训分别在制造厂及用户现场进行。工厂培训为14天/人(异地培训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现场培训时间14天/人。9.5 卖方的设计及设计联络费用及相关的会议费用、技术培训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0.交货期及其他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并通过预验收。地点:铁山车辆段或指定地点。11. 投标者在投标文件中应完成内容11.1主要技术性能及指标对照差异表11.2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企业标准复印件,并说明与GB、TB等标准的差异。三、轨道平台车1.概述轨道平台车与接触网作业车共同完成接触网的日常维护和调整工作,设有固定平台和回转升降平台。轨道平台车不设走行驱动机构,由动力车辆牵引运行,主要由主车架、走行部、发电机组、液压泵站、固定平台、回转升降平台、制动系统、电气系统、材料箱、工具箱等组成。2.技术参数2.1适用环境本车能在以下环境中正常作业:环境温度-40℃ ~45℃海拔≤ 3,000 m风速≤ 15 m/s(不使用抓轨器)≤ 25 m/s(使用抓轨器)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2.2 整车主要技术参数轨距1,435 mm轴距5,000 mm轮径840 mm通过最小曲线半径80 m构造速度100 km/h制动方式空气制动及停车手制动车钩型式2号机车前钩车钩中心线高度(距轨面)880 ±10 mm重量约18 t外形尺寸(长×宽×高) 16,500±10mm×2,760±10mm×3,600 mm±10mm限界 符合地铁车辆限界2.3 回转升降作业平台技术参数平台尺寸(长×宽)4,500 mm×1,750 mm远端距回转中心距离3,715 mm平台地板距轨面高度2,800 mm ~ 4,900 mm旋转角度±120°平台远端最大载荷300 kg平台回转中心最大载荷1,000 kg导线拨线范围± 600 mm导线支撑装置Φ140×1,220 mm2.4 固定作业平台技术参数平台尺寸(长×宽)8,000 mm×1,750 mm平台地板距轨面高度2,800 mm平台中心最大载荷400 kg3.主要结构3.1发电机组轨道平台车安装小型柴油发电机组,该机组额定功率为10kVA,安装在发电机组罩内。发电机组带有配电装置和插座,为整车照明、油泵电机、插座等提供交流电源。3.2走行部采用构架式焊接结构转向架、导框式轴箱定位方式,以及一系列弹簧减振装置,并设置有垂向和横向缓冲器,心盘和旁承共同承载,心盘心轴牵引。3.3固定平台固定平台长8米,设有扶梯、栏杆。平台地板为花纹钢板,平台上部有门通往回转升降作业平台。固定平台栏杆上设照明灯6盏。3.4回转升降作业平台立柱为箱型焊接结构,采用双作用单级油缸。平台支撑采用滚动轴承,在平台不升起即可原位回转,在平台复位后能可靠锁定。平台上设有六盏照明灯和两盏250W泛光灯,能保证夜间作业照明。设有两套控制装置,一套设于平台上部,一套设于平台下部,均可控制平台的升降回转。平台上设有2kW防水插座两个,供电动工具使用。3.5 制动系统设有空气制动及停车手制动。空气制动系统包括客车分配阀、副风缸、制动缸等。基础制动主要杆件设有安全吊架,以保障车辆的运行安全性。手制动采用棘轮棘爪方式,使用方便可靠。平台上设有紧急制动按钮,在紧急情况下可进行紧急制动。3.6油漆及套色采用高级聚氨酯立邦漆,漆膜硬度高,耐候性好,具有优异的耐酸碱、耐溶剂和耐湿性能。整车套色为底盘黑色,平台为工程黄。3.7安全保护措施3.7.1平台的上升、回转均设有限位行程开关(防水型)。3.7.2操纵装置装有紧急开关,在平台升降回转失控情况下可以迅速切断主油路使平台停止动作。3.7.3设有应急手动油泵,当主液压油路出现故障时,可使作业机构迅速回复到行车位置。3.7.4 设有机械式手动平台回转装置,在平台回转机构液压系统出现故障时,可手动将平台复位。3.7.5立柱升降液压回路设有截止阀,在立柱升降液压系统出现故障时能通过打开此截止阀使立柱依靠自重下降迅速复位。3.7.6设有四组抓轨器,在风速超过15 m / s时使用抓轨器进行作业。4.检查、验收与试验4.1.投标方应提供全部供货清单,作为需方检查验收的依据。4.2 投标方应向需方提供车辆制造的相关标准。4.3.投标方应邀需方共同进行走行、起吊、制动、作业机构等全面试验,并提供完整的试验报告。4.4投标方还应提供外购设备的试验数据及报告。4.5设备运达现场后,投标方还需对设备按进行全面检查,各项技术指标应满足招标书要求。4.6如果有其他的试验标准及方法,由投标方提供,买方确认。5.包装、运输和储存包装、运输和储存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并分别列出。6质量保证及技术服务6.1车辆自交货之日起的质量保证期为36个月。保证使用寿命为30万千米。在保证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及损坏,投标方应免费维护或更换。6.2产品交付后,在买方首次使用时,卖方到达买方试验现场,指导试验操作。6.3卖方将根据买方要求,提供一次技术服务,时间为10天。6.4在保证期内若出现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2小时内到达买方地点进行维修服务。6.5供货商应提供保证质量的承诺书。7.