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护城河景观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东护城河景观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东护城河景观整治工程项目已由汴发改投资[2013]7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市政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大成咨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东护城河景观整治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HNDCZ-2013-1091号
2.3建设地点:开封市东护城河北段(河大东门-明伦街)
2.4建设规模:河道整治410m,新建、改造桥梁732㎡
2.5招标范围:东护城河河道整治、桥梁改造施工及监理
2.6 完工要求:本项目需在2013年10月31日完工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9标段划分:本项施工共划分三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第1标段:开封市东护城河及周边道路改造工程(不含面层、景观石材及绿化部分);
第2标段:开封市东护城河步行桥新建工程;
第3标段:开封市东护城河明伦街桥梁改造工程;
监理标段:开封市东护城河景观整治工程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资格;
(2)本项目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0年以来企业获得过至少2项市政专业市级及以上质量、安全或文明施工奖项;
第1、2标段项目经理需具备2010年1月1日以来市政桥梁和护坡类工程施工业绩各一项(单项合同价在200万元以上),第3标段项目经理需具备2010年1月1日以来市政桥梁和护坡类工程施工业绩各一项(单项合同价在80万元以上);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需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3)本项目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2010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的市政桥梁和护坡类工程业绩各一项;
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4)投标人需具备开封市公共资源监督办公室办理的廉洁承诺书;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外省进豫企业必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
手续;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施工标段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允许投多个标段,但各标段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重复。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8号窗口(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西楼)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函、项目经理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2010年以来企业获得过的2项市政专业市级及以上质量、安全或文明施工奖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施工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开封市公共资源监督办公室办理的廉洁承诺书、外省企业须具有进豫备案证明前来报名。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2项2010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的市政桥梁和护坡类工程业绩、2013年度《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外省企业须具有进豫备案证明前来报名。
(以上所有材料需出示有效原件并留相应的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若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料的不真实、不合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复议。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施工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售价500元;监理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院内西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市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室
联 系 人: 许女士
电 话: 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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