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金都兴隆园住宅小区(1-4#)招标公告
镇原县金都兴隆园住宅小区(1-4#)招标公告
镇原县金都兴隆园住宅小区(1-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庆市建招告字【2013】217号
1、镇原县金都兴隆园住宅小区(1-4#),已由镇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15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剪力墙结构地上18层地下1层四幢;1#住宅楼A栋建筑面积16056.71㎡,2#住宅楼建筑面积10278.14㎡,3#住宅楼建筑面积9493.16㎡,4#住宅楼建筑面积10854.22㎡,总建筑面积46682.23㎡。
2.2资金来源:自筹
2.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大规模土石方、建筑、装饰、采暖、给排水、火灾报警、消火栓、通风、强电、弱电、对讲、电梯、换热机房采暖工程及监理
2.4工程建设地点:镇原县西区莲池村
2.5工期要求: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7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5年7月20 日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7 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1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建造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执业资格。
3.2监理: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
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投标报名资料:
4.1 施工:(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投标项目建造师资格证、IC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2监理:(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市内企业投标备案表);(2)总监理工程师证、注册证和岗位考核证;(3)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受贿查询回执。
4.3省、市外企业需提供进甘备案、进庆登记资料。
4.4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三套(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
5、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5日(8:30时至12 时,14:30时至17时)。
6、报名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
7、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每份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招 标 人:庆阳市金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解放路239号
联系电话:138*****789
联系人:李成义
招标代理机构:庆阳市财苑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宏化西路环保局向西800米
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乐乐
201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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