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投资咨询机构招标公告
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投资咨询机构招标公告
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 投资咨询机构招标公告 | ||||||
受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对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投资咨询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2021—2022年度投资咨询机构 2、招标范围:承担2021年-2022年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社会资本参加拟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PP项目)的项目调查、投资分析、资格申请、投标文件制作、合同审查谈判、项目公司设立可行性研究等咨询服务职责,咨询工作涉及项目筛选、投资分析、资格预审申请、项目投标、中标谈判、项目公司组建与管理等阶段。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2家单位入库为南京市城市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收集、分析拟投资项目信息以及拟投标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工程资料,开展项目投资预分析,投资可行性初步分析,资格预审条件分析研究及申请文件协助制作,投标合作模式咨询、项目收益分析、风险对策建议、融资模式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对于集团/公司独家或牵头投标项目还应承担投标文件制作(不含技术部分),项目中标后需继续完成合同谈判、项目合同审查及项目公司设立可行性研究等工作。 分阶段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投资初步分析,结合项目合作相对方情况,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对投资模式、收益机制、预期水平及风险控制措施等进行分析,形成《项目投资预分析报告》; (2)资格预审条件分析研究及申请文件协助制作; (3)集团联合体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审查; (4)集团独家或牵头投标项目招标文件审查,及投标文件制作等工作(不含技术部分的编制); (5)中标谈判、项目合同审查及项目公司设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预选库有效期: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发出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是省级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入围单位; 3、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五个及以上项目且每个项目总投资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PP项目)的咨询服务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 4、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③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投标人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其中未编入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须装袋(附原件清单一式两份)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开标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投标。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本公告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 5 月 24 日至2021年 5 月 29 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301室)。(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元(仅支付宝),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2、投标人必须是省级PPP项目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入围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3、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五个及以上项目且每个项目总投资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基础设施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PPP项目)的咨询服务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核查,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书面承诺书原件)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③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注:①投标人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其中未编入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原件须装袋(附原件清单一式两份),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招标人,开标后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②投标人需保证递交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招标人将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实际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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