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2021年信息化运维服务(应用系统运维)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2021年信息化运维服务(应用系统运维)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 | 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 ||
项目名称 | 2021年信息化运维服务(应用系统运维)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我省财政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实行大集中模式,全省各级财政核心应用系统集中部署在省数据中心,承载着全省政府财政经济运行的核心数据,信息系统运维稳定和信息数据安全是我省财政业务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 本项目目标是保障我省财政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持续运行,保障财政数据安全,保障全省财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本项目以省财政数据中心为核心,包含省本级、700家省级属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等。 本项目内容包括财政网络工资统发子系统、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系统、财政票据建账监管子系统、国库预算执行信息系统、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子系统、财政供养信息子系统、部门决算、财政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综合数据分析平台、财政信息采编系统、会计档案管理系统、0A办公自动化系统、财政部电子公文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信用数据系统等18个业务系统运维。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230.4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一、该运维需由掌握着海南省财政核心业务应用系统技术框架、代码、数据结构及具有稳定的技术运维保障体系的运维商提供服务,需要投入高强度的运维支撑力量,保障核心业务系统安全、稳定、持续的运行,确保财政数据的安全,确保我省财政业务工作的顺畅运转。本项目是每年经常性项目,我省财政核心业务应用系统承建为海南省财政厅内部企业——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二、18个业务系统由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原开发合同金额合计2324.50万元,此次购买运维服务费用230.4万元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十四款:“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符合“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由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工作。因此,为保障全省财政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和财政数据安全,确保全省财政工作顺利开展,特申请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4楼 |
公示期限 | 2021-05-24 至 2021-05-31 |
补充事宜 |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 |
采购单位名称 | 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224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政府采购管理处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2021年信息化运维服务(应用系统运维)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1年信息化运维服务(应用系统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30.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该运维需由掌握着海南省财政核心业务应用系统技术框架、代码、数据结构及具有稳定的技术运维保障体系的运维商提供服务,需要投入高强度的运维支撑力量,保障核心业务系统安全、稳定、持续的运行,确保财政数据的安全,确保我省财政业务工作的顺畅运转。本项目是每年经常性项目,我省财政核心业务应用系统承建为海南省财政厅内部企业——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二、18个业务系统由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发,原开发合同金额合计2324.50万元,此次购买运维服务费用230.4万元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财采〔2018〕91号)第四条第十四款:“采购本部门、本单位设立企业生产的货物、提供的服务和零星维修工程的。”及《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符合“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的规定,由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工作。因此,为保障全省财政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和财政数据安全,确保全省财政工作顺利开展,特申请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海南金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4楼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24日 至2021年05月3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意见。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海南省财政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109号财政大楼1507室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招标
|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