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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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达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HZB-XZCD-21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达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江达县农业农村局以藏江农发〔2021〕36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江达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工作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高标准农田1.8万亩;

2.2工程建设地点:昌都市江达县境内;

2.3设计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2.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招标图设计(含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服务、技术交底、变更、验收等全阶段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农业工程设计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获取相应批复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主持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设计报告签名页或项目业主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技术负责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主持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

(提供设计报告签名页或项目业主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和设计成果可研报告或初设报告或实施方案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0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

(3)近三年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近六个月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

(6)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截图(查询范围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有效期内);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提交,原件备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传真等非现场形式的发售。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达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昌都市江达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明珠苑4栋6楼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8*****056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4日


2021-05-24 10:00:002021-05-28 18: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标公告 项目设计 高标准农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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