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平板拖车、牵引车、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叉车采购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
********19)招标人: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城建部分)招标代理人: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一三年六月 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平板拖车、牵引车、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叉车采购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张广志编制人:张广志审核人:谭 亮编 制 日 期: 2013年6月 目录投标邀请函…………………………………………………………………0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06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21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7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附件1 开标一览表…………………………………………………………60附件2 评标方法……………………………………………………………61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平板拖车、牵引车、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叉车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函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城建部分)的委托,对其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平板拖车、牵引车、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叉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
********19 二、招标内容:A包:牵引车1台;B包:平板拖车2台;C包:电动轮胎起重机2台;D包:汽车起重机1台;E包:叉车2台。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三、投标人的资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符合本项目的供货能力;(2)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3)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4)C包、D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涵盖本项目机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兼中。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3年月日起至2013年月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开发区五彩城凯伦国际大厦B座2403室)。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未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登陆金州新区采购网(http://218.25.154.170:8088/web/ZBt/index.aspx)“会员登录”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金州新区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经销商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证明、公告目录;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合格后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审小组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包,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3年月日13:30至13:45(北京时间),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5)(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月日13:45时(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月日13:45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十、招 标 人: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城建部分)联 系 人:诸铁锋 电话:
****-******** 十一、招标代理人: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广志 电话:0411-
********-***传真:0411-
********-***(自动)地址:大连开发区五彩城凯伦国际大厦B座2403室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平板拖车、牵引车、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叉车采购。项目编号:
********192招标人名称: 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城建部分)。3投标保证金额:3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基本户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在开标前三个工作日到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0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帐号:
********2398 并注明单位名称及款项用途,汇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对应(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4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5投标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1套正本,6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为方便唱标,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3年月日13:30至13:45),到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受理区(5)当面递交。7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3年月日13:45(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3年月日13:45(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包,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月日起至2013年月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张广志 联系电话:0411-
********-***。公司地址:大连开发区五彩城凯伦国际大厦B座2403室。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符合本项目的供货能力;(2)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3)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4)C包、D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涵盖本项目机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兼中。11供货及验收要求:(一)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二)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现场验收;(四)质量标准:优良。12其他要求:(一)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相关配套安装的人工、材料、运输、保险、配件、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以及售后服务、培训等的所有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合同总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二)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不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此项费用。(三)本项目设有预算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高于控制价的的投标单位将丧失中标资格。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城建部分)。(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A包:牵引车1台;B包:平板拖车2台;C包:电动轮胎起重机2台;D包:汽车起重机1台;E包:叉车2台。(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3)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4)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质量标准:优良。(6)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现场验收。