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农垦管理区年加工5万吨水稻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辽河农垦管理区年加工5万吨水稻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年加工5万吨水稻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LGC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年加工5万吨水稻建设项目已由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四辽发改字【2013】11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四平市龙湖米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_自筹100%__,招标人为四平市龙湖米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内容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年加工5万吨水稻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建设规模为3110平方米(包括加工车间1933平方米;仓库271平 方米;办公楼906平方米。车间、仓库为一层,办公楼为三层);招标范围为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资金来源为自筹,投资额为370万元,资金来源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前钱家、沈洋路南侧;
2.3 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品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投标。
3.6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_2013 年7月_1 日至 2013 年 7 月_5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_11:00时,下午_14:00 时至17: 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四平市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为 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壹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平市龙湖米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前钱家、沈洋路南侧 邮编:136507
联系人: 伊光伟
电话: 133*****777 传真:
招标代理公司:四平市方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四平市铁西区地直街977号 邮编: 136000
联系人: 马晓凤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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