技术资料7.1使用保养说明书 4份7.2发电机使用保养说明书1份7.3随车工具、易损件、随车备品清单 1份7.4车轴探伤报告1份7.5产品合格证1份7.6外购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 1份8.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8.1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免费提供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型号、规格及数量。8.2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推荐二年用量的易损件清单,其单价和总价单独列出,不包括在基本报价表中。8.3 配备必需的随车工具、备品、易损件,另配置液压复轨器一套。本价格列入投标设备的基本价格内进入评估。9.设计联络及培训9.1在设备制造之前,买方和厂方应对制造图进行确认,未经买方确认,不得投入生产。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应进行设计联络,包括信息交流、制定详细试验项目,讨论测试标准及测试方法,签署有关文件等。9.2车辆生产过程中间阶段,卖方应通知买方派技术人员到厂监造,并为其提供住宿及工作便利。9.3.在车辆交付买方后,厂方将为买方提供系统的技术培训,使买方有关人员掌握车辆的使用、维护及故障处理方法。9.4.技术培训分别在制造厂及用户现场进行。工厂培训为14天.人;现场培训时间14天.人。9.5 卖方的设计及设计联络费用及相关的会议费用、技术培训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10交货期及其他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并通过预验收。地点:铁山车辆段或指定地点。四、内燃调机1、程概况1.1工程概况大连市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正线全长40.352km,其中高架线长度为31.021km,地面线长度为2.393km,地下结构长度为1.707km,山岭隧道长度为5.231km。全线共设置车站14座(含预留6座),其中高架车站13座,地下车站1座,平均站间距3.044km。在铁山镇设车辆段一处。铁山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概况:铁山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位于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镇,疏港路以南、冷柏路以西、兴发路以东的地块内。由车辆段、综合维修中心、物资总库三部分组成。是配属车辆停放、运用、检修、管理的基地,其中检修做到厂、架修修程;也是本线固定设备(包括固定的机电设备、线路设备等)、建筑设施的维修基地;同时还是工程建设、运营和检修所需材料、设备、配件的采购、储存和供应的基地。段内设有厂架修库、定/临修库、月检库、静调库、停车列检库、不落轮镟库、停车列检库、内燃机车及特种车库、洗车库、空压机间、蓄电池间、教育培训中心、材料库、物资总库、易燃品库、综合维修中心机电车间及其他设施。本项目将于2013年建成通车,设计年度为:初期2015年;近期2022年;远期2037年。1.2环境条件大连地区属暖温带海洋性气候区年平均温度10.5℃,极端最高温度35.3℃,极端最低温度-21.5℃。最湿月平均湿度不超过90%,该月平均温度不大于35℃度。年平均降水量658mm,最大日降水量171 mm,最大积雪深度37 mm。冬季以北风为主,夏季以南风为主,30年一遇最大风速31m/s。大连地区有旱涝、暴雨、冰雹、大风、寒潮、雾害、雷电等气象灾害。空气含盐量较大,有盐雾。2、工程范围2.1工程内容2.1.1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备供货、调试、试验、检验、试运行、验收及文件资料、考察、培训、验收、保险(运输保险及强制保险),售后服务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服务等保修等相关技术服务。2.1.2设备数量表: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型号规格交货地点1内燃调机2450kW内燃调机及特种车库或招标方指定地点2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13、设备及服务要求3.1基本要求设备必须是全新的。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安装、试运行、验交等工作,均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相关标准,也可以推荐采用国际通用或其它国家(地区)的现行标准,其标准不得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且需取得业主的批准。3.2基本性能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的性能,应符合专用技术条款中提出的技术要求,并不低于中国国内目前同类产品的性能。