(7)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质保金,在货物正常使用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七日内付清(无息)。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符合本项目的供货能力;(2)所投车辆必须是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3)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4)C包、D包的投标人须具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涵盖本项目机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兼中。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3. 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兼中。(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函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三)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二)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投标函;2.法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报价表;4.规格及技术响应表;5.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6.资格证明文件:7.售后服务承诺书;8. 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9.其他;10.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11.开标一览表(要求单独密封)。(三)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投标报价应包括:(1)货物单价,是指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等费用;(2)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验收及售后服务等费用;(3)投标总价中必须包括货物送达实际供货地点的运输、保险等费用。3.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五)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七)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和备件储存的义务。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八)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提交30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3.投标保证金应为支票、汇票或现金(人民币)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 在开标前三日到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递交(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0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帐号:
********2398 。并注明单位名称及款项用途,汇款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对应(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九)投标有效期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6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单位的行政公章(加盖投标单位的财务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业务章视为无效投标)。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使用永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4.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须按以下要求装袋密封:投标文件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是被授权人的签字和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截止 2013 年月 日13:45时前不得开封”字样。2.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和标记,招标代理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予以拒绝,并退给投标人。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必须将开标一览表按要求单独封装和标记,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二)投标截止时间1.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开标时间。2.招标代理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三)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或撤销通知,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交给招标代理人,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理人的签字。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开标与评标(一)开标1.招标代理人将于2013年月 日13:45(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1楼第1开标室进行开标。2.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3.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会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同时在密封检查表上签字确认,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则被认为放弃相应权利。4.开标时,招标代理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5.招标代理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1.本项目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委员会由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城建部分)的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专业经济、技术资格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三)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人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投标被废除。(四)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五)投标文件的审查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装订、密封,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盖章、签署、标注的;(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4)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交纳金额不足的;(5)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且未注明何者有效的;(6)供货期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7)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8)有作假行为,提供虚假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的;(9)附有不合理的条件的;(10)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11)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在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性能等方面实质上不响应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表要求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当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当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当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报价不符时,应以开标一览表为准。6.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序。(六)串标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相关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报送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进行处理。(七)评标原则及方法:1.招标文件是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2.评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4.