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招标公告

漯河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1-76

2.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电子物证实验室设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金额:2225000元

项目最高限价:2225000元

5.采购需求:

(1)标的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1

远程服务器、互联网取证勘验分析系统(含仿真软件)

1

2

手机云数据取证系统

1

3

数据分析软件

1

4

手机取证工作站

1

5

手机取证检验工作站

1

6

数据恢复一体化工作站

1

7

数据库提取恢复系统

1

8

智能终端现场提取设备

1

9

现场快取系统

1

10

防磁防静电检材柜

2

11

现场取证便携机硬件

2

12

隐写文件的识别和解码工具

1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4)质保期: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同一供应商,中小微企业产品和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2)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近三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前一个小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1年5月22日00时00分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zfcg.lhjs.cn/bidopen_new/conformBid),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

5.收取金额:28475元。

6.“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请参考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的相关说明。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公安局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999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方式:0395-5860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太行山南路788号汇利锦绣山水1号楼21层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方式:0395-5592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女士

电话:136639577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 电子物证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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