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八里堡街道办事处拆除违章建筑及所产生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八里堡街道办事处拆除违章建筑及所产生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八里堡街道办事处拆除违章建筑及所产生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八里堡街道办事处拆除违章建筑及所产生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市二道区八里堡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潜在投标人以现场报名方式在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WHY2021-0520

  项目名称:八里堡街道办事处拆除违章建筑及所产生的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八里堡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采购范围:拆除辖区内违章建筑及清运所产生的垃圾。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注:符合2.2-2.4文件要求的企业给予投标报价扣除6%的价格评审优惠,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营业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投标人均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均无亏损(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0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2020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6本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招标部进行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近三年(2018、2019、2020)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0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6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深圳街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财经报网上报纸》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二道区八里堡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越飞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系方式:138*****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标公告 服务 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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