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主体招标

普洱市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主体招标

普洱市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主体招标4dbc1b47-c3de-43d6-af75-59fc10783d4c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4dbc1b47-c3de-43d6-af75-59fc10783d4c
建设规模:承担普洱市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全部资金投入,保证项目的顺利、稳步推进,积极配合政府进行运作。4dbc1b47-c3de-43d6-af75-59fc10783d4c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05-25 09: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05-31 18: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普洱市土地收购储备和矿业权管理中心经办人:赵志宏
办公电话:137*****3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超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经办人:张明
办公电话:137*****358移动电话:137*****35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01001
标段名称:普洱市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承担主体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05-31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6-16 09:00
开标地点:4楼开标厅405(市本级)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11029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承担普洱市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工作的全部资金投入,保证项目的顺利、稳步推进,积极配合政府进行运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①土地开发前期:完成土地一级开发整理范围内规划论证、环评、净空、人防、集体土地征转报件组织、林地报批等建设需要的手续及资金投入;
②土地征收:全面参与思茅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实施土地征收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补偿工作的资金投入、实施集体预留产业用地和预留产业用地安置指标收购工作的资金投入;
③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实施的资金投入工作,包括:实施项目内土地平整、道路、水、电等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资金投入、承担规定或约定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其他工作的资金投入。
2、普洱市中心城区土地一级开发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包括回迁安置房建设)等的资金投入;
3、承担配套市政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及回迁安置房建设工程的资金投入;承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评估、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的费用资金投入和招标组织工作。
4、保证项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和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所需资金等款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云南省普洱市中心城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本项目所需的充足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项目负责人资格: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
其他:投标人信誉良好,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信贷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018年3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云南)”失信惩戒对象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1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06-1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1-05-25 08:32:1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标 主体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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