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县老县城朗娥沟泥石流治理招标公告
林芝县老县城朗娥沟泥石流治理招标公告
林芝县老县城朗娥沟泥石流治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3HYLSG0702
一、招标条件
林芝县老县城朗娥沟泥石流治理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芝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流域治理面积13.09km2;(详见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林芝地区林芝县林芝镇。
2.6工 期:12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2:30时至下午3:30—5:30时,前往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4.2 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近三年(2010年至2012年)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材料);
(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安考证、身份证,其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并提供其担任建造师的证明材料);
(8)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专职人员的相应上岗证及身份证;
4.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25日上午 9:30 时,地点为 西藏自治区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芝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林芝地区林芝县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区直工委路德康名居12栋A单元102号
联系电话:****-******* 139*****157
联 系 人:王先生
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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