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 州 市 政 府 分 散 采 购谈判文件项 目 编 号:F-DY
********0008项 目 名 称: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究采 购 方 式:单一来源采购采 购 人:中共温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温州市农业局)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三年七月目 录目 录2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3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4第二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5一、说明5二、谈 判 文 件5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6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8五、谈判和评审9六、授予合同11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13第四部分附件18附件一 谈判函18附件二报价一览表19附件三详细分项报价表20附件四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21附件五资格证明文件22附件六项目负责人情况表24附件七项目组人员一览表25附件八服务承诺表26附件九同类项目服务业绩27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28第六部分 谈判原则和方法31注:谈判文件中加粗条款为重要条款,提醒供应商注意;加“下划线”的条款或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着重提醒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谈判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谈判文件而造成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1. 为了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银行规定银行票据交换时间为上午11:00,下午2:45(北京时间)即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的下午2:45以后,银行停止票据交换资金清算入帐。(为了确保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开标前一天能收到投标保证金,务必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外地投标人还应适当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手续。保证金最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区结算窗口确认到帐并换取收据,递交投标文件和开商务标时提交评审)。2. 为了帮助您选择快捷的保证金支付结算方式,请您联系工商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咨询电话:(0577)
******** 营业部李主任(0577)
******** 营业窗口李小姐支行办公时间(如有变化以银行规定时间为准):上午:9:00—11:45 下午:14:00—16:303.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保证金帐户: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号:
****************538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银行地点:温州市飞霞南路与马鞍池东路交叉口(亚金大酒店旁)转帐支票: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约3天到帐)。本 票:先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办理背书(盖章)→去银行办理进帐手续→凭银行进帐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同城结算1小时左右到帐,县城除外)。电 汇:确认资金到帐后凭银行汇款回单→到公共资源交易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异地结算约5天到帐)。4.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务部:
****-********为使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开标前一天来中心结算窗口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办理开户保证金收据手续。投标保证金,应从有资质的正式投标单位银行帐户中汇出,转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帐户,不得由其分支机构或第三者汇出。保证金退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在采购中心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公司: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温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温州市农业局)的委托,就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究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分散采购 ,我们诚恳地邀请贵公司参加,请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准时前来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F-DY
********00082.项目名称: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究3. 采购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4.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7 月 1日至谈判响应截止日前止(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民航路文景花苑2号楼3单元807室;谈判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5.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必须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向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务窗口确认到帐,并开具保证金收据。6.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简称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3年 7月9日9:30分整;递交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收标区。(温州市民航路128号)7. 开标时间:2013年7 月 9 日9:30分整;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标室。8. 采 购 人:中共温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温州市农业局)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点:温州市民航路文景花苑2号楼3单元807室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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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温州市农业局)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3 年 7月 1 日 第二部分 谈判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实施的。▲2.合格谈判供应商: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3. 谈判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谈判响应文件的人。如果谈判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统一格式,见附件五-表1)。4.谈判费用谈判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谈判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在获取谈判文件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信函、传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谈判供应商的书面函件,视为谈判供应商同意参加投标。谈判响应截止时无故(不可抗力事件影响除外)不参加投标,建议政府采购中心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二、谈 判 文 件1.谈判文件由谈判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组成。2.谈判文件的澄清2.1 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应于谈判响应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时间以收到书面函件为准)。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谈判供应商或召开答疑会。如果谈判文件澄清期内未收到有关澄清要求,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谈判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谈判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3. 谈判文件的修改3.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应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供应商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未提供回复的均视为已确认收到(下同)。3.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情况决定是否推迟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1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变更公告。谈判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回复确认已收到该通知。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1.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谈判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谈判被拒绝的风险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2.谈判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谈判的。如发现谈判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3.1谈判响应文件由下列部分构成(1) 谈判函(附件一)(2) 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3) 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4) 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附件四)(5) 资格证明文件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五-1)c.