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压裂用支撑剂苯乙烯聚合树脂产品招标公告
2021-2022年压裂用支撑剂苯乙烯聚合树脂产品招标公告
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2021-2022年压裂用支撑剂苯乙烯聚合树脂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GYT-2021-04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2021-2022年压裂用支撑剂苯乙烯聚合树脂产品采购项目已完成审批,以DGYT-2021-0431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根据《周青庄油田低渗油藏注水地质方案》需求,为提高改造效果,实现低排量加砂,需要使用超低密度支撑剂,为后期规模综合调整奠定基础。该项物资为压裂技术服务所需化工产品。影响需求的主要因素为压裂作业次数与液量,同时具体井状和设计地层深度也有一定的影响,根据油田公司部署,预计项目需求金额102.5万元;招标项目有效期:2年。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取单价招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此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
物料明细表 | |||||||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分类编码 | 物料分类名称 | 物料描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单位 |
1 | ********265 | 苯乙烯聚合树脂 | 苯乙烯聚合树脂 425μm 212μm 86MPa ≤1.2g/m3 | 50 | 20500 | 吨 |
提供货物的落地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装卸费、现场技术支持等到生产现场落地价格)。
评标价格=投标报价=投标单价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电话通知3日内交货,供方负责送货;采购执行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未执行数量不予执行。
4.交货地点:大港油区范围内(含采油二、三厂、六厂地区)指定地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7.交货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电话通知3日内交货,供方负责送货;
8.服务要求:供方负责送货,运费由供方负责。送货地点为大港油区范围内,大港油区周边需要有库房,有仓储能力。质量要满足标准/技术规格要求。
9.其他说明:包装由中标人按照建设方要求处理,处理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到期后,没有使用完或未使用的物资需要进行清退,清退的物资自合同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中标供应商应将物资提走。
投标人应对所投产品的知识产权负责,如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资质条件:供应商应为独立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且需具备以下要求:
3.1需提供中石油质量认可证书,证书包含所投产品(投标人应标名中石油质量认可证书中与所投标产品对应的名称及序号),投标企业拥有自主的技术标准,指标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2提供检验报告(2018年1月1日至今中石油系统内检测机构出具满足所投标产品标准的检验报告);
3.3提供加盖公章的所投标产品SDS安全使用说明书;
3.4提供所投标产品的化学品危险性鉴定报告或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报告要明确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如果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业绩要求: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所投标产品最主要原材料最近的采购发票及原材料所执行的标准或技术规格书;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出现产品关键部分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无涉及严重违约,无商业贿赂、重大诉讼等相关行为。
(2)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6.准入要求:
投标人应取得大港油田公司物资类市场准入资格,准入范围应包含所投产品;不具备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准入资格,取得准入资格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7.其他要求:同一自然人控股的不同投标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标段的投标。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潜在投标人于2021年05月24日至2020年05月3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咨询本公告第九条指定的电子招标运维单位);②按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款,不接受个人转账。
2. 招标文件每套(不分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购买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在线报名并将银行汇款底单,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1)和确认后的投标人特别提示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箱(应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电子招标平台解锁,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此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平台操作,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投标采取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时间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平台拒收。
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本公告第九条规定的账号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银行汇款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六、发布公告。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6月1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八、投标费用
本项目为单价招标,代理费为固定金额14300元人民币整。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邮编:300280
联系人:郑舒元邮箱:zhengsy911@163.com
电 话:***-********手机:186*****674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异议受理部门: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大港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联系电话:***-********
意见与建议: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电子投标技术咨询电话:********14语音导航“电子招标”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采购 产品 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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