3.3可靠性、可维修性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必须安全可靠,对设备及操作人员均应有安全保护措施。设备制造所选用的外购件,应保证质量可靠,设备的所有部件都应便于维修、安装和更换。零部件尽可能在不需要“特殊”工具的条件下拆装方便。各种零部件应尽量标准化。在维修可能触及的范围内必须避免尖角和毛刺。设备的拆卸和组装所需的维修工作量应尽量的少,需拆卸的部件数量也应尽量少。3.4产品要求3.4.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应采用经验成熟、性能先进、结构简单、维修方便、质量稳定、运行可靠、外形美观的产品;所有设备应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生产制造的,经试验合格的产品,具有成熟运用的业绩;所有产品应满足环境使用条件。3.4.2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所采用的电气元器件(开关、传感器、可编程控制器、接插件等)应选用施耐德、ABB、西门子等国际大公司主流产品,接插件应选用与被试件上相同厂家生产的产品,保证设备整体质量。3.4.3非标设备应提供技术方案;提供主要零部件(如电机、液压件、电控组件)、材料(如钢材……)等的生产厂家应有ISO9000认证书,产品样本、产品检验合格证,生产企业应是国家定点生产该类产品的企业;进口产品应是近期上市的新产品,有国家进口检验证书。3.4.4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的使用年限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同类产品的使用年限。3.5备品备件3.5.1备品备件:投标人依据使用保养维修的经验,提供满足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其费用按设备总价的5%单独报价,计入总报价内,业主有权在备品备件总价范围内调整类型及数量。3.5.2备品备件应与设备原件在相同的制造厂生产。3.6专用工具、仪器仪表3.6.1投标人提供专用工具、仪器仪表,便于设备维修。3.6.2投标人提供维持设备正常运行必需的辅助设备。3.7安装一般要求3.7.1投标人负责设备安装及其配套的土建、电气施工。3.7.2投标人根据设备安装现场条件,负责提出全套设备的安装方案,在设备交货前提交业主审核并认可。3.7.3设备与电源、气源相连的电缆、管路等安装辅助材料由投标单位负责提供和安装。3.7.4电缆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同时具有低烟、无卤、阻燃、防水等性能。控制柜上有不易擦除的电路图。3.7.5所有电气设备均应可靠接地。4、总技术要求4.1 执行标准及规范在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安装、运输、包装、现场试验、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应向业主提供所采用的相应的规范和标准,并应当遵照下列标准现行有效的最新版本(但不限于下列标准):GB50157-2003《地下铁道设计规范》建标104-200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GB/T15706《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GB16754《机械安全急停设计原则》GB16855.1《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GB/T755《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T14092.5《机械产品环境条件工业腐蚀》GB/T6464《金属及其覆盖层大气腐蚀试验现场试验的一般要求》GB/T14093.4《机械产品环境技术要求工业腐蚀环境用》GB/T6807《钢铁工件涂漆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GB/T4768《防霉包装》GB4879《防锈包装》GB5048《防潮包装》GB7350《防水包装》GB/T13306《标牌》GB/T12467.1~4《焊接质量要求金属材料的熔化焊》GB2346《液压气动系统及元件》GB2348~2351《液压气动系统及元件》GB2878《液压气动系统及元件》GB14048.5-9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除此以外,特种设备管理、IEC,JIS标准中适用于本工程的有关标准也须按照执行。4.2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包括的内容设备技术建议书及相关技术说明文件,包括:4.2.1设备技术方案的说明。4.2.2详细设备材料清单, 工程数量清单及详细分项报价(含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和生产厂家),并附以必要的说明。对于进口件还应提供各种组件的明细清单。4.2.3根据供货范围,投标人应提供设备系统构成图、工程数量表和其它用于说明的图纸或资料。4.2.4设备安全性及及可靠性设计说明,包括日常操作、故障或事故对策及处理规程等。