供应商基本概况 (附件五-2)谈判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6) 投标技术方案?本项目实施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成果设定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工作研究计划进度安排及各阶段详细工作计划?项目组织与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附件六)?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附件七)?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附件八)(7) 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8)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附件九)3.2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 4. 投标报价▲4.1投标报价是指供应商为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包括了调研费、方案编制费、各阶段图纸资料费、利润、税费、劳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会议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4.2 谈判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采购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工作业务量,在此基础上测定作业分项经费。4.3 谈判供应商必须按附件中的报价一览表(统一格式)、详细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谈判供应商代表签署。4.4 本次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4.5 招标采购单位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4.6 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4.7 谈判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非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将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拒绝。5. 谈判保证金 ▲5.1 谈判供应商须提供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不接受其投标。5.2 谈判保证金应以汇票(包括电汇)、支票形式支付,并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账户及换取保证金收据,开户银行、帐号如下: 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账号:
****************5385.3开标时确认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性是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因此,为使您的投标工作顺利进行,请您在开标前及时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财务窗口确认保证金到帐情况并换取保证金收据。5.4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满足下列要求,并于合同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了合同;(2)成交供应商提交了履约保证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5.5成交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凭单位的收款收据、银行开户信息和中心开具的往来款收据复印件,到中心结算窗口办理退还手续。5.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谈判文件的;(2)成交供应商未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4)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谈判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5)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文件和资料的,经谈判小组确认属实的。6. 谈判有效期6.1 自开标之日起 90天内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6.2 特殊情况下,在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与谈判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谈判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得修改谈判响应文件。有关退还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7.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和规定7.1谈判供应商应提供一式五份的谈判响应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7.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谈判供应商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复印。7.3 每份谈判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投标日期等”。7.4 谈判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和骑缝处均须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7.5 谈判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谈判供应商代表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7.6 谈判响应文件若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在关键条款内容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不被接收。8.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8.1谈判供应商必须将谈判响应文件装袋密封,内装正、副本共五份。封口处贴上封条,骑缝处加盖谈判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谈判项目名称、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8.2如果谈判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1.1 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到谈判文件指定的收标地点,并同时递交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谈判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如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无须提供授权书。1.2 招标采购单位如因故推迟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谈判供应商的权利、义务将受到新的时间约束。2.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谈判供应商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并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2.2 谈判供应商修改或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同时应在封皮上注明“谈判响应文件修改”或“谈判响应文件撤回通知”字样。2.3 若谈判供应商以传真或电讯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撤回谈判响应文件,随后必须有谈判供应商代表签署的补充正式文件送达到招标采购单位。2.4 从谈判响应截止日期起至谈判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回。▲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数字钟时间为准)2)未密封或未装订的谈判响应文件;3)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谈判响应文件;4)以电讯形式报价的谈判响应文件。五、谈判和评审1. 谈判小组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的成员在谈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 评审过程的保密性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谈判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谈判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人员透露。如果谈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试图向招标采购单位和谈判小组成员施加影响,或扰乱谈判会场秩序,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3. 谈判3.1 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中心评标室进行谈判。谈判前,首先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谈判小组确认无误后当场拆封开启。3.2 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信审查和符合性检查)(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会对各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谈判供应商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格证明文件及谈判保证金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谈判文件中加“下划线”的条款或加“▲”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对于标书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如响应时出现有微小偏离的,判定是否构成实质性偏离,由谈判小组来确定。3.