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分方法详见附件2。5.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6.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综合评分法,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7.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8.评标委员会对经过初步评审为合格有效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由各评委独立打分,打分时保留2位小数,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9.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 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评标总得分相同,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八)中标候选人的推荐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确认(包括资质、业绩等),如发现舞弊行为,即依法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3.招标代理人将评标情况形成书面评标报告,送至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九)定标中标的标准1.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确定中标人;2.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条件;3.保证质量、保证供货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六、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后审1.如果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中标候选人履行合同能力进行确认,可以进行资格后审,包括实地考察或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果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审后认为其无履行合同能力,可以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2.上述审查将考虑中标候选人的财务、技术能力并基于中标候选人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证明文件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资料。3.如果有必要,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技术询问,或对其所选货物、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4.招标人还可以对中标候选人同类项目有关价格进行考察。如果在质量和服务要求相同的不同项目中,相同的货物价格偏差很大,招标人有权利质疑和询问,并提请评标委员会进行复会审议。5.如果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6.在中标候选人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并被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的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重新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三)中标通知书1.招标代理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提交招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有关文件资料、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备案资料,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后,招标代理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中标公告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四)签订合同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作为该书面合同的附件。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可依序推荐其他候选人或由招标人重新组织采购。(五)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前或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可以是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担保函。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人造成损失,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付给招标人。4.履约保证金将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六)腐败和欺诈行为(1)定义:①“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的行为;②“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招标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2)如果评标委员会所建议的中标候选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该授标建议。(七)招标代理人服务费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大金财发【2012】24号文件规定和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不由中标人支付,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此项费用。(八)其他注意事项:1.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投标人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反;3.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合同编号:甲方(买方):乙方(卖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内容(一)货物名称:(二)型号规格:(三)技术参数:(四)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 (¥: 元) 人民币。(详见报价表)三、技术资料(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二)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五、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三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质保期质保期年。(自交货及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一)交货期:(二)交货方式:(三)交货地点:八、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质保金,在货物正常使用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七日内付清(无息)。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二)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 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四)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五)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调试和验收(一)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二)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四)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五)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二)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三)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四)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五)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二、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下列第____种方法解决。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经济建设仲裁中心仲裁;2.