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韶山月壤及航天航空创新体验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湘潭韶山月壤及航天航空创新体验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韶山市审计局 (采购人)的委托,对 湘潭韶山月壤及航天航空创新体验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采购,现采用 竞争性磋商 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韶山月壤及航天航空创新体验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韶财采计【2021】032号 3、委托代理编号: XTSH-2021-032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6、采购预算:*******.00元,按实结算。
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营业执照副本;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请从2021年05月19日~2021年05月26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05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投标。 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5、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7、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韶山市审计局 地 址:韶山市英雄路 联系人:庞鹏 电 话:151*****507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山市厦门大道东升中央广场六楼 联系人:周博 电 话:****-********、132*****377 ★温馨提示: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一),外来潭返潭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附件二)。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行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 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 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3) 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 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中心物业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完成签到递交投标文件及唱标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一:
附件二: 证明 本(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 (姓名) 于月号参加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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