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惠济分局拘留所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安局惠济分局拘留所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拘留所项目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2】9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公安局惠济第一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 50 %、省市共5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丰川街西、绿洲路北区域。
2.2 项目基本情况及规模:该项目总投资概算2027万元,总建筑面积约5863 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干警业务楼、拘舍楼、提审收押室、门卫、泵房、变电所等附属建筑,设置地面停车位19个,配套建设院区道路广场、活动场地、围墙等以及室外附属工程。
2.3本次招标内容:该项目的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土方平衡、室外道路、广场及硬化、室外管网、室外给排水及消防管网、室外电缆及照明工程、围墙、旗台、永久公示牌等。
2.4 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262.18 万元;
2.5 本次招标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 质量目标:合格
2.7本次招标范围:以上招标规模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到本单位,具有社保及劳动合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3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单位注册地县(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3.4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投标时,需提供在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的《进豫备案介绍信》,外省进豫企业认证备案请登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njs.gov.cn)和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www.hnjs.net)进行咨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与地点: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于2013年 7 月 1 日至2013年 7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的每日8:30-11:30与15:00-18:00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4.2.1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报名文件中必须包括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建造师的身份证、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中级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及劳动合同进行报名。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4.2.2 《进豫备案介绍信》(适用于外省企业)
4.2.3单位注册地县(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建设主管 部门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5.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收到甲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起五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6.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公安局惠济第一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水区生产路4号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系人: 宋广川 联系人: 张领涛
电话: ****-******** 电话:0371- ********
传真 / 传真:****-********
2013年7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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