4.2.5所供设备对电源和接地的要求,设备保护方式。4.2.6电磁兼容(EMC)投标人应协调本系统与其它系统间的电磁兼容性。投标人应确保其它系统不影响本系统的正常工作,同时确保系统的工作不干扰其它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4.2.7场地及环境要求。4.2.8 设备调试安装要求和工艺。4.2.9投标人(包括制造商和安装单位)应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和服务的能力;投标人近三年的业绩;投标设备的业绩及运行情况。4.2.10安装、调试、验收和人员培训等工程进度安排。4.2.11工程组织实施计划,包括:项目管理及人员配置、设备采购及监造、设备供货、系统安装调试、试验、检验、试运行及文件资料、考察、培训、验收、保险(运输保险及强制保险)、售后服务及保修等相关技术服务。4.2.12验收测试方法及测试标准。4.2.13提供的技术支持:如培训、技术文件、售后服务等。4.2.14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投标人应说明其设备质量的概念及维修保养工作的质量保证措施,列出其产品在大连市的所有授权维修保养单位的名单,并推荐一个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最好的维修保养单位,同时说明今后5-10年投标人建议采取的不同的维修保养方案及相应的价格。4.2.15根据《机构安全、风险评价的原则》(GB/T16856-1997),投标人对为本工程提供的产品在正常运行、维修、检查、试验、救援及其它特殊情况进行风险评价,提供安全风险评价报告。4.2.16招标文件未包含的、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5. 技术规格5.1适用范围及功能概述本设备设于大连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铁山车辆段内燃调机及特种车库库内,该设备用于车辆段段内线路、正线线路上进行调车作业,也用于事故列车的救援牵引、设备物资的运输及其它无动力轨道车辆的牵引作业。5.2运用环境海拔高度:≤1000m工作温度:-20℃~40℃工作相对湿度:≯90%该设备需能承受风、沙、雨、雪的侵袭,且能承受空气中盐份和腐蚀性物质。5.3主要技术参数1、外部条件(1)运行线路条件轨距:1435mm线路最大坡度:40‰(困难条件)最小曲线半径:150m最小竖曲线半径:2000m曲线外轨最大超高:120mm(2)限界要求本内燃机车整车外形尺寸必须符合GB146.1-1983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和大连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限界要求。2、技术参数轨距:1435mm轴重:≤14 t每根轴轴重与该机车实际平均轴重之差不超过实际平均轴重的2%轴列式:B-B轴数: 四轴构造速度: 不小于90km/h最高运行速度: 不小于80km/h平稳低速控制范围: 2,5,8km/h(±1 km/h)持续速度: 8km/h设计通过最小曲线半径: 100m传动形式: 液力传动(或液力机械传动)制动方式: 空气制动及停车手制动常用制动减速度: 1.0m/s2紧急制动减速度: 1.2 m/s2车钩: 13B号车钩及缓冲器,每车配备2付与202轨道延伸工程快轨车辆车钩相同型式的密接式半自动钩缓装置转换车钩车钩中心线高度(距轨面):660mm(高度可调)功率:450kW轮径:840mm司机室噪声: 噪声≤78 dB(A)车外噪声:供应商提供,按ISO3905标准测试并满足标准要求。5.5.4主要工艺功能要求1、动力装置卡特彼勒电控柴油发动机,提供动力。2、液力传动系统卡特彼勒液力-机械变速箱。将柴油机产生的动力转化为牵引力,并能实现自动液力换向和动力制动功能,满足频繁的调车作业要求。3、制动系统采用空气制动和停车制动,保证在各种工况下满足减速度要求及停车要求。4、走行部走行部采用两台可互换的两轴焊接构架转向架。转向架主要由构架、悬挂装置、轮对轴箱、旁承、牵引装置、基础制动装置(单元制动器)、砂箱装置等组成。卖方提供详细的技术方案和说明。5、车体车体为罩式,采用全钢焊接结构,保证机车具备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车体内部填充隔音、隔热材料。采用双层玻璃的侧窗,前窗采用电热玻璃。车门四周胶条密封可靠耐用。整车具有良好的密封与隔热性能。车辆结构钢材必须作防腐处理和使用耐候性好的涂料,符合国家及铁道部有关标准要求。机器间顶部设可拆装式天窗,以便于柴油机安装及检修作业。6、电器和照明由辅助发电机、蓄电池、照明电路、仪表监控、信号及辅助装置等组成。该部分设备主要是满足机车各项工作要求,并提供基本设备及配套设施。蓄电池采用免维护碱性蓄电池。7、控制装置和仪表 该部分主要包括机车电气控制系统及设备,机车方向、速度控制电路、柴油机调速电路、电子故障报警控制电路、双机重联电路、柴油机起动电路和机车照明电路以及各种显示仪表,例如:机车速度表、柴油机转速表、各种压力表、电流表等等。8、司机室及驾驶台:机车两端皆布置有司机室及驾驶台,可分别操纵机车,两端前后风挡玻璃为电热玻璃,两司机室各装有一部空调机及电取暖装置。司机室内应设有灭火器材,安装位置能方便司机取用。9、机车顶部安装两台受电弓,此受电弓仅用于接触网结冰时的刮除覆冰工作,可在接触网带电条件下工作。