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气排球项目福建省选拔赛竞赛规程

“我要上全运”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气排球项目福建省选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福建省排球协会

  福建省篮排球运动管理中心

  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

  三、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2021年5月29、30日

  比赛地点: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

  四、竞赛组别

  A组:青年组(以各设区市为单位组队,每单位男、女各报一支队伍参赛)。

  B组:分为城市街道、社区(中年组);农村乡镇(中年组);企事业单位(中年组)。

  五、参赛办法

  (一)以各设区市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每单位每个组别只可报一支队伍。A组以设区市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B组以县、区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三)每队可报运动员10人,其中教练员1人,领队1人(领队、教练员可兼运动员),每队人数不得超过10人。

  (四)各设区市负责在本地区广泛开展“我要上全运”海选赛事,选拔组建各单位参赛队伍。 各单位负责对参加海选赛的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核。

  六、参赛资格

  (一)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竞赛规程总则》的资格规定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第十四届全运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关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要求。

  (二)必须是经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赛运动员(队)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比赛项目总规程》的规定。

  (三)运动员本人户籍所在地、长期居住地或就职行业所属行业协会(落户、就职1年以上)。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社保缴纳记录(满1年)等为依据。

  城市组:城市街道、社区(中年组)运动员资格证明:本人户籍所在地(个人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1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1年以上)。

  乡镇组:农村乡镇(中年组)运动员资格证明:本人户籍所在地(个人身份证);长期居住证明(1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1年以上)。

  单位组:企事业单位(中年组)运动员资格证明:就职单位劳动合同(个人身份证),收入及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1年以上)。

  青年组:运动员资格证明;本人户籍所在地(个人身份证):如本人户籍所在地非代表地区,则需提供本人代表地区长期居住证明(1年以上);社保缴纳记录(1年以上)。

  (四)参赛年龄

  1.青年组运动员年龄为30岁-44岁(1991年5月1日以前出生-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城市街道(社区)组、农村乡镇组、企事业单位组三个组别运动员年龄为45岁-59岁(1976年1月1日以前出生-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各组别领队和教练员年龄不得超过70岁(即195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五)下列经历之一者,不得报名参赛

  1.在中国排球协会专业运动员注册系统中有过注册记录的排球、沙滩排球运动员。

  2.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解放军、计划单列市、行业体协等体工队有过正式编制的排球、沙滩排球运动员。

  3.凡参加过国家体育总局全国性竞赛计划内排球、沙滩排球比赛者。

  七、资格审查

  (一)主办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各参赛单位可利用自查、互查和举报等形式,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

  (二)运动员参赛资格经查有违反规定的,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由分组单循环、交叉赛两个阶段组成。

  (二)记分方法

  1.比赛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赛制。

  2.小组单循环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排名靠前。若遇到两个队或两个以上的队伍积分相等时,则计算C值(总胜局/总负局),C值高者名次列前。若C值仍相等,计算Z值(总得分/总失分),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果两队仍相等,则采用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九、竞赛规则和比赛器材

  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2017-2020。

  比赛用球:三山牌气排球(SAS360型)

  十、奖励办法

  对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颁发参赛证书。

  十一、参赛经费

  (一)运动队参加比赛的所有费用由代表单位负担。

  (二)技术官员报到至离会期间,主办单位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十二、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三、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代表队填写参赛报名表后于2021年5月25日之前,传真或邮寄至福建省排球协会(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10号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二楼)联系人:林从容,电话及传真:0591—********,电子文档发至邮箱********3@qq.com">********3@qq.com。

  (二)请各参赛队务必认真填写联络信息,并请关注下发的比赛补充通知。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队于赛前1天报到。

  (四)技术官员、工作人员于赛前2天报到。

  十四、防疫防控措施及要求

  根据体育总局和福建省体育局《科学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推动体育行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文件的精神,制定科学有序的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赛事平安无事。

  (一)请各队严格把关参赛人员身体健康状况(无感冒、咳嗽等不适症状),并指导他们先行下载“闽政通”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提前申领个人“八闽健康码”(乘坐动车、客车及报到时需此凭证)。

  (二)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全面排查赛前14天参加比赛人员的旅居史、接触史,密切掌握与境外返回人员、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来闽人员接触的情况。如有异常,严禁参加交流活动。

  (三) 严格分区分级管控。赛场设有体温检测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赛场。

  (四)由于疫情期间防范要求,运动队驻地与赛场谢绝编外人员入驻与观摩。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球 比赛 运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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