依法向招标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大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三)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乙方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五)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送达大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备案,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立即将验收报告(一份)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需求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质保期是否可提供进口产品A包平板拖车辆2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不低于1年否B包牵引车辆1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不低于1年否C包电动轮胎起重机辆2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不低于1年否D包汽车起重机辆1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不低于1年否E包叉车辆2执行国家行业标准,不低于1年否二、技术要求及参数需求(一)技术要求及参数平板拖车:一、整车:工作负荷30吨,拖挂高度450mm可调,前后缓冲拖柄,单排球式全回转支撑,轴距≥5.5米,全回转式,轮胎28×9-1512只,采用柱状弹簧减震器,台面尺寸长≥9000mm、宽≥2500mm,台面采用防滑钢板,涂装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整车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底盘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荷15吨,拖挂高度450mm可调,前后缓冲拖柄,单排球式全回转支撑,轴距≥3.6米,全回转式,轮胎23×9-108只,采用柱状弹簧减震器,台面尺寸长≥6000mm、宽≥2300mm,台面采用防滑钢板,涂装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整车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底盘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1、牵引转向系统牵引龙头中心拉杆需配压簧,保证在前进或后退时起缓冲作用。牵引龙头采用定位滑动结构,拖钩要整体锻造加工,拖柄设计要保持上下自由状态,确保上下坡时,牵引龙头不会因角度变化而损坏。可通过调节螺栓调整高度,保证牵引车后退时自行挂钩。转向机构需满足三百六十度全回转。2、传动系统前后行车机构每组轮轴要配弹簧减震器,轮轴采用摆轴式,以保证路面不平情况下的平稳运行和轮胎受力均衡。二、技术文件平板拖车产品合格证1份平板拖车使用说明书1份 牵引车:一、整车:最大牵引力45000N,外形尺寸长≥3785mm宽≥1995mm,高≥2350mm;发动机额定功率≥94/2200(KW/RPM),轴距≥2000mm,轮距前轮≥1520mm、后轮≥1470mm。全封闭驾驶室、电风扇、高进气、双座椅、倒车镜、干粉灭火器、前近、远光灯、后工作灯、灭火消声器、全液压横置油缸式动力转向、全液压动力制动、液压转动无机变速器、数字化仪表、防滑踏板、暖风机、牵引销材料采用优质碳素钢,强度试验符合GB/T 15088-1994的规定,装有防脱装置。整车结构件要进行防腐、防锈(防锈等级要达到GB8923规定的Sa2.5级)处理。整车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底盘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发动机排放符合GB3847-1999标准要求;整车通过3C认证,符合机动车辆上牌的有关规定。二、技术文件牵引车产品合格证1份牵引车使用说明书1份 电动轮胎起重机:非自行全回转轮胎起重机主要性能参数表名 称数值工作级别A5最大起重量25t臂架长度18m工作幅度5.5m~16.4m起升高度-12m~ 16.9m电源3~380V 50HZ起升机构起升速度抓斗:≥35m/min;吊钩:≥12m/min电机主机:YZR250M2-8;副机:YZR250M1-8功率主机:≥37Kw;副机:≥30Kw变幅机构变幅速度抓斗、吊钩:18m/min电机YZR200L-8功率≥15KW回转机构回转速度≥1r/min电机型号YZR180L-8功率≥11KW装机容量≥93KW一、材料1所有使用的材料与设计要求一致。2在主要承载结构上使用的钢板厚度不小于12mm,腹板的壁厚不小于10mm,采用Q235及Q345。3蜗轮箱蜗轮轴的材质与热处理必须保证频繁使用的抗弯扭能力。4制造工艺4.1焊接工作符合AWS有关标准,焊工持有资格证书。4.2焊接尽可能采用自动化或半自动焊接工艺,防止和减少焊接应力和变形,重要部位焊缝为连续焊缝,在应力最大的端面处不设对接焊缝。焊条与焊丝的选择与主体构件材料强度以及焊缝所受载荷类相适应。重要焊缝进行无损伤探伤(X光拍片或超声波探伤),焊缝检查标准参照相关标准执行。4.3金属板切割后除去板边的毛刺修光。4.4上下转台均焊接后,经大型数控机床整体加工。起重臂都经过胎膜制作,均能保证每节起重臂的统配及互换性。4.5金属结构件要进行防腐、防锈(防锈等级要达到GB8923规定的Sa2.5级)处理。底漆、中间漆、面漆的选择及漆膜厚度和质量均应符合相关技术的要求。5基本条件5.1工作时震动和噪音符合规范要求,起重机各机构安全可靠,工作平稳。5.2所有部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使用寿命。电动机、减速器等有良好的散热条件。5.3齿轮箱为封闭式齿轮箱,齿轮和轴承采用油浴式或喷射油泵进行润滑,泄油孔位置便于日常检查和维修。5.4所有主要轴承均采用重型滚动轴承,采用瓦、哈、洛等国内名牌企业的产品。6起重机金属结构6.1基本条件6.1.1金属结构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的要求,并有足够的疲劳寿命。6.1.2主要承载构件的结构设计简单、受力明确、传力直接、避免构件断面剧烈变化,降低应力集中的影响。6.1.3结构件的外形便于维修、保养、除锈和涂漆且不易积水;在经常检查、维修的地方设检查孔,必要的部位设平台和梯子。6.1.4结构件材料、焊接材料和焊缝质量、高强度螺栓连接施工质量以及结构的制造质量等符合有关标准。6.1.5驾驶室安装位置要求视野开阔。船舱内无死角。司机室及机器房:司机室采用保温型司机室,采用双层夹心彩钢板制作,配备冷暖型空调,宽度不得小于1.3米,机器房应该宽敞,明亮,操作及检修维护方便,顶部空间不低于1.85米,各机构均布局合理,留有足够的进出空间,不得仅为机构加上防雨罩。6.1.6润滑系统:整机配备制动润滑系统,各个润滑点在工人开机前均能有效自动润滑,大大降低工人的维护强度并提供整机的使用寿命。6.2起重机的臂架6.2.1臂架结构主要承载部分采用珩架结构,结构轻、外表美观。6.2.2臂架下销轴联接与座结构装有铜套。6.3起重机机构6.3.1起升机构6.3.1.1起升机构设有限位开关;6.3.1.2最大起升高度处的自动停止限位开关;6.3.1.3最低位置处的自动停止限位开关;6.3.2变幅机构6.3.2.1变幅机构采用蜗轮蜗杆传动,结构紧凑、维修方便,能起到自锁保护作用。6.3.2.2变幅过程中装设上下限位开关:6.3.2.3最大幅度处的自动停止限位开关。6.3.2.4到达最小幅度处的自动停止限位开关。6.3.2.5钢丝绳进出滑轮夹角尽可能小,减少磨损。6.3.3回转机构:回转机构包括回转支承和回转驱动装置两部分。6.3.3.1回转支承装置采用单排滚珠的轴承,能作正反超过360°连续旋转。6.3.3.2回转驱动装置设置的转盘上,包括一套驱动装置,蜗轮减速器,齿轮轴、小齿轮和旋转支承的外齿轮。7主要零部件7.1钢丝绳卷筒7.1.1起升卷筒采用机械加工的槽型钢丝绳卷筒。槽底具有不小于120°的园弧角。绳槽半径不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50%,亦不大于其75% 。7.1.2钢丝绳卷筒采用滚动轴承。7.1.2.1滑轮7.1.2.2滑轮采用热轧的方法制成。7.1.2.2.1滑轮采用滚珠轴承装配。7.1.2.2.2滑轮上设置保护装置,使钢丝绳能保持在槽内。7.1.2.3钢丝绳7.1.2.3.1钢丝绳的断裂强度满足保证钢丝绳在起吊额定起重量的工况下的安全系数为6。7.1.2.3.2钢丝绳穿过机棚顶, 要有防摩擦功能。7.1.2.4减速器和齿轮所有封闭的齿轮箱将自动润滑,同时密封,保证无泄露,同时加油、放油方便,设有明显最高最低油位,箱体采用分体式以便方便地更换齿轮。7.1.2.5联轴器7.1.2.5.1电机与齿轮箱之间采用齿轮联轴器。7.1.2.5.2轴类有足够的硬度和满足其使用要求的足够的承载截面,它们将精加工,表面光滑及有足够大的倒圆角。7.1.2.6制动器及制动轮7.1.2.6.1制动装置:起升和变幅制动 起升和变幅制动器采用液压推杆常闭式制动器,在测试负载内的任何负载情况下(包括测试负载)货物能安全停留在任何预期的起吊位置。7.1.2.6.2用于机构电动制动器上的弹簧采用压式弹簧,压缩量不超过弹簧极限的80% 。7.1.2.6.3所有制动轮摩擦面光滑且无缺陷,在操作过程中,各制动器磨擦面温度在制动衬垫材料允许的温度以下。7.1.2.6.4为方便调整已磨损的制动瓦块,留有工作位置,安装衬垫时制动瓦块能容易拆卸。制动衬垫材料为制动器厂提供的标准衬垫材料。所需制动力矩满足GB3811-83要求,采用国内名牌企业的产品。7.2吊钩采用锻造钩(选用国内名牌企业的毛坯),材料为DG20钢,锻造表面要光滑,无锐角、毛刺。要经磁粉探伤检测,以确保无剥裂、裂纹等缺陷,要提供检测合格证。7.3抓斗5吨双索双瓣抓斗,斗容>1m3,自重>2.2t7.4电气元件交流接触器、继电器和断路器等电气元件选用进口元件。7.5外接供电电缆长度>50米。二 部件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吊钩总成DLQ25套1 2吊臂总成DLQ25套1 3滑轮组DLQ25套14人字架DLQ25套1 5驾驶室及机棚DLQ25套1 6起升机构DLQ25套1 7回转机构DLQ25套1 8变幅机构DLQ25套1 9控制系统DLQ25套1 10转台DLQ25套1 11支腿DLQ25套1 12底架DLQ25套1 13前后桥及转向装置DLQ25套1 14抓斗总成套15吨双索双瓣抓斗汽车起重机:一、整车:整机全长≥13750mm全宽≥2750mm全高≥3650mm;最大额定起重量≥50吨,主臂为≥5节U型截面臂,≥9.2米衍架式副臂,主臂最大起升高度>42米,变幅角度-2°~80°。发动机额定功率≥251/2200(KW/RPM)。变速器型号采用RT-11509C,底盘8×4×4。主卷扬为定量柱塞马达,液压制动系统,装有平衡阀,单绳最大速度≥130m/min,钢丝绳直径长度≥18mm*220m;副卷扬为定量柱塞马达,液压制动系统,装有平衡阀,单绳最大速度≥130m/min,钢丝绳直径长度≥18mm*130m;转台尾部回转半径≥4.00m。支腿为H型布置,全液压控制,各支腿可独立动作。底盘采用四轴布置,第二第三轴距≥4000mm,车轮12个,轮胎规格12.00R20 20PR。整车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底盘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发动机排放符合GB17691-2005第三阶段限值的规定要求(欧Ⅲ标准);整车通过3C认证,符合机动车辆上牌的有关规定。二、技术文件汽车起重机产品合格证1份汽车起重机使用说明书1份 叉车:技术参数额定载荷:≥3500kg 载荷中心距:≥500mm 起升高度:≥3700mm货叉长度≥1070mm 门架类型:M370门架倾角 :前倾/后倾6/12 最大行驶速度:≥19.5km/h 最大爬坡度:≥20% 轮距(前/后)≥1000/970 轴距≥1700mm 满载升起速度:350mm/s 最小转弯半径:≤2500mm 最小离地间隙:≤135mm一、整车:内燃平衡重式叉车,额定起重量≥3500KG,主机为内燃柴油机,采用国产优质品牌,额定功率≥36.5/2600(KW/RPM)。