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谈判供应商进行封闭式谈判,谈判内容包括技术服务和商务条款、报价等方面内容,然后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谈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并由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3.4 在对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时,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谈判小组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1)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2)不满足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服务需求、服务标准和技术要求等实质性条款及要求;(3)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5)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6)谈判小组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3.5谈判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谈判小组遵循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4.谈判结束后,如有必要,谈判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一次报价(谈判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5. 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将依据谈判文件规定的成交办法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见第六部分“谈判原则和方法”)6.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7.1 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谈判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署,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对其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谈判供应商,谈判小组可以拒绝其谈判响应文件。6.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谈判供应商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7.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8. 评标细则详见第六部分“谈判原则和方法”。六、授予合同1. 最终审查1.1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对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进行最终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成交供应商是否有能力(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1.2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把成交合同授予该成交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1.3 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审查合格后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2. 成交通知书2.1 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服务)数量的权力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货物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4. 签订合同4.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4.2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成交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成交供应商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4.3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修改文件、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成交供应商和谈判小组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因自身原因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的或拒签合同的,或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按自动弃标处理。如已签合同却拒绝按合同约定履行,以违约处理,采购人可单方终止合同或,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4.5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采购合同原件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5. 质疑与投诉5.1 谈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须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5.2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谈判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5.3 投诉人投诉时,应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由本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投诉书应说明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人对投诉书的真实性负责,恶意投诉将承当相应的法律和民事责任。6、采购代理服务费6.1本次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服务类)按成交金额计算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具体计算标准见标书后附件。6.2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或电汇。6.3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不予退回其谈判保证金。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项 目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 目 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 同 编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咨 询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委托咨询方承担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究项目的研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课题研究依据2.1 委托方给咨询方的委托书或招标文件;2.2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合同文件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断;3.1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3.2成交通知书3.3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3.4谈判文件3.5谈判响应文件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条委托方向咨询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咨询方向委托方交付的研究成果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按采购文件要求 第七条合同费用7.1本合同费用为 万元,包括:调研费、课题编制费、各阶段图纸资料费、利润、税费、劳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会议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7.2该费用一次性包干使用,不再调整。第八条支付方式8.1 本合同生效后10天(日历天)内,委托方支付合同款40%作为预付款(合同结算时抵扣合同款)。8.2 咨询方提交《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中期评估报告》和《温州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研究》研究成果经评审通过后10天(日历天)内,委托方支付剩余合同款40% 。8.3 咨询方提交《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终结报告》研究成果经评审通过后10天(日历天)内,委托方支付剩余合同款20% 。第九条 双方责任义务9.1 委托方责任义务9.1.1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咨询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的,咨询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成果文件时间顺延。9.1.2 委托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咨询方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咨询方所耗工作量向咨询方支付返工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已开始研究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咨询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签定合同之日作为咨询方开工的标志。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咨询方支付费用。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咨询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若属于财政原因导致延期支付的,双方协商解决。9.1.6委托方有义务确定专门的课题研究联络人,切实做好与乙方的沟通协调工作,积极为咨询方在温州开展调研提供便利条件。费用由咨询方自理。9.2 咨询方责任义务9.2.1咨询方应按投标时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和人员配备组成的项目工作组完成本研究工作,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随意调换项目组成员。否则,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方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合同费用,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咨询方要确定专门的课题联络人,积极与委托方沟通联系,定期向委托方通报课题研究进度。9.2.2咨询方应根据课题各相关内容及时完成报告,提交委托方,并参加委托方组织的课题评审会,根据课题评审意见(或上级的审查意见)对课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课题研究报告,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9.2.3咨询方应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开展实地调查,深入了解温州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委托方相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和参加研讨会,为更好开展课题研究奠定良好基础。9.2.4咨询方在提交课题正式报告时,提炼课题报告精华内容,撰写一篇3000—4000字左右的主要摘要,提交给委托方。