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工业产品装运前协检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工业产品装运前协检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工业产品装运前协检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 ||
行政区域 | 青岛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5日10:48 |
预算金额 |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娜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晓明****-********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娜****-********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论证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项目名称: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工业产品装运前协检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确保2021年至2023年出口双边协议国家装运前检验工作的顺利开展,须选择具备资质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验机构作为协检单位,在直属关统一监管下为出口企业提供监装、核价等相关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次采购的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工业产品装运前协检服务项目是因出口装运前监装、核价工作涉及出口产品质量、贸易秩序和进口国的合法关税收入,影响我国出口产品形象,要求第三方服务机构熟悉海关检验检疫要求,且需具有很强的本地服务能力。另外,装运前检验工作是以政府间协议形式开展的检验工作,涉及到国家信任和安全,要求第三方检验机构应具有国资背景。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属于国有企业,业务服务网络密集,在山东境内各隶属海关所在地设有10家独立口岸子公司,且母公司与其子公司都具备独立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质,符合原质检总局对协检单位的资质要求。同时,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熟悉并承担过出口商品装运前检验鉴定认证工作,工作人员参加过原质检总局组织的培训上岗学习并通过考试,是唯一承担过出口双边协议国家协检工作且在山东辖区具有本地服务能力的单位。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 的规定,故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承担相应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5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26日 至 2021年06月0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2号
联系方式:赵晓明****-********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06室
联系方式:孙娜****-********
标签: 公示 采购 单一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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