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机车牵引特性曲线,提供单机牵引在各速度下的计算牵引力、启动吨位和在不同速度/坡道下的牵引吨位。11、配置1台便携式数据处理设备,采用目前国际主流配置。12、套色由生产厂家提出建议,买方确定。5.5.5与其它合约接口要求由车辆制造厂家提供准确的轮对、牵引重量等参数,设计联络会议时,投标人应提出对车辆承包商提供的车辆技术参数的要求或协商解决方案,以完成设备的设计需要。6、项目组织及服务投标人提供本需求书(系统设备供货、建筑安装工程、调试、验收范围)规定范围内设备、软件和服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全面负责技术支持、生产、设备供货、试验测试、设计联络、建筑安装工程、系统集成、安装调试、现场服务、检验试验、人员培训、图纸资料、技术文件、供货运输、现场保管、保修、及质保期以后的售后服务等, 承包方负责全部费用。投标人的设计联络费用及相关的会议费用、技术培训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并在分项报价中分别列出。具体要求如下:6.1设计联络投标人在产品设计开始之前向业主提供合同设备的设计方案,业主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以及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查,经业主审查和确认后,双方签字,经签字的设计方案、资料等,作为投标人开展产品设计的依据。如果在设计工作中发现确认的方案需要改动,双方应进行认真商洽,洽商的结果应形成会议纪要(备忘录),并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与合同文本等效。6.1.1 设计阶段将进行三次设计联络,分别在业主所在地、投标人总部进行。投标人须按工程师要求安排设计联络会议及提交所有数据。设计联络会议的目的为协助承包商完成生产、安装设计,业主不承担任何技术责任。6.1.2设计联络工作中技术确认项目:确认使用的技术资料。确认使用及涉及到的标准。确认接口。6.1.3设计联络安排第一次设计联络的主要任务为:确认系统设计所需有关工程信息。讨论技术规格书。确认与其他系统接口及相关内容。提供工程设计单位所需的设计资料。第二次设计联络的主要任务为:讨论进度计划及供货计划。确认施工设计所需的有关设计文件。确认承包商提供给工程设计单位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方案,包括图纸、计算资料等。第三次设计联络的主要任务为:根据施工设计文件,确定最终接口关系。根据系统设计确定的功能要求,讨论详细规格书有关设计参数、要求等,完成详细功能规格书。讨论供货设备材料数量、交货时间安排计划等。6.1.4在合同双方签定合同后2个月内,承包商应完成所有的设计工作,并提交所有设计文件。6.1.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给出设计/设计联络与设计审查建议书。6.2工程协调6.2.1投标人应提出在建设方的协调下解决与相关专业的接口事宜所需举行的协调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次数、地点及参加人员安排等,由招标人确认。6.2.2投标人须按工程师要求参加其它设计、施工及调试的会议。6.3工厂监造投标人应提出工厂监造的计划,工厂监造的会议次数及参加人员数计划。6.4出厂试验6.4.1投标人应根据相应的标准制定试验大纲。提供其供货范围内的各种工厂测试和检验标准,完成工厂测试和检验并向建设方提供各种工厂测试和检验报告。6.4.2在投标人工厂内进行的试验,投标人应在试验前40天提供一式三份试验大纲,经业主确认后执行。6.4.3除了试验大纲规定的项目外,经双方协商,也可以进行某些补充项目的试验。6.4.4业主及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出厂试验。6.5供货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业主供货。6.6现场安装及调试6.6.1投标人负责提供各种单项设备的施工应达到的严格的工艺要求和施工标准,并提供各种设备的安装图及实施安装。6.6.2在设备现场安装工作开始前一个月,投标人必须向业主提供全套技术文件(包括设备图纸及说明书,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及完整的软件说明书等);并提供系统调试要求报告,包括:安装调试项目及内容、调试方法、调试标准及参数、进度计划、相关协调工作等,经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调试。6.6.3投标人负责设备在现场的调试和开通,业主派遣技术人员参加,并作必要的配合。6.6.4投标人有义务定期向业主报告调试进展情况,包括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6.7测试要求6.7.1投标人应根据相应的标准制定试验大纲。6.7.2有关在用户现场进行的试验,由投标人提出申请,根据投标人提出的试验大纲,经用户确认后按计划执行。除了试验大纲规定的项目外,经双方协商,也可以进行某些补充项目的试验。投标人负责系统、部件和组件的现场测试和和调试的测试报告。