9.2.5咨询方对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咨询方错误造成项目质量事故损失,咨询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研究费用,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方支付应承担的赔偿金,赔偿金额由双方商定。9.2.6由于咨询方原因,延误了成果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日历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费用的千分之二。9.2.7合同生效后,咨询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咨询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并赔偿由此引起的损失。第十条 知识产权本项目课题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委托方,未经委托方同意,咨询方不得擅自将课题成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第十一条保密咨询方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保密并领取基础资料时签定《研究成果使用责任书》,按规定使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的资料及文件向第三人转让、泄露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在完成项目提供最终成果时返还委托方提供的基础资料,不得留有副本。咨询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咨询方承担,构成犯罪的,委托方提请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一)委托方提供的图纸、数据、资料等;(二)咨询方在研究中获取委托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信息;(三)本合同委托研究的一切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内容。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发生争议,委托方与咨询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可提交有关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司法管辖权属温州市司法部门。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委托方委托咨询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2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共一式伍份,委托方、咨询方各执贰份,采购招标代理一份。12.4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5 双方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经双方认可后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6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委托方名称:(盖章) 咨询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四部分附件附件一 谈判函谈 判 函中共温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温州市农业局):根据贵方为(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采购项目的谈判邀请,(谈判供应商全称)正式授权(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代表我方参加贵处组织的此次谈判的有关活动,并提交按“谈判供应商须知”要求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已密封装袋。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如下几点:1、我方如成交,将保证履行谈判文件及谈判补充文件(如有)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2、我方已详细编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谈判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权力;3、我方同意向贵方真实地提供与本次项目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谈判有效期自谈判响应截止日起 90 天内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5、我方明白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7、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一切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日 期: 年月 日附件二报价一览表报 价 一 览 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名称投标报价(万元) 成果交付使用期备注1投标报价 (大写)元注:1.投标报价是指供应商为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包括了调研费、方案编制费、各阶段图纸资料费、利润、税费、劳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会议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2.如果投标供应商提出优惠条款,请在备注栏内注明。3.此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报价应与附件三“详细分项报价表”中“总计价”相一致。 4.此表不得自行增减内容,不提供此表格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日 期:年月 日附件三详细分项报价表详细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价格单位:元】序号项 目 内 容 报价( 万元)备 注1调研费细列费用组成,包括人数、薪资、保险、交通住宿费等各项费用……2课题编制费……3图纸资料费4利润 5采购代理服务费含6税费 7劳务费(含专家评审费)、会议费8其他(如有) 合 计 价合 计 价(大写): 元人民币。注:1. 表内合计价应与附件二“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相一致。2. 各项费用如已包含在别的费用中请注明“含”,若免费请注明“免”, 若没有请注明“无”。 3.不提供分项报价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附件四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内 容谈判文件条目谈判文件规格要求谈判响应文件对应规格说 明商务条款技术偏离注: 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如不说明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无偏离。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五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共温州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温州市农业局):(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办组织的 (项目名称、编号)的招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说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年月 日附: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职务: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主管部门成立时间批准部门批准文号单位性质开户银行及帐号注册资金(或事业单位开办资金)(万元)资质等级证号发证单位联系人电话传真职工概况职工总数其中:技术人员数高级职称高工中级职称技工和技术员单位行政和主要技术人员姓名职务及职称年龄专业从业年限……注: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有关复印件。附件六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负责人情况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1、一般情况姓 名年龄学历毕业学校专业职务职称(或学位)拟任何职参加工作时间2、个人简历时间专业工作经历3、负责类似项目业绩序号项目名称该项目中任何职注:1、本表应附资质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身份证、业绩证明等复印件; 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 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附件七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专业工作年限主要业绩拟任何职注:1、本表应附所列项目组成员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可按此表格复制。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附件八服务承诺表服务承诺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承诺及技术保障谈判供应商名称(盖章):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附件九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同类项目服务业绩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项目内容用户单位合同金额合同日期联系方式注:谈判供应商自2008年以来在国内的类似课题研究项目业绩。谈判供应商全称(盖章):谈判供应商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一、研究背景2011年11月22日,经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研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国家农业部批复浙江省温州市等18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同意温州市承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项目。为认真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项目,提升温州城乡统筹综合改革活力,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温州试验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验项目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建立试验项目责任制,精心制定各子项目及专项的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方案实施,并要求认真作好各课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和工作经验总结。