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6线交叉路口红绿灯控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省道306线交叉路口红绿灯控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城厢区道安办
乙方: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2]PTXCZJ[GK]*******的省道306线交叉路口红绿灯控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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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2-1 | A032599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智能斑马线专用控制箱 | 鑫光道 | 6(台) | 8500 | 51000 | 国内 | SLR-KZQ-BMX-DZ-4X | 无 |
2-2 | A032599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智慧斑马线发光道钉 | 国产定制 | 96(块) | 830 | 79680 | 国内 | 国产定制 | 无 |
2-3 | A032599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智慧斑马线箭型LED地砖(核心产品) | 鑫光道 | 48(块) | 1185 | 56880 | 国内 | SLR-BMXZTZ-24A | 无 |
2-4 | A032599 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网络通信设备 | 宇视 | 6(台) | 1450 | 8700 | 国内 | VS-DA1500 | 无 |
2-5 | A032504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控制箱供电电缆 | 春天 | 600(m) | 7 | 4200 | 国内 | RVV3*4 | 无 |
2-6 | A032504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斑马线箭型LED地砖供电电缆 | 春天 | 300(m) | 7 | 2100 | 国内 | RVV5*2.5 | 无 |
2-7 | A032504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过路管道 | 国产镀锌钢管 | 576(m) | 20 | 11520 | 国内 | DN25 | 无 |
2-8 | A032504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水泥路面开槽、开挖、混凝土回填、钻灯孔等为完成路面土建所有工作量 | 国产定制 | 300(m) | 15 | 4500 | 国内 | 国产定制 | 无 |
2-9 | A032504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路肩、人行道板砖下开挖回填、恢复等所有工作量 | 国产定制 | 300(m) | 12 | 3600 | 国内 | 国产定制 | 无 |
2-10 | A032504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安装调试费 | 国产定制 | 2(项) | 3950 | 7900 | 国内 | 国产定制 | 无 |
2-11 | A010309 道路 | 反光道钉 | 国产定制 | 6150(个) | 24.8 | 152520 | 国内 | 国产定制 | 无 |
2-12 | A010309 道路 | 隔离护栏 | 国产定制 | 400(米) | 175 | 70000 | 国内 | 国产定制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贰仟陆佰元整(¥452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所供货物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我国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2、结构、外观、制造、装配材料及工艺要求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或退货。 3、在招标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若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时间交货、安装,甲方收到货物后未在7个工作日内验收,也未对货物质量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认可,验收合格。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且甲方不得以货物未验收拒付货款。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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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0 | 本批采购货款分两期进行支付,采购人不接受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投标报价。第一期支付为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款,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总货款的90%。 | |
2 | 10 | 第二期支付为质保期过后且无质量问题后给予一次性付清余下的1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双方约定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法依合同解除、终止合同。
10、违约责任
10.1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有约定的按本协议约定,本协议未做约定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0.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款项,若逾期支付的,需按项目总费用的0.03%支付日违约金;逾期两个月支付,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需一次性补齐物品、设备等相关费用,并按本合同中金额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3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安装、投入使用并报请验收。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期限投入使用并报请验收的,自报请验收期限次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0.03%的金额收取违约金;逾期两个月,乙方应按逾期投入使用项目的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4由于一方违约导致协议提前终止或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不再履行未到期义务,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2.1将认定为乙方违约,具体责任和赔偿参见本合同第10条“违约责任”。11.2.2乙方应支付费用处理相关纠纷,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在招标产品详细要求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所有产品均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为二年。质保期内乙方保证对所有设备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免费保修保养。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所有货物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产品正常使用。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地点免费提供所有货物的送货、安装服务。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用户的损失。项目验收时乙方代表必须在场,甲方将组织3名专家按招标文件要求与乙方应标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4.2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14.3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报价文件以及相关的函件(如澄清确认函、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捌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合同款项第一期支付为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款,采购人收到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后40天内支付合同总货款的90%;第二期支付为质保期过后且无质量问题后40天内给予一次性付清余下的10%。 。
甲方: | 莆田市城厢区道安办 | 乙方: |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
住所: |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110号城厢交警大队 | 住所: |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圳西路96号 |
单位负责人: | 林福全 | 单位负责人: | 陈寿苾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86*****383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莆田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0638 |
签订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110号城厢交警大队
签订日期:2021年05月25日
标签: 采购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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