6.7.3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检验和验收项目按国家规定执行。由投标人负责取得正常运行所需的检验合格证书。6.7.4对所有的试验报告必须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认定。6.7.5所有安全部件必须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认定。6.8试验与验收6.8.1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应以系统设备可以可靠运行为前提条件。由投标人组织,招标人及有关专家及相关单位共同参与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应在规定负载条件下进行试验验收。如果合同设备完全符合合同的技术要求,则合同设备视为合格,由业主签署初步验收证书。如果合同设备未完全符合合同的技术要求,视情况向投标人追索。6.8.2最终验收质保期满后,设备运行正常,可由投标人申请最终验收。6.8.2质保期为三年,从通过初步验收时计算。6.9 培训6.9.1投标人必须对设备用户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培训所必需的技术资料,使受训人员了解所提供设备的细节,并能令人满意地安装、调试、操作及维护、检修设备。工厂为14天/人;用户现场培训时间14天/人。6.9.2培训方式应采用工厂培训和现场培训两种方式。6.9.3受训人员有以下几类:(1)操作、维修人员(其中工厂培训不少于6人,取得通用上岗证);(2)工程技术人员。6.9.4培训计划和内容:投标人应提交一份培训计划由业主确认,培训计划应包括:(1)培训课程、培训日程及培训地点;(2)培训资料;(3)对受训人员的要求;(4)培训次数、人数(5)授课人员的姓名和职务;(6)培训目标和培训效果评估方法。6.10 需提供的技术资料6.10.1投标人应向业主提供用于设备组装、运行、维护和修理所需的全部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应能详细地说明设备及其部件的性能、原理、结构、尺寸以及部件和电子器件的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使业主能够实现对设备的操作、检查、试验、调整、维护和修理。6.10.2技术文件和图纸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如有更改,投标人应及时向业主提供更改部分的技术资料,重大方案的修改应经业主认可。6.10.3最终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必须十分清晰并能长期保存,投标人应对他提供的一切文件的正确性、适当性和及时性负责。6.10.4对于电气设备,应提供完整的电路原理图和接线图,应能满足业主组装设计、查找故障和指导日常维修工作的需要。6.10.5系统的电路图必须具有所描述系统的完整性、综合性及与其它各系统之间接口的参考性。6.10.6对于电子设备,应提供电路板的原理方框图、电路图、组件布置图和明细表等,应能满足车辆制造厂和业主调试、查找故障组件或故障点及以相应组件进行更换的要求。明细表上应写明组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等,使业主能按此规格和型号从市场上采购。6.10.7对于机械气动、电-气动设备必须提供组装图、拆装工艺及试验规则,易损易耗件图纸,以满足用户检修组装的需要。6.10.8提供的所有技术文件须附电子文档。6.10.9技术文件和图纸的交付时间和数量见“技术文件和图纸清单”。技术文件和图纸清单(不限于):序号资料名称数量1设备技术规格书62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63设备维修手册64设备零部件和材料明细65设备所涉及到的重要标准和规则66成套图纸67程序软件及说明68电气接口及通信协议详细的说明69培训文件1010其它技术文件611所有最终文件的电子文档(光盘)26.11 供货运输与现场保管6.11.1运输方式:运输任务应由投标人承担、其运输形式也由投标人确定,不论采取何种运输方式,投标人都应在设备运输过程中采取应有的安全措施保证设备的绝对安全。投标人在设备运输前应向招标方设备监理提供设备运输方式和运输过程中防范措施等有关资料,待设备监理确认后进行发货。6.11.2现场保管:如设备运抵现场后,应在招标方设备监理的监督下进行设备开箱验收,达到合格验收后应向使用单位进行设备移交。如设备不能及时进行调试、验收,设备的现场保管应由业主/使用单位承担。7、关于投标人推荐技术方案的说明投标人投标时,可以同时提出与本需求书技术方案不同的技术建议方案, 但系统的功能、安全性、可靠性、系统技术水平和相关服务水平应高于本标书的要求,并详细说明其方案的技术和经济合理性。8、其他要求8.1 中标通知书发出1周内,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货物相关设计条件及全部技术资料,作为设计部门相关专业设计基础文件。8.2 合同签订后,卖方派出专业人员解决设备安装与土建结构施工设计等的相关问题。8.3 投标人负责办理使用合格证和强制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