为贯彻落实好关于“认真作好各课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和工作经验总结”的要求,通过课题研究,指导我市改革工作,总结我市改革成果,为中央制定政策与法规提供依据和实践经验,将通过本次政府采购选择承担此次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课题研究的供应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验项目内容包括如下:1、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建立土地合作社,管理和经营农村土地(含山地、林地,下同);实施土地承包权定量不定位管理;建立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流转服务网络;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与奖励机制;探索土地承包权长久退出机制和补偿机制。2、改革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实施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对经营性资产明晰产权、量化到人到户;建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并予以工商登记,管理和经营量化后的经营性资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企业化经营和管理。3、农村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建设: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制定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产权交易平台,负责管理农用地(含山地、林地)承包权、经营权、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化交易。4、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用益物权流转制度:建立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农村宅基地、置换经济适用房制度;建立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用益物权在县域内流转的管理制度;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政策机制;建立土地整理奖励机制。5、建立农村住房(保障房)制度:取消农村宅基地福利分配和审批制度;建立农村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住房救助制度;建立通过宅基地置换的经济适用房参与和纳入城市公租房体系的管理制度。6、改革中心镇管理体制:赋予强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立相应机构,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理顺县乡管理体制;通过扩大区域、集聚人口、提升产业,培育强镇为小城市。7、改革基层组织管理体制:建立以居住地为基础的社区化基层管理自治组织,完善基层组织管理制度,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公共服务平台、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制度。二、本项目课题研究范围和要求1、理论学术方面。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从理论支撑、法律依据、政策突破等方面,总结温州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对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性。2、实践操作方面。对改革实践的基本成效、存在问题和主要矛盾有比较准确而全面的阐述,所提建议既能以现实实践为基础,又具超前性,符合科学、合理要求。3、研究对象方面。《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中期评估报告》和《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终结报告》以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镇村基层管理体制为研究对象;《温州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研究》以温州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三分三改”、农房改造集聚建设、新社区建设、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研究对象。三、研究成果1、《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中期评估报告》。2、《温州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研究》。3、《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终结报告》。四、课题研究成果水平课题研究成果水平要达到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农业部)高度评价和认可,并具有一定的推广示范意义。五、项目进度安排1、2013年11月15日前完成《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中期评估报告》终稿,字数不少于3万字,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2、2013年12月30日前完成《温州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研究》,字数不少于5万字,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3、2015年2月28日前完成《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终结报告》终稿,字数不少于5万字,并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六、项目验收要求1、《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中期评估报告》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2、《温州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研究》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3、《温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终结报告》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七、其他要求1、投标方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书面提出针对本课题的初步研究工作计划安排,并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方提供详细的课题研究工作计划。2、投标方应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出参加本项目课题研究的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人员,课题组成员必须都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确定专门的课题联络人,积极与采购方沟通联系,并定期向采购方通报课题研究进度。3、根据课题研究需要,中标方应针对本项目开展实地调查,深入了解温州实际情况,适时组织采购方相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和参加研讨会,为更好开展课题研究奠定良好基础。4、中标方应根据课题各相关内容及时完成报告,提交采购方,并参加采购方组织的课题评审会,根据课题评审意见(或上级的审查意见)对课题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课题研究报告,并对提交的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相关评审专家费用及会议费用由中标方负责,该费用请计入投标报价。5、中标方在提交课题正式报告时,提炼课题报告精华内容,撰写一篇3000—4000字左右的主要摘要,提交给采购方。6、本项目课题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采购方,未经采购方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将课题成果以自己的名义发表或进行其他学术活动。八、其他要求及合同付款方式请详见标书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六部分 谈判原则和方法一、总则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标。择优选用,推进技术进步,确保工程质量、交货期,节约投资,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对落标单位,谈判小组不作任何落标解释。谈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谈判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谈判组织谈判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全过程由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三、谈判原则1.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价格、技术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交付时间、付款条件、企业基本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2.客观、公正地对待参加谈判的供应商。3.在谈判期间,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参加谈判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谈判情况向谈判小组成员之外扩散。5.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四、谈判程序1.谈判小组查验有效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谈判响应文件。2.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确认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包括技术和商务两部分。谈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作出的各种承诺都必须用书面形式,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五、确定成交办法1. 谈判小组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确定成交供应商。2.如谈判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本项目流标,并重新组织采购。3. 谈判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由谈判小组遵循公平、公正原则,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六、定标办法本次采购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七、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采购人将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八、谈判供应商义务谈判供应商应随时接受谈判小组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谈判结束,所有谈判评审资料存采购人。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
*******.05%0.05%0.05%
*******以上0.01%0.01%0.01%注:本次招标为服务类招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某服务项目成交金额为15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万元×0.8%=0.4万元合计收费=1.5 0.4=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