全车油封采用进口件,驱动桥轴承、变速箱齿轮、A、B环、供油泵、齿轮油泵等采用原装进口件,全封闭驾驶室,配暖风机。整车性能应国家标准要求;底盘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发动机排放符合GB20891-2007标准;整车通过3C认证,符合机动车辆上牌的有关规定。二、技术文件叉车产品合格证1份叉车使用说明书1份 注:以上技术规格和技术规范所列货物的技术、功能作为供应商报价参考,不存在指定品牌之含义,如存在个别参数、指标等为某一品牌所独有,将不作为排斥其他品牌的理由。投标人所报车辆的品牌、技术性能、功能方面应等同或高于技术需求。(二)售后服务:1、设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各总成、零部件投标人的服务。2、设24小时服务联系电话,保证服务信息及时沟通。接到报修电话后,服务人员或服务站2小时内到达现场。3、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随时提供技术支持和有关技术资料。(三)服务要求1、所投产品质保期按厂家统一标准执行并且不低于国家相关行业标准。2、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并应保证招标顺利上牌、过户和年审等相关工作,使车辆及时正常投入使用。(四)技术培训为了全面了解设备的功能指标,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经过培训,达到能正确使用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等工作。投标人应派技术精湛,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采购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投标人应为用户提供正规学习培训教材,培训费用由投标人负责。(五)包装、运输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保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3、各种包装应有相应的包装标志,并应能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受潮和腐蚀。4、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应运输和装载要求。5、整体设备包装要求可以停放在仓房内一年以上而无任何质量变化。(六)交货时间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交付产品。(七)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八)其它本项目如有论证、评审、技术交流、验收会议费、验收测试费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此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内。(九)付款方式:货到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至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返还(无息)。三、其他要求(一)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二)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办公用品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检验报告。(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三)本次投标报价应包含相关配套安装的人工、材料、运输、保险、配件、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以及售后服务、培训等的所有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合同总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项目名称: (A/B/C/D/E包) 【 】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投标单位地址: 邮编: 投标联系人:办公电话:手机:文件开封时: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封说明1.报价文件密封封面必须用永久性笔迹详细填写或打印;2.本封面复印或打印有效;3. 在确定的‘谈判文件’前打‘√’;4. 报价文件密封各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密封封皮 正(副)本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平板拖车、牵引车、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叉车采购项目 (A/B/C/D/E包)投 标 文 件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日期:年 月 日 一、投标函格式致: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项目(A/B/C/D/E包)招标采购货物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 六 份。(1)开标一览表(2)投标价格表(3)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4)资格证明文件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元人民币。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其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日。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二、投标报价表1234567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原产地交货单价单项货物总价【项4×交货单价合计】货物单价运输、保险、调试、安装、培训、验收、售后服务、检测等费用其他相关费用合计12…总报价(小写): (大写): 元注:1.所有价格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3.项6交货单价中分类报价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填报。 投标人公章:4.投标报价直接转入到投标函中作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有调价函时, 以调价函中报价为投标人最终报价)。5. 投标人应将项5中的内容明确填写日 期: 三、规格及技术响应表货物名称参考规格投标规格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注:(1)参考规格在投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有明确规定;(2)报价规格由投标人填写; (3)如投标人有其他说明,可以在规格及技术响应表后作出文字说明。 四、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说明:如有偏离需投标人详细填写序号货物名称招标货物主要参数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偏离说明123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五、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被授权人签字:被授权人职务: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电话: 地址:(六)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6月起至今)完成的业绩一览表(以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投标人:序号项目名称招标人采购时间数量金额单位联系人电话注:1、将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2、上述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有弄虚作假,一旦被发现将按废标处理,并报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严肃处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七)外地的投标人须提供的在大连地区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资料证明资料为:1.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2.售后服务机构为投标企业委托其他机构作为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并提供相关协议或合同,如提供授权书须授权方与被授权方同时加盖公章。六、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其 他(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 (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地 址:(6)营业注册执照号:(7)其他说明: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名称:(公章) (二)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其所投车辆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的授权注:1. 供应商如具有厂家直接出具的授权书,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 供应商如具有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除须提供总代理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生产厂家给总代理的授权书作为证明,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3.供应商如具有授权资格的授权单位(除生产厂家或总代理之外)出具的授权书,除须提供该授权单位对其出具的授权外,还应当提供从生产厂家直到授权给该授权单位的各级授权书作为证明,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三)所投产品所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批号》公告 (网页上可查询到的批次公告文件,网页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四)售后服务保障及培训内容格式自拟,包括:1、技术人员配置(包括技术人员职称、等级等情况);2、详细的售后服务保障及培训内容;………………… (五)产品说明※投标人需对产品的技术性能、品质等予以说明,形式可以是文字、彩图、数据、检测报告等等。 (六)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七)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属于自主创新、节能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包括取得的相关证书及在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介绍)注:1.证明资料应为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投标人须对自己所投的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自主创新、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中明确标注本项目所投产品型号和位置(可采用网络截屏)以方便专家评审。2. 相关资质证书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自主创新、节能及环境标志相关目录的详细说明两者同时在投标文件中具备才能获得该类产品加分否则不予以加分。 (八)其他文件和资料C/D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八、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附件1:开 标 一 览 表项目名称:金州新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平板拖车、牵引车、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叉车采购(A/B/C/D/E包)项目编号:
********19 年 月 日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元)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总报价(大写)投标人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如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附件2:评标办法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分别计算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特定投标人非价格因素评分的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高汇总得分和一个最低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该投标人的“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用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出的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与“比较用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进行比较,剔除偏离幅度等于和超过 15%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后计算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该投标人非价格因素汇总得分平均分值。价格因素得分与非价格因素得分平均分值之和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一)基本评分标准分项评分因素满分分值权重说明价格投标报价10045%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100注解:1、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2、投标人报价为投标函中投标总价。技术满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10020%1、优秀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甚至更为优越,完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100-90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的货物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89-60分);3、一般标准:投标人的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有很小部分技术规格、参数有偏离之处,偏离率很小,基本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得59-50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情况下所投产品其他性能和品质10020%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整车生产工艺及相关性能和品质(如车辆动力性、经济性、环保性、安全操控性、舒适性、实用性、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1)优秀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整车生产工艺水平高、相关性能和品质通过对比表现突出的100-81分;(2)良好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整车生产工艺水平较高、相关性能和品质通过对比表现优良的80-61分;(3)合格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整车生产工艺水平较低、相关性能和品质通过对比表现一般的80-61分。售后服务保障及培训内容10013%1、优秀标准: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及培训内容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强大,能够充分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100-90分);2、良好标准: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及培训内容比较科学、合理、售后服务系统完善、针对性强,综合实力较为强大,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得89-60分);3、一般标准: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及培训内容一般(得59-50分)。业绩1002%专家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相对应(A/B/C/D/E包)的类似供车合格业绩打分(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一个加20分,满分100分。(二)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说明自主创新产品对于纳入国家和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4%~8%幅度不等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自主创新水平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1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自主创新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价格加分 =(自主创新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1(自主创新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1。节能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节能水平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2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节能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价格加分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2(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2。环保产品对于纳入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投标产品,对技术和价格项目分别给予相应评分总分值3%~5%的加分,加分幅度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环保程度确定,计算公式中用K3表示。本项目计算公式:环保产品加分 = 技术加分 价格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3(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40×K3。注:1、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原则)2、获得最高评估分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3、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按下列顺序排列以确定将被推荐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投标价低的;(2)技术评估得分高的;(3)售后服务保障得分高的。4、投标人加分项相应产品投标报价之和以评标委员会复核结果为准。5、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与以上评分因素相关的材料。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6、保密要求从开标时起到中标公告发布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工作无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